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江问酒(312)

酱酒的商业起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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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润老师说过一句话,特别受用。他说:一切商业的起点都是消费者获益,让对方获益的时候,你才会因为交易的逻辑换取回你的价值。

按这个思路,来看看茅台镇酱香酒的商业逻辑。

消费者是买方,是现金流的源头。酒家是卖方,是信息流的源头。

买方如何获益呢?

很简单,从卖方提供的酱酒中得到品饮的快乐,得到喝好酒的满足感,得到有能力消费珍稀老酒的存在感。

因此,酱酒这个商品,其实就成为一个工具——卖方满足买方需求的工具。

善用这个工具,买方的现金流就会流向卖方,这就是完成交易的过程,中间还有一个环节叫物流。

怎样用呢?

提供酱酒的信息流:茅台镇独一无二的地理优势、几百年传承的古法手工、漫长笨拙的低效率工艺、神秘莫测的勾调技艺、数不清的呈香呈味物质,以致可以无限发挥想象力的天花乱坠,等等,这就是信息流勾动现金流。

你可能看出来了,有的时候,买方未必会获益。

为什么?

卖方释放的信息流和产品不相符,买方以为获益,愉快下单。

有些市场销售量巨大的酒,就是这样让买方获益的。

你应该又看到,酱酒十足是一个比蓝海还蓝海的市场,权且称为“绿海”吧。

不过,你得走正道,不作恶。

这才是酱酒的商业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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