红色背景下的百年奋斗史

        红心向党,百年风雨路。继《高腔》、《我看日出的地方》两部以乡村题材脱贫攻坚为背景书写改革浪潮的中篇小说后,马平老师又推出新一力作《塞影记》。

      作者序言:此书写百岁老人雷高汉,一直活在鸿祯塞的影子之中,那盘踞山丘的庞大建筑的影子,既浓缩了他的饥饱冷暖,又覆盖了他的恩怨情仇,直至生命最后一刻,他才完成了和它的漫长对话。这是一方水土同生共死的秘史,也是百年中国恩山义海的传奇。

      四川武胜县宝箴塞是小说鸿祯塞的前身,他是作者笔下制造枪支的包家用来作防御土匪而建的。作者在文章第一章三小节便对鸿祯塞作了详细的注解:石头主外做军事防御,木头主内过太平日子,它们互相依存。因为只有军事防御成功才会有太平日子好过,军事防御的外壳是关键的,所以叫了“塞”。太平日子的内瓤是丰厚的,挑了“鸿祯”二字。“鸿祯”就是“极大的祥瑞”,文章开篇就为党的百岁生日送上如此厚礼。

        雷高汉:文中的主人公,这个与鸿祯塞擦边之人,他既不是鸿祯塞的主人,又不是鸿祯塞的长工,却与鸿祯塞有着千丝万缕的不解之缘,他在旧社会的狭缝中努力地生长着,又被新社会的好人关爱地生活着,小说就是以雷高汉这样一个平民老百姓为索引,来书写鸿祯塞的百年大史。

        手棒《塞影记》一口气读下去,被故事深深吸引,书中的主人翁雷高汉,是四五十年代那辈人的缩影,而四五十年代那辈人,正好是我们六七十年代这辈人的前一辈人。前一辈经历过的苦,我们这一辈应该大多数人是耳染目睹过的,我就时常听母亲唠叨过那个时期的生活,和作者笔下的塞影记里生活方式是重合的。

        作者以雷高汉在鸿祯塞感情生活为线索,以食(食物)和识(识字)二者穿插贯穿全文,来展现雷高汉如何在冷暖世事中遭遇恩山义海,随着故事的层层递进,从中概述新中国的发展面貌。

        雷高汉可以说是个孤儿,他大概三四岁时被拐卖到有四间瓦房的人家,小名由原来的“猪儿”改取为“饱饭”。

        中国人对冠于一个人的名是很有讲究,给子女取的名一般会很有意义或是寄于一定期望。就拿建国时期,许多人家给后代取名建国、海军、黎明、胜利、建军、和平……这种冠名寓意着中国人民从此翻身作主人,借以抒发出人民内心压抑不住的喜悦之情。

        民以食为天,饱饭其实吃得并不饱,吃不饱还专挨打,没有希望的日子让他想念爹娘,逃跑误入川剧戏班两年生活没有得到改善,又经历一次逃跑,逃到一户姓雷人家作了雷家儿子,感受到家的温暖,生活这才固定了下来。

        落户到板桥湾的雷高汉生活并未见有多起色,养父母都生着病,为了顾上这张多出来的嘴,他去帮村里柳家放牛跑腿,结识了人生中最为重要的放牛伙伴鲁金奎。鲁金奎父亲是个厨子,养父甚至还吃过金奎爹做的蒸肉,这让从没吃上饱饭的雷高汉如何向往那样的生活,而又让膝下无子的养父多渴望雷高汉去跟鲁金奎爹学厨,他说:学了那个蒸肉,每天光闻个蒸气都长肉呢!

        对于那个时代贫穷人民窘迫生活作了怎样的描写,对人性又作了怎样的剖析,作者通过雷高汉随养父去包家大院得来的一封桃片,一家人对这意外之食如何分配的小细节展现出来:“米糖”有九片,正好一人三片,可是三个人各有各的分法,爹的分法是他自己一片母子二人各四片,妈的分法是她自己一片爹三片儿子五片,儿子的分法是他自己一片爹妈各四片。”相信很多读者看到这里会潸然泪下,每个人都想自己少吃点,把好吃的让给最爱的人,在那个缺衣少吃的年代作者把亲情诠释得如此淋漓尽致。

        雷高汉没有跟鲁金奎爹学做厨,养父母去逝后,他倒是以修暗道的名义进了鸿祯塞吃上了大蒸笼的蒸肉,而鲁金奎却先于他进了鸿祯塞的伙房,平时一个人两个馒头,鲁金奎总给雷高汉加一个,除去雷高汉算是包家的人外,鲁金奎对这个孤儿似的伙伴参杂着一段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深厚情谊。

      日本飞机轰炸重庆时,作者写道“油菜花已开,还有桃花李花杏花梨花,统统都是青黄不接的信号,都好像是来挖苦他那个饱饭的名字的。”为什么要说是来挖苦他那个饱饭的名字的呢?在那个兵慌马乱年代,青黄不接的时候,一般的贫苦人家最是难熬,雷高汉却凭借包家女婿之空名得到两块田地,出租给曾经帮助过他的两户人家,又在鸿祯塞混得一份水官的闲职,他就像一个游手好闲的纨绔子弟,那个饱饭是贫苦大众的代名词,可是现在村里贫穷堆里出生的只有他一个人能吃上饱饭,这样的处境让他善良的内心感到不安。

        雷高汉挨批斗那个时期,鲁金奎老婆红玉和乔桂花作媒把汪碧鸾曾经的丫头丁翠香说给雷高汉,那个丁翠香是个过日子的一把好手,她在不断炊的情况下让雷高汉吃上了饱饭,却要改口叫雷高汉为半饱。添人加口,口粮一分为二,这哪还能饱饭,所以翠香叫他半饱,不仅如此,雷高汉又把刚出壳的新米送去给五里湾翠香的爷爷,翠香爹妈走的早,翠香走后,就留下爷爷孤身一人,也就相当于雷高汉暗地里要养活三张嘴巴。翠香死后,雷高汉还一直照顾着地的爷爷,还探望送新米给他。

        包松堂的儿子包志默和妻子虞婉芬一直关照着雷高汉,这也说得上一段奇缘。包志默夫妇早就知道雷高汉与梅云娥的关系,这两口子居然瞒着家人帮着雷高汉穿针引线,是什么样的心性才能做到这份上呢?作者没有正面回答读者,仅用一小节来诠释为什么雷高汉会得以这样的尊重:食堂快要断顿,虞婉芬得病快要活不成了,雷高汉得知后晚上冒着生命危险去暗道偷粮食,仅这一点就可以看出,雷高汉的为人是可信赖的,他值得包志默夫妇倾心相助。接下来故事情节一转,爷爷丁继业在黑夜背着一背篼米出现在他面前,善良的爷爷把雷高汉送去多出的米从手中省出,食堂断顿之际他惦记着食量大的大个子雷高汉,把储存下的米偷偷送回,而就是这一背米救下了这三个患难真情的人。

        食堂办不下去了,下放到各家各户时,正是红石沟修水库时期,包志默肝癌晚期,被土匪头子打死,临终前把虞婉芬托付给雷高汉。受了丁继业救命之恩的虞婉芬,后来在丁继业那儿学到每餐少抓一把米下锅的习惯,作者把这些细微的生活细节融入到小说中去,是有较深的生活阅历,这些细节放在小说中不光勾勒出一个时期的生活水平,而现实生活中应该还有人保留着这些良好的优良习惯,我被作者虚幻创作上表现出来的真实感所震撼,因为我就是一个煮饭习惯还回去一把米的人。其实那个时期,鲁金奎时常夜里来和雷高汉喝酒,时不时还有肉或花生米下酒,人们从旧社会翻身作了主,生活渐渐从困境中走了出来。

      文章在开篇就写了雷高汉那个汉子大爷现在的生活环境:足不出户地住在田庐山桩玻璃房子的别墅里,吃着最喜欢的蒸肉,享受着现代化的生活水平,作者通过雷高汉的回忆叙述和自己亲身考察,已把鸿祯塞的外貌和肉瓤摸了个遍。

      不难看出,文章依据时间层层递进,人们生活水平在每个时期都在发生着变化,在这个变化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始终维持着基本友善:贫苦人家与贫苦人家的相互帮助,就连包家这样一个在整个县城数一数二的人家,也肯收留外来的流浪者雷高汉,这也是社会进步的一大重要表现。

      如果说粮食是人们生活的硬件设施,那么,人们的文化水平应该就是软件设施了,人类的发展不仅展现在衣食住行上,而且还要从人们的文化素质提高上表现出来。

        雷高汉典身还债的孝心感动了包家人,把他从柳家救了出来,让他走出了生活的最底层,让他修暗道不只是考验他的忠诚度,包家其实还有最大的计划。

        包企鹤在世时,把和姨太太庄瑞贞生的女儿包松月许配给了雷高汉,那个小姐患有一种叫红斑狼疮的怪病,在包家大院足不出户地藏了十年之久,临出嫁前一天才知道自己早有这么一个大字不识的孤儿未婚夫,这个裹脚的小姐看不起雷高汉,又家命难违,在出嫁前一晚自杀身亡。

        作者把那个时期的社会现象展现得淋漓尽致,富贵人家普遍有文化,就连深闺中的少女都会识字,有文化的人有思想有理想,有知识有见识的人是看不上没文化的穷人的。

      作者紧扣红色百年为中心献礼党,选了蜀地最为代表性的地方文化一一一川剧为故事素材,来展现人们的文化素质及修养。

        雷高汉曾流浪到川剧班,从小就受到过川剧的熏陶,而包家人对川剧又情有独钟,可以说他一直被这种文化氛围包围着。作者通过巧妙构思,把这种地方非物质文明产物,融入于现实贫苦人家和富贵人家的生活中去,展示在读者面前的是人民对文化艺术的追求和文化素养的提高。

        包家为了包松堂的小妾:戏子梅云娥闹了一出内乱,内乱的原因是梅云娥在获救时许下承诺要嫁给救下她的人,结果偷偷与雷高汉有了一个女儿,这给性退化了的包松堂致命一击,促使包松堂太太汪碧鸾作戏把与雷高汉有私情的梅云娥打死了,而汪碧鸾自己也葬送在奸人乱枪之下,雷高汉失去了他喜欢的人,自己也险些丧命鸿祯塞。

        身为孤儿的雷高汉幸得一女,又与女儿失之交臂,一生中和他最贴心的两个人,却与他只有几个小时的缘分,而为了这段缘分,他花费了一生精力。

      梅云娥死时留下一方绣着诗的手帕,这方手帕藏着一段不为人知的秘密,让目不识丁的雷高汉走上了艰辛的识字之路。 

      其实雷高汉是很上进的一个人,从初入鸿祯塞就开始找机会学习汉字,他身边不缺认识汉字的人,鲁金奎就教他认识了“一二三四”,但是那小子告密,让他在包家人面前提心吊胆,在那个时代,贫穷人家是没有资格读书识字的,读书识字是一种超越,像包家那样大户人家抓壮丁也只拿那识字的穷人,他们不喜欢穷人,更恨有文化的穷人,有文化的穷人让他有种极不舒服的压迫感。

      雷高汉在寻找梅云娥女儿的路上,一边偷偷打听梅云娥女儿的消息一边秘密地识字,他把手帕上的字一笔一画地记在心头,从简单的字到复杂的字。字记下了,他就在心里排查可以教他认字的人,有机会就向他门请教。

        雷高汉对识字的渴求到了如饥似渴的地步。他不放过任何一个学习的机会,斗争富农那会儿,他从“打倒雷高汉”这几个字中认识了手帕上绣的汉字。又拐弯抹角地找鲁金奎帮忙认识了“人丁”两个字,被鲁金奎误认为他是想女人了。可是接下来他向包志默和下中农请教“天女”二字时,被他们一前一后检举揭发了。他们对于雷高汉急于认字这事,觉得要引起注意,一个富农识字,想干什么?这无非又会给富农雷高汉又冠上一道反动罪名。

        雷高汉识字途中的阴差阳错,误打误撞地让他得了个老婆,丁翠香原是汪碧鸾的丫头,对雷高汉怀有那点小心思,只是家里突然发生变故回家去嫁了人就没再回鸿祯塞,雷高汉识字闹场让两个人有缘分走在了一起。原以为丁翠香识字,可翠香也只是个目只识丁的人,好在为难之时全国规模识字运动开始了,富农的雷高汉是没有资格参加识字运动的,好在翠香是贫农,为了认识手帕上的字,雷高汉大胆把手帕拿出,让翠香去帮他认识手帕上这首诗:汉家天下早三分,戏子随波扮古人。丁亥之春非梦境,痴男怨女上青云。

        雷高汉时常被人冷落,又一再被关照,作者在文中塑造了这样一个小人物的人生,来表达现实生活的境况。是的,雷高汉是幸运的,他是个流浪的孤儿,几经波折,倍受生活欺凌之后又被身边人眷顾,童年一起长大的鲁金奎和包松亭一直照顾着他,而现在上天又派一个丁翠香来帮他识字。可是他又是不幸的,翠香拖着有身孕的身子因阑尾炎死在了识字路途中,这给刚吃上饱饭的雷高汉一次沉重的打击。

        其实,手帕上的字包志默太太虞婉芬和梅云娥一起绣上去的,手帕上所有的秘密,除包松年和庄碧鸾知道外,剩下的就只有包志默和虞婉芬知道了,这件事放在当时的背景下说出是会连累人的,包志默乘批斗之际举报自己曾读过一首反动的藏头诗来暗示雷高汉,雷高汉领悟了包志默的用意,他在识完诗中字的时候正巧弄明白了那首诗隐藏的真义:汉子之女。与此同时,他曾经的东家之女柳鸣凤也帮忙找到了女儿:原来金庆余的女儿金海棠就是他丢失的女儿!

        包志默得了肝癌后把虞婉芬托付给雷高汉,他被土匪头子李傲物害死后,虞婉芬嫁给了雷高汉,把知道梅云娥的事都告诉给了他,让雷高汉知道了梅云娥的死因。可是后来,一次意外让他又成了单身汉。雷高汉去探望女儿,让贪婪虞婉芬美色的包志卓钻了个空子,包志卓威胁虞婉芬,扬言若虞婉芬不服从他,就把金海棠是梅云娥和雷高汉的女儿的事公布于世,虞婉芬誓死不从,为了擦掉包志卓写在地上的字,不小心一头夹碰到石头之中意外身亡。

        作者为小说塑造了雷高汉这样一个人物,又为雷高汉编派了这样两个为他死在字上的女人,到底雷高汉有多大的本事值得这两个女人为他舍命呢?

        作者在文章开头就写出了雷高汉的为人,鲁金奎告诉他修暗道的危险性:暗道修成后为了保密起见修暗道的人会死于非命,经过一次意外事故的雷高汉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伤亡,他揽下了最后的活,也揽下了所有危险,这让一同修暗道的人体验出雷高汉的仗义。而后来鲁金奎为了套出暗道,雷高汉这样回答他:“谁把我从柳家拉扯出来?那个话我说不来,但那个理我是懂的。就说暗道吧,人家雇你辛辛苦苦修出来,到头来,几句话就让你给卖了,要都那样,这天底下还有个靠得住的人吗?”由此可见雷高汉有多么高尚的人格,不仅如此,他对翠香和虞婉芬的好是读者可以领略的,这样一个积极上进诚信友善的人,是符合社会主义发展价值观的。

        此篇小说以一座城池为背境,虚幻的故事情节来抒写当代史,通过现实和回忆来叙事,并且把作者融入到小说当中去,读后让人匪夷所思,到底小说是虚构的还是以真实故事改编的呢?不管小说是真实的还是虚构的,但作品贴近了时代背境,就体现了本身的艺术价值。

        读过马平老作品的读者,都给出了很高的评价,作者具有很高的文学造诣,其思维跳跃性高,语言的组织能力强,参杂传统地方文化和方言,幽默风趣,读来让感觉轻松,感人之处往往催人泪下或窃窃偷笑。

        是以此书为证略举二三例:(一)他最不擅长的就是做戏,却也硬着头皮做出了在各个天井查火的样子。他走进鸿鹄院,听见汪碧鸾正在骂人。汪碧鸾的声音很大,光那口气都能引起一场火灾。(二)“我是水官。”雷高汉说,“保证生活用水和灭火用,没水了,起火了,我都得到场。”“那你还是个火官。”梅云娥说,“我没说错,你救人于水火。”(三)雷高汉回过神来,说:“你告诉我,哪个字是反动的,我今后不认它就是了。”鲁金奎气冲冲地说:“无论哪个字,我认识它是革命的,你认识它就是反动的!”雷高汉想了想,说:“雷高汉三个字,你认识吧?就是说,在你眼里,我这个名字是革命的?”鲁金奎好像被噎住了,好一阵才从喉咙里挤出三个字:“你反动!”雷高汉又接着说:“照你的话说,在我眼里,你的名字才反动。”

        马平老师的每件作品都是匠心之作,有读者评价说传统叙事美学下的诗意抒写,是的,《鸿祯塞》有许多现代诗的语感,比如第七章193页:我们在稻香深处迷失,溅起一片水花。我们被锋利的稻叶划破,体无完肤,我们都是身在异乡,正急于寻找回家的路……除此之外还有许多,不一一列举。也有古词曲的诗意,比如第十二章307页:花枝隐隐隔窗棂,几度照人成孤另。花呵!但愿东君常管领,谁向高楼弄笛音?这凄凉叫人难忍,又听金铃犬吠声。进园庭!满园春色嫩,是谁巧妆成?

        读完此书再回味,却叫人想起曹雪芹的《红楼梦》来,虽然《鸿祯塞》没有《红楼梦》的恢宏气势,却有着《红楼梦》相同的气慨,两部作品都抒写历史,不同的是一部写一个家族如何衰落,一部抒写贫苦人民如何翻身作主,此书值得推荐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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