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届毕业生的权利问题

2019年7月我从高校毕业,和大多数毕业生面临的问题一样,求职是我面临的第一问题。

当我从大学回到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的老家,凑巧天水市为支持未就业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双向选择发布了专场招聘会。出台了大学生就业每月补助1500元和企业每月应发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一系列政策。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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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就业离家近政策好的初衷,我参加了这场招聘会。可让我大失所望的是有一家公司直接提出政府的补助名额会给予到企业老员工手里,怎么也不会落到我们这些刚毕业的大学生手里。对于初步步入社会的我当时在震惊之余还带有一点愤恨。作为省政府颁布的红头文件不应该是有法律效力的吗?也能成为公司高管以权谋私的工具?当然我没有入职这家公司,所以我就不对这家公司点名了。

现实面前我选择了另一家公司甘肃省福雨塑业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财务一职。作为新人我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极力的在工作岗位上表现自己。就这样工作了三个月,这三个月当中,上级经常叫我无偿的加夜班。这种剥削绝对剩余劳动力的行为我也可以忍受,可是众所周知,对于刚步入社会的大学生有一个现实问题就是每月的生活费或者是家庭的支出都需要用到工资。可是我入职三月,工资没有到手。我不知道当时所说的按时发放工资是一个怎样的标准。更为可气的是按照最低工资超准发放秦安县是1500元加上政府补助1500元。应该是3000元。公司竟然提出我每月工资是600元加上政府补助1500元总计2100元。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我的处境。难道我十几年教育换来的就是这样一个被骗的经历?不遵守白纸黑字的文件的行为就是检验我社会化的标准?

下面就是我入职公司的信息,中国每年高校毕业人数达到800多万,在这样一个严峻的形式势面前我不禁要问,这样一个庞大的数字面前,难道应届毕业生的权利就得不到保障?难道这些文件都是些空头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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