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丁敦龄(三)

那个年代,计算机刚兴起不久,网络尚不发达,通讯虽有改善但还是不畅,数字化更处刚显端倪阶段。我在国内查无所得,又久等不见法国方面的回信,后来投身单位及业内的自动化、网络化、数字化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逐渐就把此事当做一个迷留在心中,而忙于世俗了。再以后,也曾随国家有关团队前往法国访问过三次,一次考察的主题是“古籍保护和修复”,一次是考察“战略储备书库”建设,还有一次是考察法国图书馆馆藏中国古籍,三次基本上都是随员身份。参访期间,项目和问题都是专业的,当时既无时间,也不方便提出其他的问题。于是一次次与丁敦龄失之交臂,在工作中就有点淡忘此事了。

悠游山林之后的一年,偶然在网上搜索,居然有几篇叙述丁敦龄的文章。但是,文章考证衔接不足,竟然臆想杜撰出丁敦龄参加过太平军的经历,于是弃之不理。

前几年,又搜索到一篇文章,是旅法国人刘志侠撰写的。我觉得此文与我当年的思路相符,信息节点也较吻合,且他的研究深入,考证严谨,不信口雌黄,胡编乱造。虽说反映丁敦龄在山西原籍的事迹还是不多,但在那个年月那样的一个小人物的身世,能够考证到如此程度就是相当的认真和不易了。此文看过,我觉得我也不需要再费功夫了寻找丁敦龄了。下边就摘要刘志侠的文章,以饕丁敦龄谜们!

丁敦龄的法国岁月  作者:刘志侠

新的曙光来自于图书馆书籍的电子化,“过去,迷失在书海里的文献与你,是世事两茫茫,而现在就有打捞的可能,旧事就变成了新事”。——刘志侠

笔者身居异国,信息闭塞,对《大地之歌》的热烈讨论一无所闻。《白玉诗书》很早便听其名,也记得作者何人,但从未读过。直到二一年写作《里尔克与罗丹》,看到德国诗人里尔克赠送一本“茱迪特·戈蒂耶的波斯小说”给雕刻家罗丹,才从法国国家图书馆下载《白玉诗书》的电子书补课。打开扉页,惊奇地发现上面印着几行字:à Tin-Tun-Ling / Poète chinois / Ce livre est dédié (本书献给中国诗人丁敦龄)。这个完全陌生的中国人名字令自己汗颜,身在法国竟然如此无知,同时也刺激起对这个人的兴趣。完成手中工作后,有点空闲,先向中文著作找寻,发现《大地之歌》讨论文章所提供的信息算是最详尽的了。失望之余,转向法文,坊间的文学史和作家传记提供了一些资讯,但丁敦龄只是次要人物,一闪而过,而且多数辗转引述,又不注明原始出处,令人不敢放心相信。唯其如此,丁敦龄更吸引人。于是决定从源头开始,收集最接近他生活时期的原始文献。这是一项没有把握的工作,毕竟时间已经过去一个半世纪,除了要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神,还需要耐心和运气。就这样过了两三年,不知不觉竟然积累了一批书籍、杂志、图片和电子文件。尽管囿于手边工作,没来得及详细阅读及深入探讨,但丁敦龄于我来说,再不像一个在“历史烟雾中隐约浮现”的名字,而是一个实在的人。

从澳门到法国   

根据法国官方档案及书籍文献记录,丁敦龄出国前的经历可粗略地还原如下:他于一八三一年五月十七日出生,估计这是中国农历,如折算为公历应为六月二十二日。出生地点在山西平阳府(Pin Yan Fu),父亲是草药郎中(Médecinpharmacien)。他自幼读书,十八岁成为秀才。但因为父亲去世,无以为继,加上遇到荒年,被迫加入逃荒的队伍,离开家乡,向北京方向流亡。长途跋涉,饥餐渴饮,正在求助无门之际,遇到一位外国传教士,劝他入教,说入教后给他食物。为了逃脱饿死的下场,他接受了洗礼,神父替他起了一个洋名,保罗-让-巴蒂斯特-马里(Paul-Jean-Baptiste-Marie)。次年,流亡的道路把他带到澳门,他在这个葡萄牙人管治的地方居住下来,找到一份教书的工作。两年后,他二十一岁,媒人上门说亲,把他招赘到一家范姓家庭为婿,妻子名叫范阿林(译音,Fan·Ha-Lin),同为教徒,婚礼在葡萄牙天主教仁慈堂(église Miséricorde)举行,婚后育有两个子女。过了差不多十年的安静生活后,他离开澳门去法国。   

他为何去国,一般书籍引用俞第德回忆录《第二串项链》(Le Second Collier)的说法:“他由澳门大主教加略利(Monseigneur Callery)带来法国,聘用他参加一部汉法辞典编写工作”。这句话正误参半,澳门历史上从来没有一位名叫加略利的大主教,却有一个曾经当过传教士的加略利,他才是丁敦龄的雇主。他的全名叫约瑟夫-马里·加略利(JosephMarie Callery),原籍意大利,一八一年在都灵出生。二十三岁到巴黎,加入耶稣会巴黎外方传教会(Mission étrangère de Paris),一八三五年被派往朝鲜传教,在海上颠簸了大半年,翌年到达澳门。由于朝鲜形势紧张,天主教徒因为祭祖之争受迫害,加略利被迫滞留在澳门。身处异乡,学习当地语言是传教士第一要事,他的汉语老师是葡萄牙遣使会传教士公神甫(Joaquim Afonso Gon?alves, 1781-1844),一位著名的汉学家,最早研究中国文字的传教士之一,出版过多种有关汉语的书籍和辞典,以拉丁文著述。除汉语外,加略利还利用照顾三个流亡澳门的朝鲜天主教徒的机会,同时学习朝鲜文。他也热衷于研究亚洲的动植物,搜集了数以千计的标本,寄给欧洲诸国博物馆,其中几种植物的学名,后来以他的名字名命。

他在学习汉语过程中,整理出一套以语音系统学习汉字的方法,在朋友怂恿下整理成书,一八三九年在澳门自费出版,书名《字声纲目》(Systema phoneticum scripturae sinica),中式封面上署名范尚人。此书序言法文,内文拉丁文,流传不广,但深受汉学家重视。接着他开始另一项计划,一个宏大的工程,编写二十卷本的《汉语百科辞典》(Dictionnaire encyclopédique de la langue chinoise)。他对汉语的兴趣如此浓烈,最终压倒了传教的志向。一八四一年,他决定还俗,脱离教会,为了替辞典筹集出版资金,他回到巴黎。当时正值第一次鸦片战争结束不久,法国政府觊觎中国市场,眼见英国和美国得到巨大利益,打算向清朝提出展开贸易谈判的要求。外交部门急切需要华语翻译,范尚人适在此时出现,加上他得到当朝王后的赏识,很快便被任命为法国驻华领事馆翻译,一八四三年回到澳门履任。   

法国代表团由公使拉萼尼(Théodore de Lagrené, 1800-1862)率领,一八四四年到达澳门,与代表皇帝的两广总督耆英展开谈判,范尚人担任法方翻译。在谈判过程中,他处处显得熟悉中国的风土人情和民族心理,在他协助下,顺利签订了“黄埔条约”,法国取得与英美相同的贸易特权,并且为传教士争得合法公开的地位。他的表现不仅得到法国人的表扬,耆英对他也称赞有加。一八四五年初,比利时驻澳门领事与中国谈判开放市场,向法方借用范尚人当翻译,事后赠送利奥波德荣誉团骑士称号作为奖赏。一八四六年,法国公使团返回法国,范尚人留在澳门,等候接收道光皇帝的诏书,亲自带回巴黎。回到法国后,范尚人被任命为国王的汉语翻译官。由此时开始,除了中间因为政权交替中断过三年之外,他一直担任这个职位,直至一八六二年去世。   

范尚人在一八四六年出版《汉语百科辞典》第一卷后,因为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经济支持,很快便放弃了这项超出个人能力的工作。他后来翻译了《礼经》(Le LiKi, ou le mémorial des rites),与公使团一位医生合作,以太平天国为题,写成《中国的叛乱》(Insurection en Chine, depuis son origine jusqu’à la prise de Nankin)。范尚人掌握的汉语比同时代的汉学家高一筹,不仅能读,也能说,但书写则同样困难重重,因此身边总有一位中国助手,替他誊抄汉语公文。他的助手没有留下任何文献记载,只知道到了一八六年他需要一位新助手。当年在法国的华人只得零星数人,几乎都是跳船水手或逃犯,没有文化,他唯有舍近求远,请远在澳门的传教士朋友代聘。这不是一件轻易的工作,在封闭的中国,从这省到那省已算离乡背井,又有事奉双亲、养儿育女的无形道德镣铐,加上语言隔阂,旅途遥远,找一个愿意到万里外异国工作的文人谈何容易。丁敦龄小时读过书,考上秀才,写字抄书力能胜任。他愿意到西方,一方面喜爱冒险,十八岁便离家到江湖浪荡。他出生在山西省平阳府(民国后改称临汾),这是著名的明朝移民集散地,洪洞大槐树就在现在的市辖区内,他的血液中有着移民的基因。但更重要的原因是在澳门生活了十多年,这是中国与西方接触最多的一个地方,一般人对西方的恐惧心理比较薄弱。就这样,丁敦龄在工作契约上签了字,月薪一百五十法郎,另有安家费,一八六一年二月,他登上驶向法国的洋船。   

经过六个月海上地狱般生活,他到达巴黎,住在范尚人家里。他的正式工作是中文抄写,工作量不大,有空余时间,于是一些家务,例如洗碗、擦鞋等工作,便落在他头上。他安顿下来不到一年,还没有学会几个法文单词,范尚人却在一八六二年六月撒手归西,享年只得五十一岁。

丁敦龄失去了工作,又无处栖身,幸好天无绝人之路,一位女士出于同情,暂时收留了他,但祸不单行,她不久便染病去世,丁敦龄再次走投无路。正在这时,他有一天在拉丁区遇到一位年轻人,引起了对方的注意,这个人名叫克莱蒙-加诺(Charles Clermont - Ganneau, 1846-1923),后来成为国际知名的东方考古学家。他向丁敦龄查问来历,以极大的耐心听他用难懂的法语结结巴巴地解释,最后确定他是中国人。这是丁敦龄的运气,克莱蒙-加诺五岁丧父,家庭贫苦,自幼得到俞第德父亲戈蒂耶的关心和帮助。而戈蒂耶是著名作家,对东方兴趣浓厚,当他听完克莱蒙-加诺的叙述后,便吩咐他把丁敦龄带来见面。他的女儿后来在回忆录记述:   

他身穿蓝色的软布料长袍,外罩黑色刺绣短褂,铜质扣子。按照习俗,头戴黑色缎质小圆帽,上缀一颗镶金边的贝壳扣子。他的黄色脸孔儒雅端正,但是情绪不断令它收紧或放松,眨动一双很灵活的细长眼睛。   

他不到三十岁,不过第一眼很难判断多大年纪。他的神气既像神父,又像小猴子或者老太婆。双手从袖子半伸出来,瘦削而高贵,被长逾手指的指甲加长。   

戈蒂耶很同情他的处境,提议凑一笔钱送他回国,他听后激动地表示宁可砍头也不回去。戈蒂耶考虑后,决定“按东方规矩”收留他,他的两个女儿分别十五岁和十八岁,像其他有教养的家庭那样,正在学习美术和音乐。戈蒂耶征得她们同意,请丁敦龄教她们学习汉语。   

戈蒂耶在邻近的房子为他准备了一个房间,丁敦龄在一八六三年初搬进后,每天到戈府为两位姐妹上课。他的教学方法与中国传统书塾大不相同,他像朋友那样教她们讲中国话,读写汉字,朗诵中国诗歌,查《康熙字典》,讲解中国风俗景物和古老传说……轻松活泼,两姐妹乐在其中。这一年七月十七日,作家龚古尔在日记中记述他到戈府晚餐,第一次听到她们如何兴高采烈地谈论这位中国教师,还把他送的中国绣鞋拿出来给大家看。再逾半年,一八六四年四月,在戈府晚会上,龚古尔发现她们姐妹之间只讲中文。一年后,一八六五年五月四日,龚古尔看见丁敦龄第一次出现在戈蒂耶的家宴上。大作家福楼拜是当晚的客人,第二天写信给母亲,也提到一个“中国人”。这一切证明丁敦龄一步一步融入了戈蒂耶的家庭,后世史家在文献中发现,戈蒂耶外游时多次在书信里问起他的情况,俞第德在回忆录中说:“如果他不在,我们就会想念他。”说丁敦龄是戈氏家庭成员并不过分,当时俞第德与一位年轻诗人热恋,受到父亲反对,只能暗中往来。丁敦龄曾经充当他们的秘密信使,让他们互通款曲。   

两姐妹中只有大姐俞第德真正对文学有兴趣,丁敦龄把中国的一切灌满她的脑袋,她学习汉语不到一年,就在《艺术家》杂志(L’Artiste)一八六四年一月号发表九首汉诗的译写,题名《中国旋律变奏曲》(Variations sur des thèmes chinois),这是她的处女作。同年十月,又写出一篇中国题材的短篇小说《太平天国皇帝—天王传奇》(La Légende de Tie-Ouang, l’Empereur des Ta?pings)。随后两年,她继续翻译和发表了第二和第三批汉诗。一八六七年五月,她把七十一首译诗结集为《白玉诗书》出版。书出后得到评论界一致好评,翻译成意大利文、葡萄牙文、西班牙文和英文(部分),研究者认为,西欧广大读者认识中国古典诗歌,从这本诗集开始。一八六九年,她发表了第一部长篇小说《皇帝龙》(Le Dragon Impérial),同样以中国为题材,同样获得好评。这两本书让她在文坛上站稳脚跟,同时也确定了她的东方题材文学道路。她对丁敦龄终生友好,一直尽力照顾他,帮助他。她把第一本诗集《白玉诗书》题献给他,一九一年十月二十八日被选为龚古尔文学院院士当天,她接受《时报》(Le Temps)文学记者访问时说:“我是一个中国人!”(Je suis une Chinoise),接着详细地回顾了和丁敦龄的相识及后来的交往,对他赞扬备至,言辞中充满谢意。

这种交往并非单方向的,丁敦龄在教汉语的同时,也向两姐妹学法语,只是已过学习语言年纪,总是说不好法语。戈蒂耶家庭充满文学气氛,来往客人都是著名的作家和艺术家,在这种气氛影响下,丁敦龄也开始写作。俞第德积极把他的作品推向社会,一八六七年在《白玉诗书》中收入他的两首诗,一年后,又把另一首诗《 Ié-Man 》(夜晚)寄给《文学艺术评论》(Revue des lettres et des arts,1868年3月号),保留中文原诗,以法语逐字注音表示,署名丁敦龄,后面附上她的法文译文。由于戈蒂耶家庭的文学名声,巴黎人很快便认识了丁敦龄,报刊给他起了一个外号:“戈蒂耶的中国人”(Le Chinois de Gautier)。一些法国人开始摸上门来,有人请他教中文,把他讲的故事译成法文发表在杂志上(可能是他的学生所为)。小说家潘若斯(René de Pont-Jest, 1829-1904)和他合作,根据他的一份手稿,在一八七九年写成小说《红蜘蛛》(L’Araignée rouge),一八八年出版单行本时更名为《珠江传奇(红蜘蛛)》(Le Fleuve des Perles[L’Araignée rouge]),但作者只署潘若斯的名字,丁敦龄得到五百法郎的报酬。他与同时代几位著名汉学家打过交道,最早是儒莲(Stanislas Julien, 1797-1873),雇用他为汉法对照读物誊写中文,在《三字经》(San Tseu King)、《日常口头话》(Ji tch’ang k’eou t’eou hoa)、《千字文》(Le livre des mille mots)和《滕公碑》(L’Inscription funéraire de Teng-koung)里,可以看到他的书法。一八六三年他报读东方语言专科学校(L’école spéciale des langues orientales)日文班,日文教授罗尼(Léon de Rosny, 1837-1914)很欣赏这位高龄学生,除了请他替《日本文集》(Recueil de textes japonais)抄写日文外,还介绍他参加了共济会。一八六八年至一八七年,德理文(Léon d’Hervey de de SaintDenys, 1822-1892)暂代儒莲的汉语教职,第一次使用中国助教,辅导学生朗诵。第一位老师是他的翻译助手李少白(Fran?ois Ly Chao Pee),第二位便是丁敦龄,时间不长,从一八七年五月十七日开始,到六月底学期结束为止。此后他在法兰西公学(Le Collège de France)工作了一段时间,为国家印刷厂校对汉字。   

戈蒂耶与俞第德两父女都是剧作家,丁敦龄也步他们后尘,从一八七三年开始至一八八九年,他的名字多次出现在巴黎报刊的戏剧栏。最早是参加圣心教堂山脚下的爱丽榭-蒙马特剧院(élysée Montmartre)的音乐会演出,朗诵中文诗歌,他应该是与法国人同台演出的第一个中国人。然后在一八七四年及一八七五年,在新建的罗西尼剧院(Théatre Rossini)排演了他编写的两部剧本,第一部是默剧《胡国女将》(La Guerrière du pays de Hou),第二部是《扬子江泛滥》(Le Débordement de Yang-Tsu-Kiang),他亲自粉墨登场。

重婚案与《偷小鞋》   

丁敦龄的名气在一八七一年前后达到高峰,他在一八七二年一月六日,在巴黎第九区市政厅办理结婚手续,迎娶三十五岁的丽茹雅(Caroline-Julie Liégeois)。他填报的职业是汉语教师,女方也填报教师,也就是有钱人家的家庭教师。但是他们互相间不投契,像错贴门神,新婚之夜便吵架,新娘子在靠椅上坐了一夜,第二天一早便跑去警署,投诉被丈夫殴打。警察对这类家庭事件司空见惯,好言相劝,未作任何干涉。两人后来试图重归于好,相处不到几天又反目,这样反反复复,分分合合,过了一年多时间。一八七三年七月,丽茹雅跑到警署,告发丁敦龄曾在中国结婚。她的动机可能是为了摆脱对方,恢复自由身。想不到这一次触到马蜂窝,法国法律禁止一夫多妻,警察不敢怠慢,立即上报司法部门。检察官把案件交给查案法官调查,这位法官十分认真,发出公文,要求外交部转达驻澳门领事馆就地调查。工作由副领事去做,同样认真,深入调查,写成一份详尽的报告,循着原路寄回巴黎。苏伊士运河虽已在一八六九年通航,但船只来往远东仍很费时,一来一去,加上调查,整整花了一年半时间,检察官在一八七五年初才收到报告。丁敦龄的中国婚姻昭然若揭,如不法办便是渎职。于是在四月初发出逮捕令,以重婚罪名把丁敦龄关进牢中。巴黎报刊在五月初刊登了这条消息,引起整个法国哄动,人人引颈以待,等候案件开审。丁敦龄在狱中蹲了六十七天,查案法官几次把他提出来盘问,最后决定起诉,交由塞纳省重罪法院(Cour d’assise)审理,也就是说,他的罪行级别相当于打家劫舍、谋财害命,或者强奸妇女那么严重。审判者除了法官,还有公民陪审员,他们的判决便是终审。丁敦龄有一位公派律师为他辩护,名字叫波尼埃-奥多朗(Elzéar BonnierOrtolan, 1846-1916),一位有点名气的巴拿斯派诗人。他本人则要求通过中文翻译答辩,他有自知之明,虽然在法国居住了十多年,日常交流没有问题,但说话仍难以成句,遑论复杂的法庭答辩。刚好法国驻华使馆首席翻译官在巴黎,于是充任临时译员。   

法院在六月十一日开庭,引来大批记者和听众。开庭之后,法官首先确认被告人身份,然后由书记官宣读起诉书,主要内容是澳门寄回来的报告。领事馆在澳门政府有关部门查到丁敦龄的结婚登记,找到两位中国籍天主教神父,他们都是婚礼的见证人。最后找出丁敦龄妻子本人,她详细讲述了婚前婚后的经历。她的哥哥,以及一位在澳门法庭任书记的朋友,也证明他们曾经结婚。法国这方面,范尚人的遗孀是控方主要证人,她记得丈夫曾经向丁敦龄家庭汇过款项。面对如此确凿的证据,丁敦龄却不慌不忙,他向法官解释说,根据《大清律例》,中国有多种婚姻形式,与法国同样性质的是明媒正娶,这是“第一妻子”(Femme première ),但他在澳门入赘女家,这是“第二妻子”(Femme seconde),随时可以分手,他到法国后没有寄过钱回澳门,也从来没有收过澳门来信,因此再无夫妻关系。他请来两位证人,一位是戏剧界人士拉法格(Gustave Lafargue, 1831?-1876),他详细讲述了丁敦龄与法国妻子的不和情况。另一位是俞第德,以作家身份为丁敦龄辩护,她告诉法庭《大清律例》已经有法文译本,其中规定,丈夫三年没有音讯,妻子可以再婚,只须事先通知官府,另一条规定夫妻之间可以自行协议离婚。法官盘问所有证人后,由检察官陈词,出人意料的是,他宣称无法判断丁敦龄的澳门婚姻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尽管他不喜欢二手学识,但他不懂中文,也来不及去学,只好请法官和陪审员自行判断。陪审团最后听取律师的辩护,然后退庭商议,不到五分钟便复出宣布判决:丁敦龄重婚罪不成立,当庭释放。   

事后有人称这次审判是一出逗笑喜剧,除了负责起诉的检察官不知被告是否有罪外,庭上只见被告,不见原告。丽茹雅在告发丁敦龄后,让司法部和外交部忙碌了一年多,到开庭时法院却找不到她的踪影,原来她已经不辞而别,去了美国。八年后,她的名字重现在美国报纸上,同样因为官司,她向违约的美国男友追索生活费,一笔一万三千多美元的巨款。对方不肯就范,跑去巴黎,通过中国领事馆找到丁敦龄,口录了一份供词,证明曾与丽茹雅结婚,并提供各种细节。这份供词对原告不利,没有被美国法官接受,此案最后结果不得而知,报刊没有报道。   

丁敦龄的重婚案,法国传媒作了广泛的报道,英国和美国报刊也刊登了详细的消息。至于中国方面,根据《费加罗报》一八七五年六月十七日消息,上海的《字林西报》(China Mail)为了迅速报道这件案件,曾经请人从巴黎以电报传送判案结果。国际电报一八七一年才在中国出现,费用高昂,《费加罗报》说共花去一千四百五十法郎,相当于丁敦龄作为范尚人助手的十个月薪水。有心人不妨检索一下《字林西报》的电子数据库,看能否找回这价值千金的电报。   

重婚案没有对丁敦龄造成特别的伤害,在他被监禁的时候,仍然有闲情继续写作。一位张姓的中国朋友来探监,他送了一首诗相赠。《费加罗报》拿到译文,刊登出来,最后一句说他被关在第二十三号牢房里。他的狱中作品不止这首诗,还有一部平话式小说《偷小鞋》,以中文写成,由奥贝尔(Charles Aubert)译成法文,书名《La Petite Pantoufle》(小鞋)。说这是翻译,可能不准确,没有奥贝尔学过汉语的证据。别人问他时,他回答说,这是“仿照(imiter)丁敦龄《偷小鞋》的中文”写成,很可能由丁敦龄先译成“丁氏法语”,他转换成规范的书面语言,并加以修饰。奥贝尔与丁敦龄相熟,他担任过俞第德丈夫孟德斯(Catulle Mendès, 1841-1909)的书记。此书由铜版画出版社(Librairie de L’Eau-Forte)印行,虽是法文作品,却采用正宗中式书籍样式,封面黄色薄丝绸,中文书名及作者名字直排,右边线装,与法文书相反,内文双页对折,文字绕以双黑线方框,六张铜版画插页,作者是著名插图画家舍瓦里埃(Frédéric Chevalier, 1833-1898),仿照中国的绣像小说人物绘制,像模像样。出版时间在一八七五年七月,离开丁敦龄被释放仅仅一个月,如此快捷的写作、翻译及出版速度令人咋舌。出版商明显想趁热打铁,定价昂贵,五六十页薄薄一册,售价五法郎。此书后来在一八八七年和一八八九年两次重版,售价降为三法郎。   

丁敦龄经过这一年大风浪之后,无灾无难度过生命最后十年,在一八八六年十一月十三日去世,由俞第德打点后事,十七日举行宗教仪式后,埋葬在巴黎北部近郊的圣多昂(Saint Ouen)坟场。

历史的误区   

法国人从十七世纪下半叶开始认识中国,整整一二百年间,他们看到的中国是传教士和启蒙思想家眼中的中国,这些人对中国古文明推崇备至,引进大批中国古典著作,在法国人的集体想象中,中国是一个几乎没有瑕疵的理想国家。但是十九世纪初叶之后,由于交通发展,尤其一八四年第一次鸦片战争打开“天朝”大门,到中国的外国人不再限于传教士,大批外交官员、士兵、商人以及记者进入中国,他们带回来的信息和马可·波罗式的叙述有很大分歧,清朝的腐败无能,社会的落后,中华民族的一些陋习令法国人十分失望,普遍产生厌恶蔑视的心理。丁敦龄正是在这个时期到达法国,巴黎华人几乎不到十个人,他的一举一动都被人看在眼里。从一个封闭的社会到一个陌生的国度,语言不通,又过了学语言的年纪,很难完全融入当地社会,单是辫子与长袍已经够令某些人不舒服。何况中国各方面远远落后于西方,逢战必败,难以期望人家尊敬“天朝”及其子民。幸好法国人对中国古文明的崇拜没有完全消失,尤其在文化精英阶层,丁敦龄最先得到戈蒂耶的照顾,一八七二年戈蒂耶去世后,报纸总编辑兼议员的卡萨纳克(Paul de Cassagnac, 1842-1904)成为他的保护人。   

法国文献留下的文字,对丁敦龄的态度好坏参半,最常看到的一句是“可怜的丁敦龄”(Pauvre Tin Tun Ling),这可以表示同情,也可能是取笑,更有个别包含恶意。在这种情况下,丁敦龄学会以西方人的幽默感来对抗,对玩笑或揶揄处之泰然。重婚案审毕后,幽默周刊《哨子》(Le Sifflet)刊登一张彩色漫画,以他为主角,中国和法国妻子在身后争着扯住他的辫子。画的下方有他几行亲笔字,中文是“令以新闻纸馆印我像,丁敦龄”,法文则是“Moi autoriser journal le Sifflet publier mon portrait, Tin Tun Ling”,直译“我,准许,新闻纸《哨子》,刊登我的肖像,丁敦龄”,这便是别具特色的“丁氏法文”。他同意刊登,因为画家采用名摄影师那达尔(Gaspard-Félix Tournachon, dit Nadar, 1820-1910)替他拍的肖像作蓝本,没有丑化他的形象,说明文字也不含恶意。   

至于巴黎的中国人,人数虽少,对他同样好坏参半。他既有来探监的朋友,也有向法国传媒公开表示不与他往来的同胞。重婚案发生时,李少白(1844-?)是汉学家德理文的助手,他致函多家报社,声明与丁敦龄毫无相同之处。他刚在这年三月与一位法国女士结婚,可能新婚太太要求他公开表示清白,也可能这是文人相轻的表现。他发表的声明被法国报纸嘲笑,说莫名其妙,事实上法国人也有重婚罪犯,难道人人都要声明划清界限?   

在同时期的中文文献中,张德彝第一个在《欧美环游记(再述奇)》中提到丁敦龄,到目前为止也是唯一知道的记载。他的依据不是来自直接交谈或观察,而是“闻”。他说“闻丁敦龄品行卑污”,举了几条“罪状”,第一条“私某领事女”,被领事“发于英伦孤岛充军”,这句话有悖常识,出自清朝外交翻译官之口,令人惊奇。第二条“将缝匠之妻拐去”,男女私情不能说没有可能,但“罚其坐监二年”则是子虚乌有,报纸从无报导,离婚案检察官也没有提起他有案底。一八六九年,张德彝在巴黎与丁敦龄见过两三次面,完全能够当面澄清另一条“自称为举人”的“罪状”,“不知系某科中式?而同年者又何人也”,正是闲谈的好话题,这样他就会知道丁敦龄在法国一直自称秀才。但他只记述从巴黎华人处听来的不利于丁敦龄的“闻”,堕入偏听则暗的陷阱,甚至说出“恐其(丁敦龄)作(俞第德)幕中之宾矣”这种无聊话,伤害一位热爱中华文化的女作家。张德彝的欧游日记被广泛引用,不过研究者对其中的“闻”还须小心求证。他的“闻”几乎令丁敦龄永世不得翻身,因为一百年后,钱锺书在《谈艺录》中提及他,一开头就引用这段记述。为了更有说服力,他使用第二手材料,从美国人著作中引用贝热拉(émile Bergerat, 1845-1923)的一句话,证明丁敦龄是偷鸡摸狗的小人。在学术研究中,“二手货”常常是毒药。美国人的引文出自贝热拉一九一一年出版的回忆录《一个巴黎孩子的回忆》(Souvenirs d’un enfant de Paris),第一卷第三部分第十一章的《戈蒂耶的中国人》(Le Chinois de Gautier)专写丁敦龄。贝热拉是戈蒂耶的二女婿,在戈蒂耶去世前五个月才成亲,这时丁敦龄已经搬离戈家,但由他来写丁敦龄往事还是很合适的。很可惜,这篇文章不仅失实,而且毫不掩饰作者的偏见、傲慢和种族歧视的倾向,开头两页谈到丁敦龄为《偷小鞋》写的序言《告法兰西公众书》,他竟然说丁敦龄像一条狗,戈蒂耶是他的主人,丁敦龄的文字是狗吠声。这是笔者所见最恶毒的文章,不要说引用,多读一遍也不想。钱锺书从这些有违事实的文献出发,最后把《白玉诗书》的优点全部归功于俞第德,把缺点归咎于丁敦龄,这种不公正的看法现在很普遍,无论他是否始作俑者,以他的大师地位,一槌定音,丁敦龄永世不得翻身。唯一的希望寄托在未来史家身上,寄托在那些不迷信权威、只相信史料的真正的学者身上。事实上,钱锺书贬斥丁敦龄的文字不长,花过工夫增补修订,仍然出现不可理解的漏洞。他没有弄清楚张德彝笔下“法人欧建之母与妹”的身份,说“欧建即戈蒂耶”。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戈蒂耶母亲在一八四八年去世,不可能出现在一八六九年的宴会上。欧建是戈蒂耶的大女儿俞第德。   

综观丁敦龄一生,这是一个很普通的中国读书人,被历史的风浪吹送到法国。从这时开始,他的背上不仅有求生者的重担,还承负着整个中华民族灾难的重压。法国人把他看作是中国人的代表,把一切可怕的想象加诸他身上。他在夹缝中过着幸存者的生活,只有今天,没有明天。和同时期其他海外华人相比,他不是最不幸的。他遇到戈蒂耶与俞第德父女,他以仅有的中学毕业水平的文学知识,帮助俞第德完成了《白玉诗书》,一本被认为中国诗词在西方普及启端的划时代作品。他不是英雄,不是大作家,不是天才,别的书生如果有他的经历,可能成就更大,只是历史的偶然性让他发挥了出人意料的作用。他湮没在万里外的异国,坟墓早已失去踪影,虽然法国文学史记载了他的名字,但中国人对他如此陌生,现在是时候根据真实的历史文献,恢复他的真正形象,让他流落在海外的魂魄,回归故土了。

二0一三年七月于巴黎

作者简介:刘志侠毕业于中山大学外语系,是梁宗岱先生的学生,曾留校任教六年。1970年代初在巴黎大学法国文学系进修,现居巴黎。已出版《巴黎五色笔》、《法语医用会话》和《青年梁宗岱》等多种著作和双语类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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