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艳丽粉衣入郎眼,少年不知情所起

    暑假结束后的第一天,叶随风拿着录取通知书,来到了他们隔壁村的中学,去报名。叶随风是以小考第一名的群成绩考进了腰涯中学,虽然他成绩很好,但是有一个很大的特点,那就是严重偏科。是,小考时,叶随风以100分的数学,九十分的综合和六十分的语文,考进了腰涯中学。其实,腰涯中学在这边挺烂的,学校烂,教学质量也烂,反正是非常烂的那种。叶随风之所以考这所中学,只是因为它离家近,用不着自己做饭,因为在他们那边,上了中学要到比较远的地方去上学,需要自己做饭。因此,他才报了这所比较烂的中学。

  叶随风在他们小学成绩不怎么出众,现在他以这种身份考进了这所中学,因此,他更加断定,这所学校真的很烂。就连教学大楼也是前年修的,还残存着以前用土建筑的教室,叶随风带着录取通知书,便和同村的前辈,也就是比叶随风早一年的同学,一起来到了学校,在学校的老人带领下很快也将这所学校熟悉了,这学校真的很烂,而且很小。一进学校大门,两边有一排平房,都是老师的办公室,往前走,两边分布的是以前老式的教室,再我往前走,便是就教学大楼,往左边走便是操场,直接和外面连着,厕所也在外面,简单的而言,就是这所学校真的让人很是失望。

  叶随风和龙龙,他们在操场后面一条土路边的拐角处,偷着吸烟,吹着牛逼,瞎聊天,叶随风站起来,在路边的野树上,揪着树叶瞎玩,远处一行七八人,从山路上走了下来,慢慢的走近,有几个明显是来报名的,叶随风隔老远就看见两个穿着粉色衣服的扎着长长的马尾的女孩,仔细看了一眼,一个是认识,叫做鲜艳霞,但是,随风注意的是另外一个女孩。不知道那个女孩叫什么名字,当时只是觉得那个女孩长得很舒服,对长得舒服,不能说她长得好看,只能说她长得很舒服,她们从叶随风面前经过,叶随风也一直盯着他们去看,那时候的他们还小,所以也是非常害羞的,她们也有些害羞,因此她们经过的时候,没有打招呼。虽然鲜艳霞和他们是小学同学,说实话,那时候的叶随风什么都不懂,说白了就是一个小屁孩。

  早上报完名,便将他们聚在了一起在一个教室里,有些拥挤,乱哄哄的,走进了一位男老师说道:“好了,安静,现在本地的学生在一起,外地的在一起。”

  一下子将我们分成了两拨,然后说道:“外地的留下,本地的去一楼,你们以后是一班的了,外地的先在着吧。”

  听到老师的话一班的同学乱哄哄的离开了教室,之后男老师在黑板上写下马林两个字说道:“这是我的名字,以后你们可以叫我马老师,我是你们的班主任,以后你们就是二班的人了,现在你们跟我去二楼西边第一个教室。”

  等到了教室,教室里课桌早已摆放好了,马老师,根据个子大小,给叶随风他们安排了位置。给叶随风安排的同桌,就是那个早上穿的粉色衣服的女孩,让叶随风舒心的女孩,那个女孩坐在了叶随风的旁边,叶随风心里很开心但由于紧张脸上绷的很紧。还没来得及和女孩说一句话,便下课了,下课之后,穿着粉色衣裳的女孩便很快又和别人换掉座位了,叶随风还不知道女孩的名字。叶随风虽然对女孩很有好感,但他什么都不懂,因此,也没有在意,很快便和新同桌打成了一块,两个不大的孩子,没聊两分钟便称兄道弟了起来。

  初中的第一天转眼就结束了,叶随风学校离他家要有半个小时路程,在路上他和徐云远一起走一边谈着班里的同学,哪个漂亮,喜欢哪个。叶随风是在第四节课之后知道了那个女孩的名字叫鲜艳丽,对叶随风而言,真是字如其人,确实艳丽。叶随风张口就说道:“鲜艳丽长的漂亮,就穿粉色衣服的那个。”

  他却说:“他喜欢一个叫王玉霞的女孩。”两个人争了一路也没争出个结果,他们带着对初中学校生活的无限憧憬开始了他们别样的青春。

  第二天匆匆吃完饭,又回到了学校,第一节课是数学课,数学老师姓苟,苟老师一来上课便开口道:“叶随风是谁?”

  叶随风第一次在几十号人面前被单独叫出来,那时候他真的很紧张,叶随风柔弱的站了起来。苟老师笑着说道:“不错,就是有点偏科,数学能考一百分,语文就考了60分,拉的也太多了,以后,你以为要抓紧了,不行多背词典。”我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苟老师挥手让叶随风坐下,便开始上课了,下课之后叶随风的同桌吗开口道:“不简单,全校最高的好像也就七十多分吧,牛。”

  我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道:“我也不知道瞎蒙的。”

  “切,还瞎蒙的,我怎么就蒙不出一百分啊,莫装逼,装逼遭雷劈。”两人便又打闹在了一起,在打闹中开始了他们注定要铭记一生的青春岁月。

  回到家里,叶随风爸妈对着学校里的事情问东西的十分关心,这两天他们对学校的一切都问的比较多,像学校怎么样,老师好不好,同学多不多啊!等等等等,当时在叶随风看来十分无聊问题上。

  第二天早上,早早的起床,拿着家里的馍馍。喊上村里几个同学便往学校走去,在路上聊天,聊着昨晚电视剧里精彩的部分,聊着老师和同学,一会儿就来的学校,学校06:30分到07:10是自己读书时间,一般在教室或者操场自行背诵需要背诵的课文或者单词啥的,叶随风他们小学没有学过英语,所以他们第一天学的是26字母,而且要在英语课上背诵的,而叶随风家里先别人一步,在小学就给买了英语教程,因此这些东西他已经学过了。叶随风拿着书在校们口的商店,花了五毛钱买了三根烟,在操场的后面的树荫里抽了起来。当然,那时候抽烟是偷着抽的,叶枫他们这个年纪的小孩深受古惑仔的影响,抽烟,喝酒,是他们自认为很酷的事情,这些事,怎是叶随风小时候他们独有的趣事。抽完烟,嚼了个口香糖,为什么嚼口香糖当然是为了遮烟味,不然会被老师问到的,那时候可不敢对老师无理的,老师打你那是分分钟的事,在操场,叶随风看到了鲜艳丽,粉色的上衣,扎着马尾在操场边上似乎在背诵着abcd,叶随风不知不觉间便一直注意着鲜艳丽,偷偷的看着鲜艳丽,直到上课铃响,叶随风才跟着鲜艳丽回到了教室。上课之后,叶随风总会假装不经意的去偷瞄鲜艳丽,等到鲜艳丽回头的时候,又迅速的收回目光,不让鲜艳丽发现,一天不知道多少次,叶随风偷看着鲜艳丽,时间在青涩中悄然离去。今天值得一提的是,叶随风被选成了理科课代表,学习委员,负责收发理科的作业,在初一也就数学和地理而已。反正叶随风很开心,自以为自己做官了似的。回到家还很骄傲的对着爸妈说着。叶随风爸妈也很高兴,连夸叶随风厉害,让叶随风小小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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