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振华伊川焦点团队坚持分享第34天(约练第11次)书摘——20220102书摘《建构解决之道》最后才关怀不解地询问坚持的代价与后果

      如果当事人不认为继续违反规定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咨询师仍需要秉持耐心、关心与开放的未知态度,来理解当事人的思考逻辑、看中目标,同时也引导他面对后果的思考。

      此类问题,是一些咨询师最容易在一开始辅导非自愿来谈当事人时就提出的,但是,此类问句若在辅导一开始时就提出,很容易让当事人认为咨询师是在教训他、威胁他,或与他站在对立的位置,如此咨询师的善意就无法被正确地接收与理解。所以,建议咨询师先按照前述各个辅导非自愿当事人的方向尝试无效后,最后再提出此类问句,反而更会显出咨询师苦口婆心的用意。

      咨询师在提出此类问题时,需要特别注意:其所提的行为代价,必须是当事人所看重的、害怕失去的,而不仅是咨询师在意的。如果不是当事人看重的事物,此类问句的效果将无法发挥。例如,若咨询师提醒当事人逃课会被退学,而当事人正想可以不要念书,那么此提醒之效果就不存在了。因此,咨询师需要同时了解当事人对行为所需付出代价的看法,并将之纳入考量。

      最后,咨询师可以提出行为的代价与后果,询问当事人将如何处理。由于很多当事人并没有想过后果,所以当他们开始思考行为的代价时,有时就会让他们愿意妥协与改变。当然,此时咨询师的态度不要是一副企图当头棒喝的姿态,反而更需要明显池展示关怀,或表示相信当事人有其判断能力,甚至以一种困惑且可惜的态度来询问当事人何以愿意付出这些代价。如此,当事人才会愿意开放自己去思考这些问题的后果,而能开始为自己的行为选样负责。

      当然,辅导非自愿来谈当事人之所以困难,除了其愿意接受辅导的意愿不高之外,也因其常是所谓的难度很高、问题很严重的困难个案,所以,咨询师必须要有创造力地制造当事人改变的契机,也需要有意志力地持续辅导这些当事人以及耐心地等待他们的成长!

你可能感兴趣的:(任振华伊川焦点团队坚持分享第34天(约练第11次)书摘——20220102书摘《建构解决之道》最后才关怀不解地询问坚持的代价与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