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公安局会议精神, 适时开展秋季防火宣传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局10月8日会议精神,严格执行黑龙江省政府和清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的规定,确保不发生露天焚烧秸秆、枯草落叶和其它杂物违法行为,防止森林火灾发生,小古洞派出所10月11日,组织民警开展秋季防火宣传工作,民警们驱车深入田间地头进行禁止焚烧秸秆、枯草落叶的宣传教育工作,向群众讲解因焚烧秸秆导致的环境污染、影响交通、危害居民正常生活,极易发生森林火灾,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防火、环境保护意识,使群众能够养成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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