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梦是好梦,没有实现,但我很高兴我有过这样的梦。
——廊桥遗梦
if i had to live my life without you near me
the days would all be empty
the nights would seem so long
you i see forever oh so clearly
i might have been in love before
but i’ve never felt this strong
our dreams are young and we both know
they’ll take us where we want to go
hold me now touch me now
i don’t want to live without you
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love for you
you oughta know by now how much i love you
one thing you can be sure of
i never ask for more than your love
有没有那么一些日子,你什么都不顾了,你无可救药了,为了一件事,为了一个梦,为了一个人,你疯了,傻了,笑了,可是都不重要了,因为你只想要,一种深深的渴望欲望将所有理性收藏。我深知,人是感性的动物,没有绝对的理性,缺少的只是点燃感性与激情的烛火,一个时机,将你从往日的琐碎解救,哪怕短暂,就犹如飞蛾扑火,但却无憾。
读过一些外国书籍,如果不刻意很难清楚地记得过主人公的名字,但是罗伯特金凯德,弗朗西斯卡约翰逊两个名字,不刻意的关上书却记得。我们有时候会想,来到这个世界上到底是为了什么?西方人说因为原罪,东方人说因为因果。那一日,他52岁,她45岁,如果不是因为找寻那个第七座廊桥——罗斯曼桥,如果不是恰好那个时机卡车转弯到约翰逊家,如果不是刚巧弗朗西斯卡坐在秋千上,他询问她,她望向他,一切正当时候,怎会有后来的故事?
从那一刻起,她不再是主妇,内心少女般流动的情怀涌出,他于她有着磁铁般的魔力,以至于她后来回忆也毫不避讳的写到“望向他的五秒钟,我知道我要他”。于他呢?他也在时时克制,近乎腼腆羞涩的关注着她,一举手一投足,或许是因为他的职业,也或许是那种引力。
她说,“或许我可以带你去”,连她自己也没有想到,她会注意他的侧脸,她会脸红与无意的碰触,她会抽烟,以至于以后抽骆驼牌的香烟成为一种习惯,她会尽可能自然的邀请他共进晚餐,她会喝酒,她会为了再次相遇精心打扮,她会喷上“风歌”牌的香水,她会在烛光下彻夜舞蹈,她觉得自己疯了。但是她真确的感受到这是她想要的,这是她少女时的梦,这是她期待的,她说他是猎豹,恰好他在她身上也看到的激情,更巧的是,他们都是有了激情不枉此生的人。
但这绝不仅仅只是激情,更多的是一种契合,一种精神上的契合,一种灵魂上的契合。从某种程度上讲他们是幸福的,能够在在世之时相遇,相知,相爱。所以罗伯特才会说,“我终于知道,我为什么来这个世界,为什么来到这个地方,因为要爱你”,如此难得,在有生之年,毫无目的的,遇到了灵魂伴侣,精神情侣,就这样爱了,短短四日,却值得用毕生 纪念。我在想这样的婚外情,明明是禁忌之恋,但为什么它的别离却是那样的痛彻心扉,他们不舍,我们不忍,这种爱恋的产生,发展到底是双方本身的放荡?还是那个时代乃至现今当代婚姻状况下的产物?罗伯特,自封“最后的牛仔”,他的生活方式另类,但却让人着迷,基于这种不同于世俗的方式,为他们擦出火花创造了可能。一个猎豹一样的男人,一个怀揣少女心的女人,一段四日为期的永恒爱恋,一场为了责任折服于现实的别离,让人心醉,心痛。结局是惆怅的,因为人的欲望总会对现实低头,而正是这样的选择才展示出他们的爱情不只是猎奇下的激情,干柴遇烈火的碰撞,脱离世俗的放肆。他们是理性的,从某种角度上说,他们是保守的,因为家庭,因为时代,因为现实他们知道不能错失,但也只得放手,心碎在此刻。迫于责任,他们都没有再联系过,但都以他们的方式铭记着,长达十九年,丝毫不减缓的爱着,跨越时空的爱着,这样的爱情只能用死亡祭奠 ,巧合的是他们都在69岁离世,我想这更多的是一种追随。
此书的畅销,我想不仅是因为书的内容引人深思,更重要的是它在时代中引起了一部分人们的共鸣,我们总想找到趣味相投的伴侣,对方都可以是彼此灵魂上的导师,但是更多的我们遭遇到的也是类似于书中婚姻一样不得不直面的无奈,所以隐隐深藏那份期待,书中两人的相爱更像是完成了我们的梦,就像有时被遗忘,但又扎根存在的,想要一起找寻的廊桥一样的梦,那个现实下隐忍着,本心遗留下的梦。
廊桥,似桥;遗梦,非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