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司法解释五对公司老板和股东意味着什么?

2019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以下简称《规定》)主要是关于如何保护股东权益保护等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规定。笔者观点或偏颇,但不妨抛砖引玉,求方家及前辈指正、赐教。又白话行文,方便非法律背景朋友阅读。

第一条 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原告公司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请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赔偿所造成的损失,被告仅以该交易已经履行了信息披露、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公司没有提起诉讼的,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读】
1.履行了法定程序就能豁免关联交易的赔偿责任吗?《规定》第一条规定,被告以自己已经履行了法定程序为抗辩理由,比如,被告对关联交易的信息已经披露,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已经同意关联交易等),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立法理由很明确:即使交易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但违反了公平原则、损害了公司利益,公司有权主张行为人承担损害责任。

2.《规定》为何如此规定?因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管理层利用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和控制地位,迫使公司与自己或者关联方从事不利益的交易,达到挪用公司资金、转移利润的目的,这对公司、少数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会造成严重的损害。

3.《规定》第1条为什么规定第2款?关联交易损害赔偿不是公司想起诉就能起诉的。为什么?很简单,操作关联交易的人多数为公司的实际控制或或者大股东,这些人可以对公司“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公司很难启动赔偿诉讼,所以,股东提起代表诉讼则不可或缺。否则,中小股东很难保护公司和自身利益。

第二条 关联交易合同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公司没有起诉合同相对方的,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读】公司法第151条的股东代表诉讼规则在关联交易合同无效或可撤销案件中的适用。正如最高院民二庭相关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说的,“《规定》实际扩展了股东代表诉讼的适用范围,将之扩大到关联交易合同的确认无效和撤销纠纷中。”因为对关联交易的行为人对公司有着超强的控制力,公司向行为人提起关联交易无效或者可撤销的诉讼极不现实,但对中小股东的利益救济又需要渠道,股东代表诉讼成为一种方式。

第三条 董事任期届满前被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有效决议解除职务,其主张解除不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董事职务被解除后,因补偿与公司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综合考虑解除的原因、剩余任期、董事薪酬等因素,确定是否补偿以及补偿的合理数额。

【解读】公司可以随时、无因地解除董事职务,在之前的判例中并不鲜见,这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进一步明进行确。但职工董事比较特殊,不能通过开股东(大)会作出股东决议对其进行任免。

第四条 分配利润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作出后,公司应当在决议载明的时间内完成利润分配。决议没有载明时间的,以公司章程规定的为准。决议、章程中均未规定时间或者时间超过一年的,公司应当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利润分配。
决议中载明的利润分配完成时间超过公司章程规定时间的,股东可以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决议中关于该时间的规定。

【解读】利润分配请求权可能是股东最重要、最根本的一项权利,但这个理所当然的权利在实践中成为奢望。别说连续三年盈利不分红,就是连续五年连续盈利不分红,中小股东提起利润分配诉讼也屡屡败诉。令人遗憾的情形多是公司没有就利润分配召开过股东(大)会,或者召开了股东(大)会决议中没有明确载明利润分配方案,法院不能支持中小股东的诉讼请求。《规定》第四条就公司完成利润分配的时限进行层次分明的规定,有利于中小股东行使利润分配请求权,保护自身的利益。

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重大分歧案件时,应当注重调解。当事人协商一致以下列方式解决分歧,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公司回购部分股东股份;
(二)其他股东受让部分股东股份;
(三)他人受让部分股东股份;
(四)公司减资;
(五)公司分立;
(六)其他能够解决分歧,恢复公司正常经营,避免公司解散的方式。

【解读】有限公司股东之间分歧严重,长期“宫斗”极易出现公司僵局。怎么解决公司僵局?除了股东退出,似乎还没有找到更合适的解决方案。有限公司是一个人合与资合的组织,换言之,股东三观相同,资金到位,公司才能有效运作。如果股东因内斗而变更或者退出,合伙人离心而无合力,不利于公司长期经营。此外,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也有诸多限制。调解,对于公司僵局的解决意义特殊。

你可能感兴趣的:(《公司法》司法解释五对公司老板和股东意味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