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

只为人类歌唱,从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




罗宾逊他可能就是那只知更鸟,勤勤恳恳的工作,会帮助邻居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不计报酬,原因呢,只是觉得对于幼小的白人小姐没有朋友,没有人帮助她分担重任的同情,面对白人小姐的示爱,却因为他黑人特殊的身份,而仓皇逃窜。却不曾想被冠上强奸犯的罪称。其实大部分人都知道他是无辜的,都知道尽管他身强体壮,也不会对妇人进行侵犯,何况是在他眼里身份高贵的白人小姐。都相信他是无辜的。他也相信芬奇先生能为他平冤昭雪。连小孩子都知道他是被诬陷的,却只是因为还没有任何一个黑人能赢的诉讼,这个可悲的定律,让一众陪审员判断他有罪。他的世界可能轰然倒塌,他对芬奇先生还是充满感激的,在他进监狱的时候向他道别。然后他决定以自己的方式来进行抗争,出逃监狱。尽管他知道无法成功,但这何不是他对这个世界发出的最后一次歌唱。


阿瑟先生对于他的善良,更是让我柔暖的心,有所触动。他只是一个躲在。黑暗中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的一个人,也是别人口传的一个怪人。我们没有穿别人的鞋走路,所以我们没有资格去评论别人的生活方式,我们对于别人的认知,只是成年人中口口相传形成的这个社会的定律,我们以大多数人的生活,掐灭少数人的权利,来武断这个世界的秩序。他不幸沦为了我们大多数人口中的怪人。但他做了坏事么?没有,他只是以他自己的生活方式来不合群。面对邻居小孩的无意冒犯,屡次打扰他平静的生活,回报的是树洞下一次又一次的小礼物。他对这个世界是善良的,世人对他的偏见,也不影响他对这个世界的善良。世界以痛吻他,仍回报以歌。似乎他在他那昏暗的世界,仍然守候着他那一方净土。我很佩服他的一点在于,我不知道他有多大的勇气才能跨过那道篱笆去拯救那两个小孩。而且从他救人之后,依旧缩回他那昏暗的世界,看着警长和律师在灯下谈论着事情的经过,他暗自缩在昏暗的墙角听着他们诉说仿佛与自己不相关的一段经历,目光注视的是躺在床上无意冒犯他却被他救下的杰姆,他小心翼翼的触摸他救下的杰姆,却只在他昏迷的时候,可能他没有勇气等他醒来去触碰他。这么懦弱的一个人当初就他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啊,可能是来自他心中守护的那一方净土中的勇气吧。



芬奇先生,不得不提的一个人。不计报酬的为穷人伸张正义,妻子去世后独自照顾着女儿和儿子。他是一个父亲,我觉得是一个很成功的父亲,他为孩子搭建了一个充满正能量的成长环境,以身作则的教育自己的孩子,一再嘱咐自己的孩子不要去伤害知更鸟,就像告诫自己的孩子不要去打搅邻居安静的生活,没有以粗鲁的方式去命令他们,而是在维护孩子们那颗对这个世界未知事物一个探索的好奇心。在法庭上他要求自己的孩子离开,他不想让那些污言秽语玷污了他们孩子那纯洁的世界。他不会因为那些固有的惯例,比如女孩子就应该淑女,应该穿裙子,而去要求自己的女儿。他更想给女儿一个自由生长的环境。他是温柔的,他不强壮,也日渐衰老,却有着神奇的力量。他是个神枪手,却也只在迫不得已为了守护镇上人的安危而开枪射杀疯狗。神枪手这是他的天赋,他却害怕他的天赋伤害到普通人。他不顾一切的伸张正义,背后的支持可能是他的孩子。他说如果不去打那场官司,他可能无法给他孩子一个交代,无法给他们的精神世界建立支柱。面对别人对他家的挑衅与恐吓,他像个勇士一样接住别人吐过来的唾液。因为他怕他们伤害自己背后的孩子。他对别人永远是温文儒雅,对他身边的邻居很体谅,尊重别人的生活习惯,不会因为他的庸人是个黑人,而去否决她为他们家做的贡献,甚至能为他的佣人力争一个公平对待。他可能代表的就是这个世界的正义吧。他有引导他们镇上人的去消除对黑人的偏见,对他人的一个偏见,他虽然诉讼失败,却让所有人都知道那个黑人是无辜的,只是那些对黑人的不公平条例及偏见有罪。

你可能感兴趣的:(《杀死一只知更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