瞎写

他是被放逐的银王子。高大挺拔,四肢修长,面容清秀,配上那银色的长发和深蓝色的忧郁眼睛,足以迷倒这个国度里所有的女性,然而他却并不引以为傲。他身披精致的银色战甲,胯下一匹健硕的银甲骏马,连他那心爱的长斧都闪烁着银色的光芒。为何他如此钟爱于银色?

因为他深爱着一位银发女子。他还记得,在离别那天,她的裙裾和银发一起在风中飞扬,眼中噙着泪花。那都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情了。正因为这位女子,他得罪了王兄,触怒了父王,自己也被流放到苦寒之地,与北方蛮族为伍。

“走!永远别再回来!”在父王雷霆万钧地咆哮下,自己仿佛是置身于惊涛骇浪的一叶扁舟。“滚到北域去!永远都不要回来!除非你能收服那些诺德曼人!除非你能证明自己是个真男人,而不是一个为了女人跟自己兄弟反目的花花公子!滚吧!”

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只把她的婆娑泪眼埋藏在心里。他知道,作为一个国王的次子,只有证明了自己,才有说话的权利,才有取回自己东西的权利,才有追求属于自己爱情的权利。

于是,北域虽苦,他却甘之如饴。这十年他夙兴夜寐、废寝忘食,致力于收服北域各蛮族部落。他恩威并施、刚柔并济,逐渐获得了北域民众的人心。他厉兵秣马、整饬军纪,获得了一只属于自己的军队,一支足以扫荡四合的威猛之师。

而现在,父王驾崩,王兄登基,她成为了皇后。

皇后,这个词让他感到如芒在背。经过了十年的痛苦、磨砺与隐忍,他觉得是时候回去了——和一支虎狼之师一起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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