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
阳光温暖地洒在操场上,远处那棵大榕树的叶子被风吹得一颤一颤地,发出属于夏天的声响,南昌已经好久没有过这样的好天气了吧...
今天是待在这所大学的最后一天,上午室友们都已经收拾好行李离校了,看着宿舍空荡荡的床位,我的心也跟着空落落,依稀记得四年前新生报到那一天,我是第一个来的,当时面对即将开始的大学生活,既兴奋又忐忑,时间过得真快啊,一眨眼就过去了四年,一眨眼我们就各奔西东了。
我正在宿舍收拾着被子,宿管阿姨来催我最迟晚上就要离校了,当我整理抽屉,看到那一封来自他的手写信时,突然鼻子发酸,我知道,这次是真的分别了,不同于以往的寒暑假,这次...是真的彻彻底底再见了。
但在离校前,我还有一个地方要去。
抵达目的地的时候,好在还没关门。
就好像只是为了替他履行他的诺言,他曾说要带我来这里看看他们工作的环境,但最后他失约了。
在书画社的国画部办公室看到了那幅画,画上只有一朵荷花,却美得无法言喻,我低下头看到了作者署名:苏昱。
“苏昱...”我低声念道,已经记不清有多久没有喊过他的名字了。
思绪一下子被带回到三年前的那个夏天,大一下学期,我跟苏昱相识了,其实我很早就听说过他,由于他长相帅气以及性格温柔,在院里是出了名地讨人喜,许多女生疯狂追求他,甚至在食堂吃饭我都可以听到隔壁桌女生犯花痴地聊他。
Chapter2
大一下选修体育课的时候,由于网络卡了太久,等我登录进去时已经没有健美操的名额了,羽毛球、网球、乒乓球的名额也全满了,无可奈何下,我就只能选篮球了。
但最令人窒息的是,这堂篮球课只有我一个女生,我这也是运气有够“好”的,篮球课分为三个班,其中也有不少女生选修篮球,但偏偏就我一个女生被分配到了这个班级。
由于是“稀有物种”,老师就把点名、记录考勤分这项重任交到我手上,所以那段时间几乎班上的男生都跑来加我联系方式,其实他们大多都是想旷课要我帮打掩护之类的,但那少数没加我的人里面就有他...
直到有一天,我记完考勤分刚要去送考勤表的时候被一个球砸到了脑袋,眼前一晕,摔倒在了地上,膝盖擦破了皮,有血珠渗了出来。
我拍掉手上的灰尘,正打算站起来,才发现有人伸手来拉我的胳膊,我抬起头却看不清眼前的这个人,直到他半蹲着身子挡住阳光我才看清。
是他,我在心里轻声念道他的名字,苏昱。
“抱歉,刚刚我那兄弟打得有点过猛了,你没事吧?我送你去医务室。”
“不用不用,我自己可以去就行了。”我努力要站稳,但却又一个踉跄。
“你看吧,还是我送你去,走吧。”他两只手扶着我的胳膊,我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香水味,就像夏日里的柠檬汽水,我努力使自己呼吸平稳,以免暴露了自己的内心。
那天处理完伤口他送我回到了寝室,道别时我极力克制住自己想要他联系方式的冲动。
不过就在刚到达寝室还没到半小时,我就收到了他的验证消息,我激动到立马点了同意。
“你好,我是苏昱。”
“我知道。”
“嗯?”
“我听过你的名字,你是书画社的吧,我室友也是你们那个社团的。”
“你室友是?”
“傅蓓。”
“哈哈,她跟我一样是社团里国画部的。”
随后我发送了一个乖巧的表情包过去,过了有一会儿,他才又问我“伤口还疼吗?”
我低头看着膝盖上的伤口,其实明明有疼痛感,但不知为何,我竟觉得摔伤或许是件好事,至少让我认识了他。
Chapter3
我跟苏昱的第二次见面是部门的活动,我是院级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小干事,而苏昱是院级学生会宣传部的小干事,因为一次流浪动物活动,我们又产生了交集。
这个活动是我策划的,所以定下了活动的日期,我便去找宣传部部长,每个活动由于后期要宣传,需要有宣传部的人外派跟我们一起进行活动。只是这个活动我不会去,因为我从小就害怕小狗,也有一大部分原因是因为小时候被狗追过三次。
但就在办活动的前几天,苏昱来找我,跟我说这个活动实在是太棒了,他已经跟他们部长说过要跟我们一起活动负责拍照。
听到这个消息我一点都开心不起来,因为就在今天,我跟部长请好假了。
再三考虑了许久,我还是决定一起去参加这个活动。
还没靠近活动地点,隔着老远就听到了狗吠的声音,我吓得一哆嗦,被苏昱看在了眼里。
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你怕狗?”
“小时候被狗追过,所以一直有阴影。”
“那你怎么还会来这个活动?”
“就是啊,我怎么会来...”我回答的声音极小, 但还是被他捕捉到了,他看了我一眼,随后笑道:“没关系,有我在,我保护你。”
听到这句话,我的心脏开始加速跳动,保护我...吗?
事实证明,他不是随口说说。
刚进大门时,门口站着一只金毛犬,它似乎是在欢迎我们,一直激动地“汪汪”叫,我被吓到脸色发青,苏昱急忙止住了它的动作,用手抚摸着它的头,低声说道:“这个姐姐胆子比较小,你不要吓到她哦!”金毛似乎听懂了他的话,真的没有再叫喊。
“真乖”,他一边抚摸着它的脑袋,一边表扬它。
过了没多久,他问我:“你摸过狗毛吗?”
我摇了摇头。
“那你想不想试试?”他望向我。
我点了一下头,随即又害怕地摇了摇头。
他看着我笑了,“没关系,我现在握住它的爪子,你可以摸摸它的脑袋”。
我本能性地想拒绝,但在看到他脸上的笑容时不知为何就答应了,那是我迄今为止第一次摸到狗毛,有点糙但又很顺滑。
随后我走到哪儿,他就会跟到哪儿,只要有大狗走上前来,他一定会挡在我前面,直到那只狗狗走掉。
我喜欢上苏昱,应该是从那时候开始的吧,又或者是更早之前。
Chapter4
活动结束之后,我总是会找话题跟苏昱聊天,有时,他会邀请我去看他们部门排的舞蹈,结束了就跟我一起去学校的孔目湖散步聊天,等到快闭寝时,送我回宿舍。
上了大二,我们会在晚上约着去图书馆学习,但一旦到了周末,我们就会出去万达探寻美食,我还记得他最爱吃万达那条街的芝士排骨。
这样相处的日子久了,室友们都觉得我跟他就像是小情侣,绝大多数时间都腻在一起,只是我从来都没有表达过自己的喜欢,因为这份感情对我而言太珍贵了,所以我总是小心翼翼地跟他相处,我怕万一他对我毫无感觉,那我们连朋友都做不成了。
他是个很优秀的男生,所以我总是想着等自己也变优秀了,再去追他,不顾一切地。
只是事情的发展似乎并不如愿,刚升上大三的那一年,他开始忙活着各种工作,那段时间我很少见到他。
直到有一天他把我约出去吃火锅,我才知道这段时间以来他都在忙活着什么,他在准备退学手续,他要出国了,准确地来说是...移民。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都没给自己惊讶的时间,那句“挺好的啊,祝福你”,就这样顺口说出。
我知道我应该感到难过,我还未成为更好的自己,就要失去他了,以后再也见不到他了。
我强颜欢笑地跟他碰杯祝福他,他愣了许久,才跟我说道:“以后要照顾好自己,你的胃不好,少喝冰饮料,少吃麻辣烫,不要折腾自己的身子。”
那天过后,我跟他没有再见过面,他离开学校的那天我也没有去送他。
他临走前拖傅蓓给我一封信,信里的内容我也大多记不清了,我只记得最后一句:林岚,和你在一起的所有时光,都灿烂耀眼,因为天气好,因为天气不好,因为天气刚刚好。
我时常在想啊,苏昱只是我的一场梦,现在梦醒了,我也该回到原来的生活了。
走出书画社的时候,发现自己不知不觉间流泪了。
告别这个有着我和他所有共同回忆的校园,以后开始新的生活。
“只是每当凌晨四点,看见海棠花未眠,总觉得这时,你应该在我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