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整理有关始祖得和公资料的时候,对他名字和他的成就有所感应。

“得”应该为辈,八王赵得芳,便是这个得。市文物局在立文物碑时,误为“德”,本应“赵得和墓”误为“赵德和墓”,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和”,左边为“禾”。其事迹亦正应在“禾”上。

始祖得和公明洪武25年(1392年)来到本村,拓荒垦田,至明正统八年(1443年),灾歉频仍,捐出7500石豆谷及3000石白麻,赈济一州五县。

“和”,右边为“口”。其事迹有圣旨碑为证。但有关他的故事,却是“口口相传”。于阁老家族有碑,也记载了他的事迹。但为何县志等文字资料直到近代才略见,不得而知。

或许他的事迹过于传奇了吧。本村家喻户晓的关于他是“财神”转世、红嘴老鸹的故事,金銮殿前三砖地等传说,确实有点让人不可思议。另外,清取代明后,对于明代忠君爱民之事不会宣传的。现在存世的《东阿县志》也仅为清代和民国的。

其墓也有两大奇观。一是沙不掩碑。无论风沙怎样吹拂,无论碑石怎样沉降,碑的底座依旧显露在地面;一是坟只长艾。始祖坟周围,杂草遍生,艾草附近也无,唯独其坟只长艾,不生杂草。六百年了,依然大“艾”传家。

一个“和”字,与一个人的名字相连;一个“和”字,让世人皆知他的事迹。以和济世,致和于家。

这正是:

大爱传家,忠国敬民。

千金散尽,英名长存。

家道兴盛,人丁兴旺。

爱及天下,和泽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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