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的人》——人生,与犯罪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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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常常出现这样一种情境:一个人为了摆脱贫穷、获得爱情,或为实现其他属于人性中可被理解和接受的欲望,行动中他犯罪甚至杀人,于是,所有的人都开始谴责他,痛恨他,审判他,唾弃他,诅咒他……

我们是对的。因为那个人犯罪了。如果想要我们在支持判处他死刑时还能够产生一丝同情,只能是他除了去犯罪,别无活路。换言之,他要么自己死,要么犯罪争取活路。比方说因为饥饿而犯罪。但这样的事件如今毕竟罕见。多数时候,我们遭遇的那些为了摆脱生活的困境和平面化而去犯罪的人,他们都可以选择不犯罪,换言之他们如果得不到企图用犯罪手段得到的东西,他们本可以像大多数人那样活下去。但这样的大好局面只能停留于高高在上的政治家、法律家、道德家所精心构建的理论层面。

事实上,多数人也都做了“去他妈的,活下去最要紧”的选择而不去犯罪。但也有人选择了赌博式的冒险。但无论你选择平凡而活还是选择冒险而生,无论你主动选择还是被动选择,只要你活着,并为了活着而有所行动,命运就不由自主。

艾德是一个尽职的理发师,他沉默寡言,却从未放弃摆脱平庸现状的理想。有一天,一位顾客在他下班的时候闯进他的理发店,向他坦露了他的致富梦想:开一家干洗连锁店。但他缺乏启动资金。显然,这是一个鼓动性的合伙要约,艾德听懂了。夜间,艾德走进了他居住的小旅馆,告诉他可以弄到启动资金。于是,艾德利用妻子多丽丝与其供职的公司老板戴夫有染之事,以那个开干洗店者的名义敲诈了戴夫一万美金。但事情败露了。戴夫夜间叫艾德去他的办公室,艾德拿着妻子包里的办公室钥匙,打开公司的门,走进戴夫办公室。二人扭打起来,搏斗中艾德用一把小刀割破了戴夫颈总动脉致其死亡。由于现场留下了多丽丝的钥匙、小刀以及为了填平那一万美金的账目,多丽丝为老戴夫所做的假账等系列证据,多丽丝被控谋杀。艾德和理发店老板法兰克一起去银行办理了物业抵押贷款,用这笔钱请了最有名的刑辩律师弗雷迪。可开庭的时候,多丽丝自杀了。自杀的工具是艾德为她买来的一条新裙子。这件案子就这样以嫌犯死亡而不了了之。

艾德内怀隐忧,总是去熟悉的老律师家听他娴静的女儿弹贝多芬的《月光》。那女孩不喜欢热闹,不喜欢流行乐,艾德也是。那女孩或感恩于艾德的欣赏和陪伴,竟希望用自己的身体去报答。艾德毫无准备,为此二人在行驶的汽车上发生争吵,女孩恼羞成怒,去抢夺艾德手中的方向盘。一场车祸发生了。艾德苏醒时,警察告诉他,他被捕了。原因是警察发现了他与人合伙做干洗生意的协议,以及那开办公司的一万美金的来历。于是,当初为多丽丝做辩护的律师弗雷迪又来为艾德辩护。弗雷迪是一个非同寻常的人物,他对艾德是否杀人并不感兴趣,他有一套自己的辩护哲学,只要他敢于和愿意假设艾德是清白的,他就能做到说服陪审团相信艾德是清白的。就在他将要说服陪审团时,理发店老板法兰克亦即艾德的小舅子反水,他取消了银行的抵押贷款。弗雷迪律师(他的做派能让人想到胡总编,只不过他们的看法正相反对。)虽然是个哲学家,但他从不小看金钱,更不会把爱好看得比金钱重要。于是,他拂袖而去,不再为艾德辩护。法官为艾德指定了辩护律师。这是一个老律师(他让我想到我可敬的师兄文公),他说他不喜欢新新人类。对他来说,艾德年轻,属于新新人类。因此,他坚信艾德杀人,并要求艾德认罪。于是艾德被判死刑。他对死亡毫无畏惧。他为《男人杂志》撰稿讲述他的故事,为了五分钱一个字,不惜添油加醋。他用临死前最后的时光快乐地完成着摆脱平庸人生的工作。他说他很快就能见到妻子。他对男人杂志社说,他唯一悔恨的是做了理发师。

这个故事有一条暗线,那就是罪与罚的循环性,有两个犯罪的源点,那就是金钱与性。一切都是不确定的,但无往不在罪与罚之中,又无往不受金钱与性的驱使。艾德邪恶吗?不,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人,一个理发师。如果他不是理发师,他就不会犯罪。理发师代表了平凡,而人人都希望自己不平凡。正如弗雷迪用来说服法官和陪审团的理论:艾德是一个平凡的人,你们都是平凡的人,平凡的人怎么会犯罪?如果艾德有罪,你们都有罪。你们想想,你们有罪吗?你们可能去杀人吗?

为什么是平凡的人?因为只有平凡的人才有没能实现的梦想。不平凡的人也有欲望和梦想,但如果付诸行动,并产生杀人灭国的后果,却不在犯罪之列,或犯的是另一种高尚的罪。但以上帝的视角看,所有人都是凡人,都会犯罪,都会接受审判。在上帝的法庭里,没人会缺席。而在律师弗雷迪眼里,则所有平凡的人都不会犯罪。都会犯罪的同时都不会犯罪,这就是人类的处境。在此,有罪和无罪是同义词。

艾德并不想杀人,从没想过。但他杀了。杀人的起因是他想改变自己的平庸。他利用别人的过失实现自己的目的。这是常人的非常手段,有些卑劣,谈不上邪恶。而为他的过失杀人付出生命代价的恰巧是自己的妻子。多丽丝和戴夫的死有什么不同吗?从本质上看都一样——艾德用小刀割破了老戴夫的血管,用长裙勒死了多丽丝——他们不过是艾德计划中的一部分,只不过计划中的他们是活着的。艾德曾在律师和妻子面前说,戴夫是他杀的。但没有人信。这看起来有点报应的成分,因为妻子的不忠和帮助戴夫做假账。就在艾德即将解除诸多加诸己身的枷锁时,弹钢琴的女孩要为他献身,对艾德来说,这似乎是某种新的生活的开始,但恰巧是这忽然而来的幸运,导致他犯罪事实的败露,并最终得到审判。而这一故事的终了,并不能证明人是有罪的,那仅仅是多丽丝的自杀和艾德的死刑,那不过是多丽丝说的——一种循环报应的天道——果报在人间。

艾德杀人并最终被杀的故事会以稍异的形式在不同地域、不同时代、不同人物的身上频繁出现,不断出现,反复出现。只要你是一个平凡的人,你还有欲望,你就可能犯罪甚至杀人,绝不因为有死刑等在那里而终止。对于一个个体的人来说,这种犯罪只是一种可能,而对于全体人类来说却是必然。我们每个人都有欲望,而且都是情理之中的欲望,我们都会或多或少去努力实现它们。我们没有想到用犯罪甚至杀人的手段去实现,可我们不可避免的犯罪了。我们一直在犯罪,有些被揭露了,有些被惩处了,但还有更多的被掩盖了、被忽视了,甚至犯罪的人一直被另一伙犯罪的人审判着。这种现象一点也不奇怪和少见。自古希腊开始就是这样。无论苏格拉底是否有罪,他都切切实实被一伙罪犯审判并处死。而历史的审判从来就是一伙罪犯审判另一伙罪犯。审判是否正义一点也不重要,因为正义从来就是权宜之计。我们从历史中走来,生活着,并与犯罪同行,犯罪不曾斯须或离,因为我们都还有欲望,并始终依欲望行事。

《缺席的人》是一部2001年的黑白电影,并配有艾德的旁白。导演所以要用黑白的底色,是因为它可以被涂染任何颜色。因为犯罪的不确定性和它的必然性。而且,犯罪是在贝多芬的音乐背景下进行,在月光如水的旋律中进行。因为犯罪之前和犯罪之后,人们的一切理想都是美好的,甚至在犯罪进行中都是美好的。至于艾德孤寂的旁白,不仅显示了人生和人性的复杂性、不确定性,还显示了一个人对自身存在的内心确认,显示了他对自身行为的自我认知,显示了一个人在实现自身梦想时、在面对自己的欲望而选择手段、付诸行动时是多么的孤独无援。他在走向刑场的弯曲通道里自语:

就像从迷宫中脱身。身处迷宫,你总是身不由己。你以为在转弯处转弯,走入死胡同。事件一件接着一件,不过你总是保持这一点距离,所有的拐角和转弯处,像极了人生的表象。

那么,什么是人生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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