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日记四十六

昨晚又喝酒了。几个朋友到我家里吃火锅,喝了一点。每当我喝酒,我的话都很多。尤其是当着朋友的面,不吐不快。这半年了,我一直在思考些问题,如何成为专业的法律人。按理说,我们在大学学习了四年的法律教程,法律知识和法律素养肯定比一般人要专业。然而现实却很打脸。我们写的诉状,说的话,做的事情,都无法印证出我们是专业的。很多人都在追求管用就行,根本不求思考法律人本身的职责。这就是我经常与朋友讨论的问题之一——一个词的内涵,为什么被解释成如此俗气。

法律人本应是高大上的词语,现实中我们对他的理解,从事法律行业,文书能用就行。我实在不太理解这种做法,也不知道这种想法从何而来。昨天跟老高讲,为什么我要进律所,我从高中立志成为一名律师,到现在我花了近十年的时间。一路跌跌撞撞,总算步入轨道。我就想用我这的秉性与不良行为相斗争,保持行为与思想的独立性。如果我变得处处圆滑,处处妥协,在真正法律问题面前不敢苟言,我认为我是失败的。

劳荣枝案件的程序,某些方面都是与刑诉法相违背的。辩护律师不履行独立的辩护职责,反而一味的配合公诉机关的举证。很多刑诉法大咖对此相当不满,律师的职责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即便这个人是十恶不赦的人,辩护律师也不能带有主观感情去辩护,去剥夺他的合法权益。如果你是带着仇恨或配合的目的为被告人辩护,那么你就等于亲手将被告人送进监狱。

曾记得有位律师,专做死刑案件的。他曾讲述为什么自己要坚持为死刑犯辩护?有些人的罪恶没有达到足以致死的地步,有些人被执行死刑是确信错误的。为了能挽救一条生命,他转向走死刑辩护的道路。他曾说过,为了一个人,他跑到省高院,最高院,最高检,本以为有希望救下他,希望法律免他一死。结果还是差了一步。他每天都在思考着,如何能挽救这些人的生命。

法律人所肩负的责任,绝不仅仅是将案件办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要承担推进法治进程的进步、变革的重任。我们处于最好的时代,就应该为我们祖国的法律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前几天看到为吕三先辩护的律师因被某公安机关投诉,被处罚暂停执业一年。听到这个消息,感到相当震惊,为什么呢?正当的要求别忽视,重要的程序成为摆设,作为辩护律师,他要怎么做才能让他们不去忽略正当的要求,启动重要的程序呢?

问题本身可能是个问题,但问题出现的背后可能是个大问题,是影响一代又一代人的问题。他们着眼于处理问题而害怕背后的大问题出现,我们却关注问题本身及背后的大问题。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为什么不能将问题背后的大问题曝光,为什么不去解决问题背后的问题,反而却解决提出问题人呢?逻辑思维出现的偏差,尚可理解。行为出现了错误又当如何定论呢?

好像文章没有逻辑点,改日重新再整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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