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叫欧维的老头决定去死

《一个叫欧维的老头决定去死》里,欧维踢掉上吊自杀的凳子后,说,人在下坠时大脑会运转加快,似乎往事都以慢动作回放。

正在往嘴里塞鱿鱼丝的我,就想到了第一次吃鱿鱼丝。

第一次见到这个东西是在这个三线城市的一个服装批发市场。跟每个城市都有的小商品批发市场没什么不同。大概三四年级吧,可能比那还小,但是再小的话,我应该忘的比现在多。可能比那还大,但是再大的话我应该对这件小事印象不会这么深刻。

那时候妈妈带我进城,逛一次批发市场,买一件八十块钱的棉服,我能开心好久,去之前激动的睡不着,回来之后买了新衣服放在柜子里也睡不着,半夜还要起来去偷偷摸几下。

遇见鱿鱼丝的那次,我记得是傍晚了,就是黄昏过后,青黄不接的天,从批发市场出来,下了小雨,门口有人,骑一辆自行车,后座两边各绑一个藤条编成的筐,里边放了白色的,一条一条的东西,卖鱿鱼丝的是个大爷,说,下雨了,便宜卖了,最好的鱿鱼丝。

我从来没见过这种东西,不知道是干嘛用的。妈妈说,你尝尝爱吃吗?

记得很清楚,当时买的时候是12块钱一斤。

我不爱吃甜口的东西,但是一直到现在对鱿鱼丝都还情有独钟。尽管每次吃两口就腻了,却还是总想在身边备上两包。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买过12块钱一斤的鱿鱼丝。虽然这个情景总是历历在目,但我不确定,这是我经历的,还是我梦到的。

我从小就生活在农村。第一次在城市里有短暂的生活经历,是姨姥姥生病,妈妈和几个阿姨轮流照顾,我又要上学,所以周末轮到妈妈。周五晚上放学,妈妈带我坐公交车去姨姥家,住到周日再回来。

中间转车的时候,路 @过一个公交枢纽,妈妈会在换零钱的地方给我买泡泡糖。是比巴卜的泡泡糖,装在书包里,我周末是不舍得吃的,要等到周一,去上学,课间同学在一起玩的时候,拿出来,放到嘴里,然后包装纸还不舍得扔,得拿在手里在同学面前晃几晃。

因为村里的小卖部,卖的都是大大泡泡糖。嚼起来很硬,胶感很重,也没有比巴卜的水果味浓。

所以,每周吃到一次比巴卜的泡泡糖,是我去姨姥家最大的期待。

不过,拉屎,是我去姨姥家最大的抵触。

姨姥家是那种蹲式的冲水便池。同住的舅妈又是很会过日子的人,其实就是抠。总是说,冲水太浪费了,水费太贵。所以经常把洗菜刷碗的水,倒在桶里,留着冲厕所。

但是用杯子舀桶里的水,冲劲儿不够,所以我拉的屎,总是冲不下去。偷偷按冲水的按钮还怕舅妈会不开心。所以次数多了,就自己慢慢摸索方法。上厕所前找好距离,颤颤巍巍的蹲下,拉的时候,要让粑粑刚好掉到便池的口里。这样,舀一点水,就能把厕所冲的很干净。

这就导致我以后,不管去哪,只要是冲水厕所,心里都会有阴影。就算出差住五星级酒店,冲马桶的时候也按的小心翼翼。

也是从很小的时候,我就对钱和自己的房子,有疯狂的执念,伍尔芙说得对,一个女人,要是想写作,首先得有一间自己的屋子。

人之所以活的痛苦,大概就是因为心里攒了太多的小敏感。

我觉得每个人,一生的小敏感是有次数限制的。攒够了次数,就会离开变成一颗星星,去守护着自己的脆弱吧。

你可能感兴趣的:(一个叫欧维的老头决定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