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林悟道《韩非子-八说》 第二十一章 通权

红林悟道《韩非子-八说》 第二十一章 通权

红林悟道《韩非子-八说》上一章韩非子告诉我们制定法规则与政策的底线与原则:出其小害计其大利,意思是代价小而获利大。凡事有利弊,利大于弊必行,凡事有阴阳,阳胜于阴必做。

抛开人类社会,脱离人的意识,我们单纯地看待世间万物,本没有好与坏,它就自然而然的存在发展着,并无不妥,一切都“和”,是那么的恰到好处。《狼图腾》讲了自然法则造就的和谐之象,狼吃黄羊是自然之事,牧民掏狼窝摔狼仔也是自然之事,只是为了保持自然的平衡。但,人的贪婪与欲望打破了这种食物链的平衡,生态系统遭到了破坏,灾难自然而然就来了。贪婪与欲望就是人的意识之一,是人的意识将人类脱离于自然之体,置于自然之上,这是人类的灾难起源。

界于自然与人为中间的思想就是道家的阴阳之论,阴阳之论本就是人为之识,将自然中的正负、实虚、高低、冷暖、方圆等对立统一的现象归纳为阴阳。这里的阴阳绝无对错与好坏之意,只是事物属性的对立统称。从道家开始,人类真正进入了人类社会自己设定的意识世界之中,凡事讲对错与好坏,一切行为了有了标准,自然界的“道法”退化为人类社会的是非观。因此,世俗世界与精神世界分道扬镳,世俗世界讲“法制、名功”,精神世界讲“虚空、无为”,两者的通道就是“法”即规律(无为大法)。

人类社会有了自身的意识与文明结构后,凡事讲利弊。这才有了韩非子“出其小害计其大利”的战略考量的原则与底线。就人类社会而言这样的原则本身就带有“损人利己”的意思,但就国家利益来说,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毕竟人类社会还没有形成命运共同体,利益一体化。《三体》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为人类敲响了警钟,面对地外高等文明的侵略,人类只能共体应对。

我们制定国家法规与政策要有“出其小害计其大利”的利弊考量,就个体而言也是这样,不能因为有害处就放弃大利与长远。韩非子认为“夫沐者有弃发,除者伤血肉。为人见其难,因释其业,是无术之事也。”意思是:洗头总有脱发,开刀总会流血伤肉;要是有人看到这点难处,就放弃洗头治病,便是不懂得权衡利弊的人。意思很明确,为了逃避弃发伤痛,就不洗头治病,这是不对的,是不懂得权衡利弊。

面对存在的问题,为了逃避一时的阵痛,而任其发展,由量变转化为质变,病入膏肓,无药可治。中国古代的圣贤为我们想到了一切可能存在的问题,我曾说百家之后无圣贤,春秋战国时期的圣贤已经将人类的意识思想开发与探索完了,后世之人只能站在其肩上数着星星思考圣贤之论。韩非子在本节中的“无术”之论可谓一针见血地指出了世人的脆弱性。

天地本不全,事物有阴阳,生活有圆缺。韩非子用生活实例告诉我们没有精准完美的事物,他借有先圣的话说:先圣有言曰:“规有摩而水有波,我欲更之,无奈之何!”此通权之言也。意思是:先圣说过这样的话:“圆规再精确也会存在误差,水面再平静也会存在波纹。我想改变这种状况,是没有办法的!”这是通晓权衡利弊的说法。事物本身是完美的,只是增加了人为的因素变的不完美了。圆规所应用的科学规律是完美的,但人的制造与应用的不完美,转变为了圆规的不精确,谁让人是事物的主体呢?水面再平静也有波纹,这既是自然现象,也是人的意识所想。韩非子将这种正视客观问题的思想叫做“通权”,也就是权衡利弊之后,再行决定。

“我欲更之,无奈之何”这是人类最大的无奈,我们无法改变客观实事,更无能力改变事物规律。我们只能实事求是,按事物发展的规律办事,别无它法。

【夫沐者有弃发,除者伤血肉。为人见其难,因释其业,是无术之事也。先圣有言曰:“规有摩而水有波,我欲更之,无奈之何!”此通权之言也。】

天下没有完美的事物,自然也就没有完美的制度,因为事物总在发展前进,而制度却是为了当时的事物而定,所以我们要与时俱进,根据事物的发展而不断创新,修定法规,做到法规与现实不脱节,尽量让法规约束并促进事物的发展。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是静态按标准做衡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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