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际效用

      对于行动人希望获得的某种满足,无论是满足本身,还是借以获得满足的手段,都必然是一定数量或一定限制的。行动既不可能以有限的手段提供无限的满足,也不可能得到无限的手段。手段总是稀缺的,或者说稀缺的才会成为手段。在某时某地行动人只能利用一定量的手段,并借此获得一定的满足。

      对于同质同单位的事物,由于可以互相替换,那么对于每个单位的使用必然会根据目的即欲望的重要性排序。即每个单位的主观效用递减。对于所拥有的全部单位,减少一个单位而不能实现的那个效用,或者增加一个单位所能实现的那个效用,就是最不迫切的效用,即边际效用。

      边际效用递减也是时间偏好的范畴。从最迫切的欲望、次迫切的欲望、及至最不迫切的欲望,效用根据时间排序递减。这和商品的现在评价必定高于未来评价即利息的决定是一样的。边际效用是其用于最迫切欲望的时间折价。时间偏好是价值差异的唯一决定因素。

      值得特别澄清的是,同质同单位的事物的互相替代,只是作为不同单位的这个事物本身的替代。即同质是指同样性质或质量,而不是指同样的效用。每个单位的同质事物的主观效用不能互相替代。正因为彼此效用不同,才存在效用递减。如果效用相同,就无法解释供需变化对价格的影响,以及同样的事物有的有价值有的没价值。效用相同乃客观效用概念。

      对于可以实现某个目的一定量的不同事物的取舍,比较的是不同具体事物各自的边际效用。这种效用比较同样是排序的。对于某个选择来说,行动人总会放弃边际效用更小的,选择边际效用更大的。

      这也意味着,同一目的对于异质事物的选择不是出于同样效用的替代。行动人选择的永远是效用更高的,放弃的永远是效用更低的。对于行动就意味着取舍来说,根本不存在效用相同的事物。

      边际效用决定具体某个交换的交换比率。只有在私有财产的基础上,才能以主观价值判断来实现真实的交换率。在市场中,供求双方对于某一事物各自的边际效用决定价格。相同条件下,当供应增加或需求方的库存增加,由于边际效用递减而让价格趋于降低;当供应减少或需求的库存减少,由于效用增加而让价格趋于上升。

      某个人拥有十个苹果后,不再增加购买。如果他有能力购买而不再购买第十一个苹果,那么就意味着十个苹果之外的所有苹果对于他来说,只有边际以下的效用。如果他没有能力购买第十一个苹果,那么对于市场来说,他属于边际以下的买家。市场是行动的集合表现,它不区分一个人有能力购买还是沒能力购买,它只是人们付诸买或者不买的行动的体现。

      边际效用递减不是获得更多之后满足感的降低,而只是重要性的排序。比如一个人有三块同样的巧克力,计划每天吃一块。在今天吃第一块时,按照计划,实际上放弃的是第四天吃一块巧克力的效用,最不迫切的即边际效用。这和假如此人此时购入一块巧克力,以便第四天食用,这块巧克力的效用是一样的。减少一个单位或增加一个单位的效用,就是边际效用。在这个例子中并非意指每多吃一块巧克力,对于巧克力的满足感降低。

      将目的对应价值,效用对应手段的区分是不合适的。离开目的就不存在手段,只有对应某种目的时,某种量的事物才能称之为手段。如果某种目的没有相应的手段,那么这个目的就不会是行动的目标。对于行动来说,根本不存在单独的目的或单独的手段。目的和手段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脱离目的之手段没有价值存在,如果赋予其“效用”就是客观价值论范畴。在这个意义上,应该抛弃效用的概念,而统称价值即边际价值递减。

      边际效用递减蕴含在行动范畴之中。这是由这个时间和手段都稀缺的世界,行动的目的和手段之关系所决定的一个先验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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