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七夕

我想,在很多和我年纪相仿的人心中,情人节就是2月14日。这应该是一种文化入侵。

往后每个月的14号又分别被冠以不同的名称,形成了“一年十二个月,月月情人节”的奇观。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查阅了一些资料,证明只有2月份是“嫡子”,其他的都是“庶出”。最早放出谣言的人,是卖玫瑰的,还是卖巧克力的,已无从考证。

大概十年前,青年男女大多只知道西方情人节。在那一天,男人帅气,女人娇媚,或手牵手,或大胳膊搭着细嫩的肩,在满大街的火红里穿梭。一般来说,男人都会给女伴买一束过分装饰的玫瑰,哪怕附加值已经爆表。于是,谁手里的玫瑰最妖艳、装饰物最多,就成为了当天女人们在街头暗自较劲的主题。细细想来,我还不曾给我身边的女孩送过玫瑰,很巧合地,情人节前后我多半都处于单身。这并非有意而为。中学早恋的时候曾经过过一次情人节,那时候学校掀起了送苹果的风潮。与玫瑰花如出一辙,苹果也必须包装得漂亮,装饰得夸张。平日里五块一斤,在那一天即使最便宜的单价也超过了五十。热恋中的孩子哪儿管那么多呢,基本上提前一个月就开始攒零花钱,饮料不喝了,网吧不去了,变成了同学眼里的“乞丐”。而到了情人节当天,乞丐又摇身一变,成为捧着价值一两百元人民币的苹果和巧克力的高富帅。中学六年,我记得收到过几个苹果,有些上面贴着一封画了手工的情书,今日回想起来,仍然觉得是别人花了心思的,可惜都很快被吃掉了。

我们是什么时候开始回想起来自己也有情人节的呢?也许是几年前大力提倡过传统节日的时候。其实高二时曾经帮一家婚纱店主持过七夕节活动,只不过往后时日能想起来的只有那个鼓囊囊的红包,那天的特殊意义却忘得一干二净。

在传统文化中,牛郎织女跨种族恋爱生子,触犯了天条,被王母娘娘活生生拆成两地分居,每年只有一天时间踏上鹊桥,在望不到边际的星河上互诉衷肠。人们为了纪念这种敢于对抗封建礼教约束、自由恋爱的精神,就将鹊桥相会的这一日命名为“七夕”。

近几年,七夕在商业营销上的影响力大有赶超赶超“传统”的214的势头。只要走上街头,大小商场、店铺都会举办各种应景的活动,“七夕限定”“七夕礼遇”各类广告词层出不穷,节日氛围好不浓厚。

今年因为特殊情况,同城硬生生谈成了异地恋,和玥玥子的鹊桥相会也未能成行,多少有点让我感到沮丧。这个向来记性极差的人,还是亲手给我准备了情人节的礼物。一只会说话的毛绒玩具鸭,一个挂在脖子上的风扇,当然也少不了一张皱巴巴的字条。当一个人开始做一些自己从来不擅长、不习惯的事情,这种单纯又可爱的感觉真的会让人心旷神怡。

希望能早日见面吧,去捏一捏这个可爱的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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