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孩子尝尝自作自受的后果

    18世纪法国教育家卢梭认为:“儿童所受到的惩罚,只要是他的过失所招来的自然后果。”这就是卢梭的自然惩罚法法则,是世界教育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所谓自然惩罚法则,就是让孩子学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让他尝一尝“自作自受”的滋味,强化痛苦体验,从而吸取教训,改正错误。例如,孩子不爱惜家里的东西,总是会弄坏一些东西,一次他把吃饭坐的凳子弄坏了,那么家长就不妨毫不留情的让他连续几天站着吃饭。换而言之,自然惩罚法则的关键就是让孩子感到受惩罚是自作自受,是应该接受惩罚的。

一个孩子很任性,动不动就摔东西来表示自己的“抗议”。一天,妈妈因为没给他买他想吃的东西,他就把一件新玩具摔坏了,把一本书撕烂了。妈妈更是“强硬”,马上宣布一个月之内不在给他买新玩具和书,一个月后,若他还没有改正的行为,则继续延长惩罚时间。

让孩子接受自然惩罚有三点好处:

一、它是完全公正的

二、它可以使孩子和父母避免冲突减少愤怒

三、它可以明确孩子的是非观,强化孩子的责任心。

不过让孩子接受自然惩罚妈妈必须明确的一件事儿,惩罚不是体罚,这也就是说当孩子做出过失行为,并造成自然后果是你必须分析这种自然后果是否会伤害孩子的身体健康,如果这种后果已经对孩子的身体健康造成伤害,那么就会失去教育作用。

你可能感兴趣的:(让孩子尝尝自作自受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