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没有“教”,何来“学”?

教学”一词,如果从词语的结构分析,既是并列结构,也是动宾结构,也就是说教学关系至少存在互为主题的关系与施受关系两种关系。说是偏义复词,也是有道理的。关于教学的定义一般是这样的:教学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所组成的一种人类特有的人才培养活动。通过这种活动,教师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引导学生学习和掌握文化科学知识和技能,促进学生素质提高,使他们成为社会所需要的人。讨论教学问题总得在教学这个概念的范畴上来吧?从“主体性”上说,教学从来是以“教”为主的,学习才是以“学”为主的。教学,就是带“强制”行的,不然课标与教材的要求如何落实?怎么“教”需要教师的智慧;学习是个人的事情,怎么学是有差异的,但没有学习的动力与兴趣,随便你怎么教也是无效的。“学习”才是要主动的。如何让教师的教,贴近学生的学,是一个值得深究的问题。

詹姆斯·L·默塞尔说:“‘教学’最恰当的定义或许是对学习的组织。

《追求理解的教学设计》作者认为“鉴于大概念通常具有不明显、违反直觉和其他抽象性等特点,因此,理解的‘获得’需要通过精心设计的学习体验来揭示核心内容的可能含义。很少有教材是围绕一系列明确的学习体验来设计的,而精心设计的体验是将观念变为现实的唯一途径。”为什么我们必须正视教学设计的重要性,必须认认真真写教案的道理就在这里。

课堂教学,没有“教”,和来“学”?要“把知识转化为素养”是没有教师的“教”学生可以实现吗?“从以教为主转向以学为主”,需要的恐怕还是教师对教学观念和教学行为的转变,“构建新型的学习中心课堂是新型教学的表现形式;以学科实践为抓手,构建实践型的学科育人方式是新型教学的核心要义。”谁来建构?难道中小学生不需要老师的指导帮助就可以建构起来吗?班级授课制,学生的学,在很多情况下取决于教师的教。教学关系,至少是教与学的双边关系。加涅是这样定义“教学”的,教学是为有效学习创设适当条件,或人与物的环境。如此来看教学,需要的是教师的设计与组织,当然还包括实施过程中对学生的具体指导与帮助,依然是以教师为主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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