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忽视幼儿的“自尊感”

      在普通话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乐乐,语言发展与同龄孩子比较还是很不错的,两岁多时,日常的表达已经非常准确、清晰了。上幼儿园一段时间后,我们发现乐乐好像突然会了好几个地方的方言,在表达时能自由切换且毫无章法。我们觉得既好笑又好玩,并未在意,过了一段时间,这种现象就消失了。

      又过了一段时间,“方言串烧”的现象虽然消失了,发音不准、不清晰的情况变得越来越明显。  ci饭、画画zi、ce  cuan(车船)……我们开始提醒他:“乐乐,把话说清楚。”不见起色。哥哥开始给他纠正:“是chi饭,你说chi——饭。”他理也不理。

      昨天开家长会,老师说到该班幼儿园表达不是特别好,提醒家长们在家尽量多用普通话。回来后,我用夸张一点的语气说:“今天家长会,程程老师说你们班小朋友的表达能力都增强了,还特别说你说话又准确又清晰呢。”乐乐显出很高兴的样子,说:“shi—是吗?程程老师说我说话清楚吗?”我说:“对呀,程程老师还说想让其他小朋友向你学习呢。”接下来神奇的事情发生了,晚饭后他要画画,说:“妈妈你给我拿画画zi—纸。”睡前说:“妈妈给我讲故shi—事。”从昨天到今天,这种音发到一半,马上自动纠正的情况不断发生着。

      幼儿对周围的事物有着天然的好奇心,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往往产生很多模仿行为,比如模仿别人的发音、动作、表情等。模仿行为本身并没有对错好坏之分,但是模仿内容若是不良行为,则往往于习惯养成无益。若此时家长急于纠正,忽略幼儿的身心发展需求,方法不当,不仅可能达不到纠正的目的,还有可能对孩子身心发展造成伤害。

      “研究(Lewis&Ramsay,2002;Mills,Imm,&Walling,2008)表明,3岁儿童已经能够评价自己的行为,并且能够产生相应的自我情绪体验。”“在幼儿的自我情绪体验中,最值得重视的是自尊……自尊需要得到满足,将会使人感到自信,体验到自我价值,从而产生积极的自我肯定。”(《发展心理学》第三版,林崇德主编。)

      因为年龄尚小,辨识能力不足,幼儿尚不能判断某些行为的好坏,只是出于好奇去模仿。如果家长此时用批评、指责,甚至是吓唬的方式予以纠正,在理解能力尚不高的幼儿听来,往往会将家长对行为的否定等同于对自己的否定,从而形成“我不好”“爸妈不喜欢我”等错误信念,“积极自我”难以形成,影响幼儿发展。

      对幼儿的模仿行为进行下上向引导,并对做的好的地方及时肯定和鼓励,不仅可以促成孩子积极正向的模仿行为,还有利于培养幼儿的自尊感,更利于幼儿将来学业上取得成就,感知到生活的幸福。(“研究表明,儿童时期的自尊与其未来的学业成就、对生活的满意和幸福感等相联系”—《发展心理学》第三版,林崇德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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