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与不值得

1.姓名:Andy


2.书名《薛兆丰经济学》


3.第22讲|社会成本问题


昨天留了两个问题今天要揭晓答案了。昨天举了很多例子,都是一方伤害另外一方的

有一句希腊文格言“行使你的权利,但应该以不伤害别人的权利为界”,能不能作为判断这些案例谁是谁非的指导思想。 喜欢这句话的人很多,我们时不时就能听到。仔细想想,其实这句话不能作为判案的指导思想。所有的伤害都其实都是相互的

就以烟囱的例子来说,你说“行使你的权利,但 应该以不伤害别人的权利为界”,左边那家有那烟囱的主人,可以拿这句话来为自己的利益辩 护,它可以解释成这样:右面那家人,你可以 在自己的土地上修副楼,可是别修得那么高,把我要的烟囱口给挡住了。但是,右面那家人,也同样可以拿这句话为自 己的利益辩护,它可以解释成:左边那家人你要排烟就好好排,但是别对着我家妨碍我修自己的副楼。

你看同样一句格言,其实谁都可以拿它来为自己的利益辩护。


有一个办法。假设两个房屋资产的所有者是同一个人,会发生什么情况; 如果是两个人会发生什么情况;如果是三个人会 发生什么情况。这样看问题,就一下子豁然开朗 了。如果两间房子主人是同一个人,他会说右边的房子一定不能加高吗?他当然会采取最便宜成本最低的办法来避免意外。



比方说养鸡场和居民的案子,法官是怎么判的? 法官说:人家养鸡场可没妨碍你们居民,人家特意把养鸡场设得离你远远的,是你们自己靠近人家,所以污染的权利在养鸡场。

但是法官笔锋一转,他说城市发展也是难以避免的,也是应该鼓励的。城市最后不断扩张,居民最后会住到这些地方去,我们不能让居民住在养鸡场周围,所以养鸡场应该搬走。也就是说养鸡场拥有污染权,但是,法官再判居民能够剥夺养鸡场的污染权,所以居民应该承担养鸡场搬迁的成本。你看,这样的一个判决是不是比较合理?如果养鸡场主人当初盖的不是养鸡场是度假村,那居民是不是要 给度假村补贴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科斯认为所有的伤害都是相互的,不是一方伤害另一方, 而是双方都在争夺稀缺的资源。

在会产生互相伤害的事件中,谁避免伤害的成本最低,谁就应该承担最大责任,这样分摊责任,整个社会为避免意外所要付出的总成本就会达到最小

只有小孩子分对错,你损害了我我就要损害你。经济学理论不是为了分清事情和现象的对和错,更关键的是让我们能够以经济学的视角来辩证地看待问题,看到那些看不到的隐形的和加入时间尺度,以及整体全局考虑的思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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