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散l在秋天独自行走大地

【参加“秋冬的记忆”征文活动/秋之韵】

秋是这座城最美的季节。

因为这美,我便时常只想一个人待着。似乎唯有这样,我才能全身心地去拥抱,不辜负。

有阵子,为了解决午饭问题,和几名同事走很远的路去食堂,吃完再走回来。一路上,风好花好日子好,唯一不好的是少了点感受美的静气。几个女人一台戏,凑到一起就是吐槽,生生不息。日子可以寻常烟火气,然日复一日的吐槽却有点辜负自己和时光的意思。

天在,云在,风在,花在,一切都是恰好的模样。纵然寒冬即将来临,它们依然不管不顾,尽情地向全世界展示着那最美的姿态。

我渐渐地脱离了队伍,独自一人行走大地。我想把这天、这云、这风、这花一并收藏——我不想错失一秋。我想珍惜与它们同在的每一个日子,每一片时刻。

而当我独自一人时,我才感觉到世界如此丰富。

1

我看天。天又高又蓝。它什么时候升得这么高,变得这么蓝?我不得而知。它就这么悄然地一点一点离大地而去,而后恣意地湛蓝着。它将白云视为唯一的知音,敞开了心扉和它畅聊。白云亦变得柔情了,有了它的包容,白云先是尽了全力地去变白,而后变幻着各种姿态竭力展示自己的美。

我看天空的时间有限。我常常要低头赶路。我赶着去单位,也赶着回家里。我不停地催促孩子们快点,也暗暗提醒自己快点。我每天乘坐地下轨道在这座城市下空穿行,在深不见天的地下一待就是两三个小时。我在那个叫“单位”的地方一坐下去就是一个白天……我看得最多的是灯。没错,是日光灯。早起后日光灯下的忙碌,地铁里日光灯下的拥挤,夜里日光灯下的催促……我快忘了天空是什么样子。

但是有一天,我和它相遇了。那一刻,我从地下走出来,猛地一抬头,便看到了那舒展的天空。是的,就是舒展——天空舒展,云也舒展,一幅四仰八叉、伸手伸脚、安安然的样子,无遮无拦地涌进我的眼里、心里。我看着看着,忍不住停下脚步,忍不住掏出手机,对着它拍了又拍。

它笑问我:你不担心上班迟到了?你不怕家长群里老师发的信息漏掉了?你不在意今天没读书没写字了?

我也笑了——在抬头看天空的这一瞬,我就早已忘却了一切呀。

从那以后,我爱上了看天空。这秋日的天空,幽蓝,清明,高远。我要看很久。如果不低下头来,我会误以为自己到达了一片旷野,天似穹庐笼盖四野,这漫无边际的蓝与白,这般辽阔,又这般簇拥;这般认真,又这般闲淡——它与我即将奔赴的滚滚红尘毫无关系,它全然不顾我身旁的车水马龙和你争我抢,它只顾自己尽情地美着。美得让撞见它的人窒息,美得让欣赏它的人迷醉。然后它相信,总会在某一天,有某一个人突然撞见它的美,然后再也离不开。

2

我看风。风又俏皮又乖巧。无论你穿着裙子还是裤子,风总是要调皮地去拨弄一番。它轻轻地掀起你裙子的一角,然后未等你反应过来就调皮地跑开了。它又钻进你的裤管和衣领,出其不意地挠你一会儿痒痒,然后又跑到了树梢上。你抬头去追寻,只听到树叶哗啦啦地响。

它还跟阳光玩游戏。树叶们挤挤囔囔地争相照镜子——这阳光是多么好的一面镜子呀!它们的影子被阳光投射到了地上,于是地面出现了一个圈,两个圈,好多个圈;一个点,两个点,好多个点……风追逐着阳光,阳光追逐着树叶,于是地面那金黄色的圈圈点点像喝醉了酒,摇摇晃晃的,片刻也停不下来。

我也醉了。

我看着风儿在花园里跳跃,一会儿上一会儿下,一会儿前一会儿后,一会儿近一会儿远,心也跟着摇曳起来。它抚过我的脸颊,撩过我的裤脚和裙边,我的每一根发丝、每一个毛孔都放松下来。它让我成为了最真实的自己。

我常常一个人奔赴风而来。我不喜欢身边有人,因为这样的话我就感觉不到它的存在。所以我成了“独行侠”,我一个人走路吃饭,一个人在树下散步,一个人在花园里静坐——是的,花园里有块石砖,我不管不顾地坐下,常常要坐很久。风也跟着我坐了下来。有它在身旁,我无比心安。它褪去了夏日的热烈和焦灼,随着细雨将一丝一丝的清凉带到人间,也浸润到心里。我的心在这风的抚慰里变得无比妥帖,就像雨丝吸附着着地皮那般,像是要生根的模样。

它又变成了翅膀,带着我的心开始飞翔,飞到过去,飞到将来,飞到我看得见摸得着或看不见摸不着的无数个日子里。

它让我觉得,有风在,就都好。

3

我看花。秋日的花又热闹又寂静。春天的花有招蜂引蝶之姿,争春斗艳,喧嚣得很。它们娇艳得惹人爱怜——怕雨,雨一来,它们就“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就“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

秋天的花也蓬勃,也热烈,但不娇气,不吵闹,更不争斗。它们以花的形式开出了松的姿态,坦然地迎接着即将到来的凛冽与寒冬。

它们真是纯粹得彻底。

比如那开遍大街小巷和每家每户的三角梅,或是紫色,或是红色,或是粉色,就死脑筋地都往死里去紫,往死里去红,往死里去粉。它们还喜欢开成一片——一根藤就能缠成一面墙,那样的紫、红、粉从人家家里悬垂下来,唱大戏似的,好不夸张。

比如那紫荆花,竭尽全力地装点整座城市,仿佛城市成了秋日新娘,而它是责无旁贷的装扮师——它尽情地将自己仅有的紫色贡献出来,把新娘从头到脚装点了一番。你看这新娘,鬓间缀着紫色花朵,项间系着紫色丝巾,胸前、手腕,一切可以“动手脚”的地方,都被它好好点缀了一番,尤其是那腰间,一条条紫色的彩带随风飘舞,好不温婉可人!

比如那黄槐,亦是一股脑儿地黄,那黄不偏不倚,不知道蓄积了多少功力。

又比如那美丽异木棉——我一开始是不认得的,总以为那是紫荆。它也不恼不怒,只管一树一树地开下去。而我终于在某一天发现了它的独特之处:它树干直立,高耸空中,是要把花开在最显眼的位置;它的树叶像一个个伸开手指的小手掌;它开花的时候,没有一片树叶的陪伴;它多是粉色的,成片成片堆在树上,像云雾一样好看,让人想起女人绯红的脸颊;它的花瓣儿是细长的,略为纤瘦……我将它错认好多年,它不怪我,只是静静地等待我,一个秋天一个秋天地等待我。有时候我觉得它很傻,但正是这傻成全了它的美呀。

我是什么,我就努力成为什么——秋日的花都是这般傻的吧,但正因为这股子傻气,它们才能紫得如此彻底,黄得如此纯粹,粉得如此震颤人心。不想别的呀,只想如何更紫、更黄、更粉。它们轰轰烈烈又寂静无声。它们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旁若无人。它们享受着每一个绽放的日子,而后不知不觉成全了美好的自己,也成全了人世间的美丽。

我常常奇怪,这秋日之花为何都如云似雾地开放——要么不见,要见就是一大片,真正的像锦缎一匹匹,似花冠一顶顶。要知道,春天的花,都是一朵一朵欲说还休地开放的。它们从含苞待放到全然绽开,有一个极其漫长的过程。而秋日之花,就这么毫无征兆地“哗啦”一下拉开幕布集体登场了。

今年春天,我在我的“荒野花园”里遇见过一朵花。那是一株蔷薇,细长的茎伸向空中,像极了美人的脖子,因为好奇而往远处探。“美人”的头顶斜插着一个粉红的花苞——不多不少,仅此一个,却是“万绿丛中一点红”,恰到好处的点缀,惹人惊喜和爱怜。花苞欲说还休,用了大半个春季的时间慢慢地绽放,最后盛开得像是舞女那层层叠叠的裙。我守着它开放的全过程,面对它的凋零,我像个哲学家一样,对自己也对它说:我不知道是否有人知道你曾来过,但是我知道,并且记住了。

我以为,这样恣意又尽情的绽放,哪怕只有一季也足矣。因为这便是生命最美的姿态。

我不曾想过,还能在同年的秋季再次和它相遇。就在同一个地方,同一株花茎,同一个枝杈处,它再度出现。它像是在等着我的到来,又像是在拼命地证明什么。

我被感动了。在这一刻,我似乎突然明白,为何秋日之花都如此浩浩荡荡地奔赴而来。那是因为它们深知,万籁俱寂的冬季即将到来,那是永恒的沉寂。它们不像春日之花天真地以为时光漫长,有大把青春挥霍;也不像它们怀揣一颗“出名要趁早”的心,急不可耐地去与他人媲美。它们只在乎自己,在乎自己是否珍惜这不多的时日,在乎自己是否还能创造生命的奇迹。

秋日之花,最擅长各自安好,各自奋力生长。它们将蓄积的生命热情拼力迸发,开出的是花朵的模样,绽放的是松的姿态。因为它们觉得,此时此刻,便是人间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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