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传——最小企业家传记
字廷忠,字哥,字得福,字be,爱睡午觉(jue),爱出差(cha),爱直播(抖音号:zige9999),爱吃甘蔗,爱尴尬(口头禅只要我不尴尬,尴尬的就是你们),爱打篮球,爱笑(笑点低)····
于1979年2月19日出生于临沧市云县漫湾镇漫旧施家垭口村。妥妥的大叔一枚,可是我还是喜欢叫他字哥,因为我们相处就像好朋友,他就像老大哥一样照顾我,虽然他是我老板,但是对我就像如兄长一般,时常会和我喝酒聊天,聊明星,聊发展,聊过去。
他说,他出生那会家里穷了三代,但不一定穷了十八代,因为三代往上他自己也不知道,三代往下他还在努力。
他爷爷在那个时候还算出名,开了个十里八乡有名的牛肉馆,可惜他老爸没继承,做了个纯粹的农民。
那会他们家买了集体公房,两间屋子,一间楼子,用石头做地基,用土基做的墙,扇片即用树破成木片,铺在屋头上。一间大房子,用的是铜瓦。有一个哥两个姐姐,他排行老四,还有个弟弟。
小时候懒却又很聪明。
儿时最喜欢的游戏是抓石子,踢班,打陀螺,砍陀螺,放田水,耙田。
最尴尬的事情是,不穿衣服田里跳水,一群小伙伴光着身子,在水稻田里赛跑,跑得最慢的会被很多人溅一身泥水。
盼望过年,那时候的年味十足。
盼望杀猪,那时候杀猪还得上杀猪税,种粮食也得上粮(完成任务),杀猪的时候最喜欢吃腹心血,生吃,我也喜欢吃,一口血,一口酒,据说是大补之物。
找鸡枞,捡株洌(一种坚果),砍柴,砍木头,椽子,在很远山上,那时爬山对于山里人是家常便饭。拿螃蟹,嗷啷、亲鸡(一种类似牛蛙的蛙类,可食用)。都是儿时的欢喜。
念书时喜欢睡懒觉,书都放在学校里,从不带回家,上课得走三公里,那时候穷,都很少穿鞋。
世上有三苦,读书赶马磨豆腐。那时候念书真的很苦,也很闲,不用像辍学的哥哥姐姐一样干体力活。
五年级住校的时候,晚上六七个男孩子睡一排,他们唾液吐在手上,悄悄甩出去,然后就会有人问,是哪个,是哪个干的?
还会在上学必经之路上,挖坑,做陷阱。大概也是一种童趣。
班上成绩第一,但却经常迟到,据说从来没做过课外作业。对此我深信不疑,我小学时代,也没做过课外作业。
放学后去放田水,他家得田远,往往抢不到水,得干架。可是小时候他胆子很小,个子也很小,比胆子大不了多少,打架又不会唐仁的莫家拳,经常抢不到水。
他父亲只好带着他,半夜三四点去放田水。我想这也是他经常迟到的原因之一。
小漫旧人和垭口人那时候有世仇,因为水稻田水问题,时常抢水打架,儿时,过年时节,打完陀螺还得打一架,现在不但不打架了,改成了亲戚,时常有联亲。
他还得做菜饭,饭吃的是玉米片,用玉米面蒸出来的玉米饭,吃的是农村常见的青菜,用饭勺放在火上烤,放一点香油,烧热后放一小块盐坨,烤香以后,快速加在菜汤里。那时候的盐巴,不是颗粒,是一块一块的盐坨。现在什么都更好了,可却没能再吃到那时候的那种味道了。
家里成分属于贫农。从来没被打过乖巧听话,除了爱睡懒觉。
差不多十岁的时候,放牛,滚到山脚,居然没死,他感叹生命力顽强,居然这都没死,他不敢想象自己滚下去的结果。
有一次牛走失了,他说山里树林子太深,他胆小,不敢去找,就去庄稼地里守着,牛果然来偷吃庄稼了,他说是怕牛吃了别人的庄稼,他胆子小又不敢去找,我倒是觉得他可能是懒得去找,所以想了个点子,来了个守庄稼待牛。
那时候山里树林子很深,树很大,还有很多野生动物,其中毒虫,毒蛇,肉食动物也时常可见,并不稀奇。
他骑过猪,骑过牛,骑过羊,在我采访他的时候,还特别强调没骑过狗。
儿时放猪,要过一条河,那时候家里有一只母猪,下了七八个崽,十几斤的小猪过河,被河水冲走,跑到河里去救,可还是有几个被冲走了,从此抱小猪过河成了他放猪的一部分。
小时候放羊,那时候的狗喜欢咬羊,他们村的狗很恶,见羊就咬,咬死了好几只羊。他们家人找到狗主人,让赔偿,还吵了很多次,但是最后也没赔,那时候法律制度不完善,后来他还学习了很多法律知识。这是后话了,但我觉得那时他一定很开心,因为那时候杀猪杀羊得上税,自己家舍不得吃,狗咬死了,正好有口福。当然,他没这样说,是我恶意揣测,我小时候故意把我家的鸡打死,告诉我爹说不听话,偷吃粮食,失手打死的。
有一次在山上看见一个犁,很好奇,就自学,学是学会了,却把人家犁拉坏了,估计村子里犁被拉坏,依旧是一个悬案。
他还说砍柴这种小事情,就和吃饭睡觉一样,每日必不可少,就不必提了,我这里还是提一下吧,以示对这种劳动的一种尊重。
小学时代不通电还不通电,一直到95年才通电,我也是刚好那一年出生。打我记事起,电灯就昏昏黄黄的出现在我的眼睛里了。
最开心的事是去赶集,去漫旧街要花2个小时步行,去哨街要步行4个小时,单程。但依旧乐此不疲,这大概现在的孩子想都没法想象的欢乐。
那时候的麦子,很淳朴,一斤麦子能换七两面条。不知道麦田里的守望者知不知道。那时候的面条不是一顿早餐,而是过年过节的打牙祭。
去街上,他最喜欢去看电视,那时的他很奇怪,电视里的东西,是什么原理?每次回家都要被父亲拉着,才依依不舍的走2个小时的山路回家。
去铁匠铺里,看铁匠,打铁、烧火炉、拉风箱据说也是他的一大乐趣。
还有看街上打架,那个时候,街子上时常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现在属于恶性事件,那时候只要打不死人,打伤打残都是很常见的热闹。
那年他们小学毕业13个人,3个人考起初中,他们小学叫岭岗小学,那时候没有义务教育,3个人考起中学,他是其中一个,那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
读书改变命运,对每个时代,对很多人来说,从来不是一句口号。
值得额外说的是,他念小学的时候,曾多次辍学,每次老师来家里找他,他就偷偷跑到别的地方躲起来。他印象里有一次辍学,是因为睡懒觉,九点多到学校,其他同学都下课了,在操场玩游戏,他觉得没意思,还不如回家睡觉,然后他就回去了。
那时候的他,对读书没什么概念,他只觉得,一方面离家太远,第一次离家那么去生活,另一方面是新奇,有面子,毕竟是去念中学,可以少干活。
就这样,屁颠屁颠的踏上了求学之路,可这一去,就改变了他的人生。
父亲送他,从家里到景云桥走了五个多小时,然后搭车,拖拉机或是东风牌解放车,他也记不得了,反正那时候只有这两种车,坐了两个小时到学校。
景云桥后来不复存在了,修漫湾电站时候淹没了,他说,那是一个值得铭记的一个站点,桥的一头是家,桥的另一头是学校、是远方。
那个时候,他还没意识到,念初中,读书意味着什么,他的行李是一个大木箱,里面有一套衣服,几斤玉米面加大米小米,还有一块不大的老肥肉,一点土豆以及瓜和蔬菜,两口锅,一只碗一双筷。
到了学校,父亲交了学费,给他买了一双黄胶鞋,一双拖鞋,留下十块钱,走了。他知道,他要用这十块钱在学校独立生活一个月。
他就这么来到了初中,一个14岁,因屡次辍学,年纪略大的少年郎,这里是他出生到现在,去过的最远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