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部分考点梳理(3)

 -写给报考中级经济师的小伙伴们

 

2022年10月16日 周日 深圳 晴1104/1000 

【主题】经济学常识

【字数】1236

继续分享昨天未完成的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部分的第21章后面的考点,前面2篇简文已经将这一章的考点分享了5个,今天预估简文分享3个,因为只打算1000字以内(因为还有大把活儿要在今晚完成)。


第六个考点:金融监管体制的分类(按2个角度划分)。

1、按银行的监管主体以及中央银行的角色来分(2种)

A、以中央银行为重心的监管体制(3点)。

以中央银行为重心,其他机构参与分工监管体制。

M对银行类金融机构采取双线(联邦和州两级监管机构)多头(联邦这一级又存在多个分工协作的机构)。

1999年,M联储被赋予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权力。其是唯一一家能同时监管银行、证券和保险业的联邦机构。


B、独立与中央银行的综合管理体制(3点)。

在中央银行之外,同时设立几个部门对银行、证券和保险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的体制,但中央银行在其中发挥独特作用。

德国的银行可以同时经营证券和保险业务,故银行监督局即为综合性金融监管机构。

银行监督局负责制定和颁布有关监督的规章制度。德联邦银行负责对金融机构的各种报告进行分析,进行日常的监管活动。

1999年,欧洲中央银行成立,德联邦银行失去了独立制定货币政策的职能。


2、按监管客体的角度来分(2种)

A、综合监管体制。指对金融业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监管。代表国家英国。

B、分业监管体制。对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分别设立不同的的专门机构进行监管。大多数发展国家为分业监管体制。


实行综合监管体制的主要目标:是适应金融经营体制从分业转向混业的需要。

实行分业监管体制的主要原因:实行分业经营体制、金融发展水平不高、金融监管能力不足。


第七个考点:我G的金融监管体制(2点)

1、逐渐由单一全能型体制转向独立于中央银行的分业监管体制。

2、2018年3月,将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主要职责:依照法律规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业和保险业,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也合法、稳健运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等。将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拟定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央行。


第八个考点:我G对重点领域的监管进展(3点)

1、对影子银行的监管。

影子银行的含义:影子银行是指常规银行体系以外的各种金融中介业务,通常以非银行金融机构为载体,对金融资产的信用、流动性和期限等风险进行转换,扮演着“类银行”的角色。包括:投资银行、对冲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


影子银行的特点(5个):

以银行为核心,表现为银行的影子;

以监管套利为主要目的,违法违规现象较为普遍;

存在刚性兑付或具有刚性兑付预期;

收取通道费用的盈利模式较为普遍

以类贷款为主,信用风险突出。

对其治理:开展专项治理。明确资产管理业务属性、统一产品标准,减少跨机构跨市场套利。

 

2、对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明天继续分享)

3、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明天继续分享)

 

至此,经济基础知识的第21章还有3个影响广泛的巴塞尔协议未分享,明天继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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