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借展合同到底该注意些什么

艺术有自然的一切长处,而没有它的束缚 【席勒】

近年来,艺术品在借展过程中毁损、灭失或被盗,借展人擅自出售借展品或是拒绝归还借展品,第三方对借展品主张所有权,以及关于借展品版权的使用及利益分配等而引发的纠纷屡屡出现。其实,一份权利义务清晰的事前艺术品借展合同可以避免大部分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三个问题:

艺术品借展合同属于何种法律关系?

合同中需要重点查看哪些条款?

责任条款在合同中应该如何约定?

图片来源摄图网


借展合同涉及的法律关系

研究法律行为的目的,在于了解合同的性质,以便在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合同双方适用何种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


一般在理论界倾向于将无偿借展归为使用借贷的法律关系,将有偿借展归为租赁法律关系。通常,二者区别最明显之处在于,如果艺术品借展是无偿的,那么艺术品的出借人在借展期限届满之前,具有随时得收回借展品的权利;而若艺术品借展人支付了对价,那么出借人不可以轻易的收回展品,至少要有正当合理理由、提前通知义务,以及对借展人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虽然合同崇尚意思自治,双方可以根据协商博弈的情况,在合同中完善各自的权利义务。但法律关系的不同,将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焦距点有所不同。


无论你是借展协议的哪一方,签署合同之前都有你需要关注的点,比如艺术品出借人最关心艺术品的是否能妥善保管,以及能否按时归还。而借展人通常最关心的则是前期策展已经投入了成本,出借人是否会随时要求归还艺术品。



出借人需中重点考量的条款


在一份艺术品借展协议中,如果你是出借人一方,一定要考虑三个问题。

第一,  对方是否具有专业的实力和谨慎的态度妥善保管艺术品。

对借用物的保管义务,不仅包括应用符合专业且谨慎的态度保管被出借的艺术品,还包括不得非依约定方法或非依艺术品的性质而定的方法使用被出借的艺术品。


借展人对于借展艺术品的保管和安置要尽到“合理注意”义务,至少要像保管自己的物品那样保管借来的艺术品。被借的艺术品价值、质量、存放的位置、被盗的可能性等都会成为衡量借展人是否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因素。

第二,对方能否依照合同的约定合理、正确的使用借出的艺术品。

按照合同的约定合理的使用被借出的艺术品是借展人一项最基本的合同义务。不仅如此,这项义务还包含突发事件的及时通知义务,比如,在遇到突发事件或不符合常规的事件时,借展人需要及时的通知出借人,以待出借人作出进一步的指示,而借展人需按照出借人的指示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此外,出借的艺术品经出借人转交至借展人手中,在借展人控制的范围内,借展人不得未经出借人同意而允许第三人占有、使用、处分该艺术品。


为了防止借展人擅自将出借的艺术品转卖第三方,而第三方经善意取得对出借的艺术品主张所有权,出借人应在条款中要求借展人在被出借艺术品展示的显眼处标注其来源及实际所有权人。

第三,借展人使用出借艺术品后是否能按时返还。

明确出借艺术品归还的时间是出借人不可忽视的问题。


在一般司法实践中,如果是有对价的出借合同,且合同中未明确约明归还时间,那么借展人会以艺术品未使用完毕为抗辩而拒绝或是延长归还时间。即使最后依据借用目的、惯例或习惯推定“使用完毕”的时间,但远没有明确约定来得经济和效率。



借展人需重点考量的条款


同样,作为借展人,在签署借展协议之前也需要考量两个问题。

第一,  在借展期限内,出借人是否会随时收回借展品

如果是有偿借展,那么在非特殊的情况下,出借人是不得收回借展品,除非协议中有特别约定出借人有随时收回艺术品的权利,或是出借人出于合理的理由收回出借的艺术品,比如借展人未尽合理的注意义务妥善保管艺术品等。


此外,出借人临时收回艺术品除了要合理的通知借展人外,还应承担因此给借展人造成的损失,如宣传损失、策展费用等。

第二,艺术品在交接之前是否有固有缺陷、瑕疵。

借展人应要求出借人在借展前提供关于借展品固有缺陷及相关来源的信息文件;或是在艺术品交接前仔细的查验是否有缺陷或瑕疵。否则,一旦发生相关损坏,借展人将很难证明损坏是因固有缺陷引起的,还是在借展期间发生的。




责任条款


借展人人须对因其故意或过失行为造成的艺术品损坏或灭失负责,但如果其保管、使用方式并未违反合同条款,或者艺术品的损坏与灭失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那么借展人可以免除责任。


如果艺术品的损坏或者灭失是由借展人的雇员、供应商、服务商、代理人造成的,或是借展人指定帮其完成应尽义务的第三方(如艺术品运输公司)造成的,那么借展人也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的免责,以及雇员、代理人、供应商的连带责任,突显了为艺术品购买保险是多么必要。



专业建议


需要在借展协议中明确的约定双方的基本权利义务、清晰的违约条款责任条款


明确清晰的权利义务可以避免双方在后期纠纷处理中的责任推诿。而一旦发生违约后,更加有利于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借展人需要对因其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艺术品损失承担责任,而这项责任将延伸至其雇员供应商、服务商、代理人。这就要求作为借展人其需要在与其雇员、供应商、服务商、代理人的合同中将此项义务、风险和责任背书给有机会接触艺术品的前述方。


细分协议解除、终止的情况

无论何种商事合作,保持合同的稳定性是十分重要的。这除了需要合同各方有契约意识外,还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何种情况下,才可以协议解除、终止,否则,单方擅自中止、终止或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


在艺术品借展合同中,出借人在确定的期间不会擅自撤回展品对借展人尤其重要,这就要求借展人在签署借展合同时,避免给予出借人任意的撤回展品、解除合同的权利。



为借展的展品购买一份保险

保险作为一种保障机制,它在意外事故导致的贵重艺术品损失时可以分摊出借人与借展人的损失。


艺术品借展协议中通常会对保险事宜做出具体、细致的规定。而许多艺术机构将保险凭证视为转移借用物的必要条件。


为借展的艺术品购买一份保险,十分的必要,毕竟有的时候发生意外,除了难以划分责任外,责任方是否有赔偿能力也是需要考量的因素。


以上,就是这次的分享,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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