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技巧,也不要忽视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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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院长哈罗德•H•柯在一次开学典礼上送给法学院新生一句谚语:“永远别让你的技巧胜过你的品德。”

既然是法学院院长提出来,这句话首先与法学院学生联系起来。他为什么要说这句话,笔者只能按照自己的理解来解释一番,而不去细究历史的缘故。如果犯了望文生义的错误,也请大方之家予以批评指正。

这句话会产生一系列问题:有成功的技巧、捷径不好吗?被认为是大律师不好吗?掌握了每年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技巧不好吗?掌握了成为员额法官、检察官、庭长、院长的秘密不好吗?所谓的品德,不过是道德泛化的观点,是对别人的要求,凭什么来要求自己呢?为了生存,先有技巧再说,至于品德,可以暂且放在一边。品德又不能当饭吃。这与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又有什么区别?

学生时代,抄袭网络资料来应付文章,这虽然是大问题,但学生也没有自命清高,强词夺理,振振有词。他本来的目的,不想在学术上成就事业,不想以作品获取更多的荣誉。这样,没必要在品德上加以苛责。问题是,当你以这些作品来获取荣誉,比如在成为法学院教授的路上,不断让学生帮自己写文章,不但品德上值得质疑,就连基本的技巧都荒废了。难道说,对他人的作品奉行“拿来主义”的技巧,也能算作成功的技巧吗?

对于正在学习技巧的人来说,这句话的意义在于,注重品德才能走得更远。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一次凭技巧取胜,但人格方面是存在负面评价的,总会影响技巧所带来的事业。例如,有的法学家写了很多文章,但是因为一次品德事件,虽不能说陷入万劫不复之地,但社会评价降低之后,有再好的技巧,也无法挽救此前的一世英名。

更甚者是,挂羊头卖狗肉,注重技巧,还打起注重品德之名,但其行为表现,又体现出其不注重品德。用古代的话来说,是既做婊子,又立贞节牌坊。“永远别让你的技巧胜过你的品德”主要针对这种情形。真正注重品德的人,是不会将品德挂在嘴上,而是通过言行,就能够给人值得尊重的感觉。毕竟,语言是会骗人的,但是行动不会骗人。

之所以要强调职业伦理,是因为这一行业很可能出现缺乏职业伦理的行为人以及损害合法利益的行为。法律为实现公平正义之利器。法律人掌握了法律,解决社会争议,通向公平正义。但具体的利益是多元的,甚至是诱人的,通往利益的路径,会有不同的手段。俗话说,越是懂法律的人,越懂钻法律的空子。还有法学教授提出了:法律人为什么容易学坏?

田文昌律师经常强调律师的社会责任感。笔者一开始觉得不解。在这个行业有一段时间,才体会得到“永远别让你的技巧胜过你的品德”的意义。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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