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与育人: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思考

国庆假期之前,化学系顺利完成了今年的奖学金评定工作。作为这项工作的主要组织者,两年下来感悟颇深。这两天和化学系的一些本科生同学交流奖学金评定,也收到了不少很有价值的反馈。恰逢假期得空,写一篇文章把这些思考整理出来,以便和辅导员同行及化学系本科生同学们继续探讨。

奖学金评定,是一项例行的事务性工作,大致包括发布评选规则、接收学生提交材料、材料评审和答辩评审、分配奖项、公示结果、上报材料几个步骤。这个事情每年都做,有既定的实施办法,本身并不复杂。但是,如果只把奖学金评定作为一项事务性工作,那就忽视了奖学金评定内在的重要价值

奖学金评定工作,是大学育人工作体系中的关键一环,在细微之处体现着大学精神的本质和对人精神的塑造。

在清华大学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本科生荣誉与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中,有这样一句话:“我校始终坚持如下原则:1. 客观公正、合理公平、民主公开;2. 充分发挥奖学金的导向作用;3. 评定过程与育人工作相结合。” 这三句话看似简短,却内涵丰富。作为基层院系的学生工作者,在具体操作的过程当中怎样把这三条原则真正体现出来,是需要在不断改革创新中去探索的。

综合优秀奖,何谓“综合优秀”

有不少同学是各方面表现都十分优秀的,因此设置一个综合优秀奖很有必要。但是,在评定综合优秀奖的过程中,作为组织者和评委,首先就要思考一个问题,什么是“综合优秀”。然而,对人的综合素质的评价是一个世界难题,因为人是最难评价的。

在我本科的时候,化学系评定综合优秀奖,学业成绩占决定性作用。如果专业排名不是前15%,就没有什么可能性能拿到综合优秀奖。评定结果出来之后,获得综合优秀奖的人就是班里成绩排前几名的人。在评价标准中,成绩的比重占的太高,显然是不合适的。评定依据缺乏多维性,是前些年综合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很显然,作业完成的情况、课堂上有没有创新的想法,能不能把自己的思想和智慧和大家分享等,都不能在考试成绩中得到体现,更何况在人的评价当中分数应该是只占一小部分,只能反映出来一个人的学习能力和考试水平,不能反映出别的方面。而关注社会,关爱他人,奉献精神、合作精神等情商的因素,批判性思维的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书面与口头表达和沟通的能力、将知识付诸实践的能力等能力的因素,都应该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得到体现。

大概是2014年开始,学校开始推动奖学金评定的改革,降低对学业成绩的过分看重。目前化学系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标准中,已经明确规定,学业成绩只占40%。另外的部分是综合表现占40%,PPT展示占10%,提问交流占10%。

这里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是,综合表现怎么评价。有同学问我,能不能给出一个规则算出综合素质的排序,好让这个评选的过程显得更加公平。这个问题反映了综合评价过程当中最大的一个矛盾,那就是学生的综合素质是无法量化的

人的成长包括知识、能力、价值观三个维度,知识比较容易量化,能力就很难量化,价值观就更难了。我们没法给出一个标准,能够直接评价学生的知识、能力和价值观。因此,化学系的奖学金评定细则中,是从行为的角度来描述参评综合优秀奖的基本条件的:“上一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专业前1/2,且在科技创新、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文艺或体育等其它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同学,可自愿参评综合优秀奖”。

但我们又不得不对这些不能量化的东西进行评比。

思路上讲,这种非定量因素的评价,只能通过评委的判断力来实现。那问题又来了,评委的判断力能不能让学生信任。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的主要评委是辅导员。作为辅导员我们首先就要问自己,有没有足够的能力,有没有丰富的经历,有没有起到表率作用。要去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辅导员自己首先得做得足够好,才能让学生相信你。西汉学者扬雄说:“师者,人之模范也。模不模,范不范,为不少矣。”其次,辅导员有没有平时和学生多聊天,多接触,多谈心,做到对学生足够了解。辅导员对学生足够了解,学生才会信任你。最后,辅导员要有职业道德,要公正地行驶自己作为评委的权力。

操作上讲,在答辩时众多评委的评判意见如何集中,也是一个难题。化学系以前是按100分制打分,结果评委给每个同学的打分多集中在85-96分之间(同学们都太优秀了),算出平均分后区分度非常小。今年我推行了一项改革,综奖答辩按10分制打分,且规定每个年级10分不超过2个,9分不超过3个,8分不超过3个。最后评出来的结果,区分度有了很大的改善,得分排序已经与成绩排名顺序脱钩,更好地反映了评委的评判。

此外,那些其他各方面表现都很好,但学业相对较差的同学,能否获得综合优秀奖呢。这些同学从综合能力上来说的确是很优秀。那要不要再继续放宽对学业成绩的要求呢?我想对于本科生来说,学业不是全部目标,但应该是主要目标。以前过分看重成绩是一个极端,但如果完全不看成绩了,恐怕会走向另一个极端。清华倡导优良学风,鼓励争创优异成绩,这一点不能改变。当然,我们也非常能够理解这些同学渴望得到认可的心情。因此,今年我推行的另外一项改革,是允许兼得两项单项优秀奖荣誉。相信经过这个改革,这一部分同学也能够得到满意的结果。

奖学金的导向作用,导往何向

学校对奖学金评定的一个要求是,发挥奖学金的导向作用。什么是“导向作用”呢?

奖学金的导向作用,可以是一种激励作用,能够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比如对于本科生,我们比较注重优良学风的培育,因此在单项奖中学业优秀奖给的名额要多一些。再如,化学系学生会的骨干力量比较薄弱,因此我们在评定社会工作优秀奖的时候,向获得上一年度“学生会优秀个人”的同学有所倾斜。

然而,这种导向作用,更重要的是帮助学生在成长过程中减少盲目性、提高主动性。学校提出了“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培养理念。有了一个好的培养理念,还需要做的是,要让学生自己知道,清华要把他培养成什么样的人,为什么要这样培养。综合奖学金评定的过程就是一个很好的契机。综合优秀,不是社工、志愿、实践、文艺都去做一点,就叫综合优秀,同样第二成绩单,也不是为了让同学们想方设法凑简历,而是因为学生在参与这些活动的过程中,在知识、能力、价值三个维度获得了成长和进步。我们要让学生理解这里面所蕴含的培养理念,明白在这些方面取得进步,无论将来投身怎样的事业,都能够大展拳脚。这是解决学生对未来前途感到迷茫的灵丹妙药之一。

比如,化学系综合奖学金评定规则中,PPT展示和提问交流各占10%。这两项实际上考察的是“书面与口头表达和沟通的能力”。这是人的成长中十分重要的一项能力,评委在现场提问点评时,就会着重强调这一点。

在答辩过程中,低年级的同学经常会出现PPT字体、配色、排版的问题,并且在致谢当中使用不太合适的“感谢聆听”,有的同学现场表达和神态也略显不够自信。通过现场交流,评委会为他们指出这些不足指出,这对于学生的能力是培养和提高的过程。可以看到,高年级学生答辩时,无论是PPT制作还是表达交流普遍都能够表现的很好,这就说明随着年级的增长,学生的能力确实得到了提高。正因为奖学金答辩的教育意义,我们尽最大可能让更多的同学能够参加答辩,于是将入围答辩的比例设为1:1.5。

所以,我觉得这种导向作用,最关键的地方在于学生工作者要努力消解奖学金功利和庸俗的一面,给学生指明一个前进的方向,打通清华人才培养理念传递到学生的最后一步。让学生懂得,自己不是只为荣誉而奋斗,而是为追求个人的全面发展而奋斗,从而真正发挥奖学金的导向作用。在这一点上,我们确实还需要不断改进。

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与法治意识

奖学金的资源是有限的,不是每个有意愿申请奖学金的同学最后都能拿到,于是就存在一定的竞争。有竞争,就要有规则,有秩序。我们作为学生工作者,在评选奖学金的过程中,力求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氛围,从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与法治意识。

首先是奖学金评定小组要在程序上规范严谨,包括发布细则,公示入围答辩名单和筛选依据,公示获奖者名单,提供反馈意见的渠道,对学生的意见给予严肃认真的答复等等。

更深一步,要让学生学会按照规则和流程做事。今年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也收到了一些同学的意见信。令人非常欣慰的是,这些同学在意见信中,都能以清晰的逻辑和客观理性的措词,陈述自己的问题,表达自己的诉求。我觉得这一点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应该给予着重的支持和鼓励。

同学们能够做到这一点,与化学系独具特色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不无关系。化学系的学生代表选举、学生会选举,有一套专业、规范的制度。每年在学代会现场,学生代表们能够秩序井然地开展提出动议、附议、讨论、形成决议的理性议事流程。既表达自己的声音,又维护集体的秩序,这是多么重要的法治意识啊!

还有就是对学生规则意识的培养。今年有个同学因公不能现场答辩,我告诉他可以找人代答。他就担心找人代为答辩效果可能不好,不一定能很好地回答评委的问题,想要现场视频连线。我回答他,以现场答辩来评比是对所有人公平的规则,允许代讲已经是给大家通融了;答辩会时间宝贵,我们没有义务安排现场连线。将来走入社会,参加任何的面试和答辩活动,都不会有人管你是因为什么原因不能到场,不能现场参加就没有任何补救的机会;我们做任何事,都应该想想它本来应该是怎样的,而不是只想我自己想要怎样

这种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比奖学金本身要宝贵得多。

发挥朋辈教育的引领作用

老校长梅贻琦在1941年《大学一解》一文中谈到,“学校犹水也,师生犹鱼也,其行动犹游泳也,大鱼前导,小鱼尾随,是从游也,从游既久,其濡染观摩之效,自不求而至,不为而成。”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榜样作用。同样,优秀的同学也是其他同学的榜样,也能像大鱼一样带领着周围的小鱼。

基于这种理念,化学系的综合奖学金答辩会有这样一个安排,那就是按照大四、大三、大二的顺序依次进行每个年级的答辩。这样,低年级同学在听高年级同学答辩的过程中,就可以向高年级同学学习。三人行,必有我师。每个人身上都有闪光点和值得自己学习的地方。低年级的同学总能在高年级同学身上找到一些打动自己的地方,并为之努力。

另外,从去年开始,化学系学生组在奖学金评定结束后,利用微信平台开展奖学金获得者任务推送,介绍奖学金获得者的事迹、故事、心得。这一方面促进了信息公开,让全系同学都能知道为什么把奖学金评给了这些同学,消除了同学们心中的一些疑虑。另一方面,也促进了这些获奖者把自己树立为榜样,砥砺奋进,带动周围同学一起追求进步。


总的来说,奖学金评定不仅仅是一项事务性工作,更是一个育人工作。只有在这个过程中进行细致周到的考虑,才能达到促进学生个人成长,推动教育目标实现的目的。

这几天听闻有的院系的同学,因奖学金评选过程不够公开透明,评选结束后自己非常伤心失望。我感到十分警惕,我想化学系的奖学金评定工作总体上还是经得起审视的。不过,改革创新永远在路上,我们还要不断努力,为学生营造一个好的人才评价环境,促进学生的全面成长。

化学系同学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反馈

风物长宜放眼量。能够参与到这个最具意义的事业中,与学生共同成长,深感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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