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西方现代思想讲义》(十五)

谁是最了解我的人?当然是我自己。

现代社会是一个“我要我觉得”、“成为我自己”的时代,任何事情的价值判断都可以被解构、被讨论。似乎,只有对自己的评判标准是确定无疑的:只有我才是“自我”的最终裁判员。是苦是甜,是悲是喜,别人最多给出参考,我给自己盖棺定论。

但哲学家泰勒说,“自我”不单由“自己”构成,很有可能,你的确是最了解你自己的人,但你是谁不光由你自己决定,它还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周围的“背景”。在探索自我、成为自己的过程中,如果过于笃定“我就是知道什么对我好”,忽略环境对自我的强大塑造,则很可能陷入对自我的误解,渐渐对自我扭曲。

比如,我爱吃巧克力。尽管知道巧克力热量很高对健康不利,也依然阻挡不了我吃巧克力的热情。那我就是一个天生爱吃巧克力的人吗?可能是因为小时候家里条件一般,巧克力是偶尔才能求得的美食,也可能是小学时春游,尝到过好朋友赠送的甜到心里的酒精巧克力,也可能是别的众多的潜移默化的影响。总之追根溯源,“我爱巧克力”这一自我的牢靠组成并非(一定)自然天成。它对于我自身的意义和价值,来自于一个背景,或者说,一段由他人构成的故事。

把巧克力换成价值观、道德准则等等更加抽象的人生组成部分,你就会发现,原来你是谁这个问题,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的确定无疑。你是谁取决于你的生活故事,而故事总是要靠一群人去共同述说。以前的你,现在的你,以后的你,因为背景不同,所以故事不同,因为故事不同,所以你是谁会变。只有积极投入背景之中,我们才能更加找准自己。也就是说,认识自己,不光要向内看,更要向外寻。

“追求独特的自我,并不需要接受‘唯我论’(我最了解自己),而是恰恰应对拒绝‘唯我论’。”

泰勒说,要忠于自己的内心,同时与我们生活的“共同背景”积极对话,因为那里是意义与价值的所在地。桑德尔和沃尔泽指出人是社群的产物,泰勒更进一步,认为那也是人生意义的来源。把这种思潮整合并推向最终高潮的是哈贝马斯。关于他,我们改天再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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