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心理学108-关于爱情-06|20191029

学了这么久的心理学的你一定知道人类是社会性的生物,天生就喜欢和善于融入到集体活动中。每天和不同的人碰面,自然非常容易碰撞出火花喝冲突。这样就产生了不同类型的关系,有亲密的关系,比如:爱情,友情,亲情等,也有冲突关系,比如仇人,讨厌的人,竞争对手等。

比如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

关于囚徒困境的背景是这样的,1950年,美国数学家阿尔伯特·塔克,为了向一群心理学家解释博弈论,编了一个叫“囚徒困境”的故事:

“两名囚徒A和B被隔离审讯。如果两人彼此背叛,都坦白罪行,会被判刑8年;但如果一人坦白,一人不坦白,坦白的人直接释放,不坦白的重判15年。如果两人合作,都不坦白呢?会因为证据不足,都只判一年。”

我觉得这个问题可以从关系的角度去解读,而不是博弈的角度去解读这个问题,涉及到两人的关系,如果他们是亲密关系,大概率他们会信任对方,如果他们只是普通朋友,那可能有50%的概率会信任对方,但是如果只是普通人这个概率可能只有25%,但是如果这两人是仇人,他基本上是没有可能去信任对方的。

从关系方面去解读囚徒困境,就会发现如果两人能够在短时间内,建立信任关系,就不会存在囚徒困境了。

所以,你也许可以看到通过过去对亲密关系的理解,通过对关系的理解是能够帮助我们解决实际问题的,就比如亲密关系,亲密关系的发展是有顺序的,一对夫妻可能是刚开始彼此吸引,经历了激情之爱的阶段,顺利的过渡到了相伴之爱,那他们的婚姻可以经历很长的一段时间。

也有的亲密关系在激情之爱阶段结束后就终止了,这段感情之路无法继续下去。

也有的夫妻刚开始是约定制的婚姻,并不是自由恋爱的,经历了一段周期培养起了相伴之爱,婚姻也过的很好。虽然没有经历激情之爱的阶段。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建立起亲密的关系。

这里我们就需要引入一个心理学的概念——**公平**,“你和你的伴侣从情感中所得到的应该和你们各自投入的成正比。如果两个人的所得相同,那么他们的贡献也应该是相同的。否则其中一方一定会觉得不公平。”

但是,你是否会想到关于爱情的言论,

“在爱情中是不需要区分谁贡献的更多”;

“爱情是讲求付出的,而不是一味索取”;

这是否和我们这里所提到的关于公平的理论是不符合的。那是否就说明公平的理论很片面呢?

你想到是有道理的,但那是基于一次性关系的考虑角度,如果从长期关系的角度去考虑,那对于单词的付出和回报就不那么重要了。长期的公平才更重要。

就比如,当我们帮助了以为自己的好朋友,这时候我们是并不在意马上就获得回报的。

你可能感兴趣的:(社会心理学108-关于爱情-06|2019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