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谈判相持不下?你退还是我退?

投资人表明投资意向后,“投融资谈判”也会紧接着展开。

在谈判过程中,投资人会争取一系列条款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而创业者也需要尽可能维护企业及管理层的利益不受损害。在这个过程中,利益冲突是特别需要谨慎的,我们应各让一步。

我们先来看一个关于团队期权和创始人股份行权计划的案例。

张峰是一家网游公司的创始人,现在正在准备A轮融资。一家外资背景的风险投资机构表示有投资意向,并按照国际惯例要求将创始人拥有的股权设置行权计划。具体内容是限制张峰在一定期限内对持有股份的转让权,如果张峰在行权计划未满前离开公司,则无法获得全部股权,未行权部分将自动消失。另外,期权激励计划也会设立行权期,分几年向团队发放,以保证管理团队为公司的服务期限。

创始人不理解

对于投资人要求的创始人行权计划,张峰表示难以理解。张峰认为,无论是自己持有的股份,还是给管理层的期权奖励,都应当是一次性获得。张峰想不通,他们本来就拥有公司的全部股份,为什么在投资人进入后要变成分几年获得。

投资人坚持不让步

投资机构还是坚持行权计划,行权计划已经是他们的底线,也是他们公司的投资政策,如果张峰不同意,他们就不会投资。

各让一步皆大利好

事实上,投资人的要求是合理的,因为他们对张峰的网游公司估值比较高。该网游公司作为初创公司之所以被投资人看中,主要是因为投资人看中了创业团队的执行力。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投资人都会锁定团队,要求团队在未来的几年内为公司的发展做责献。更何况,行权计划只是保证了创始人及其管理团队在一定时间内不能离开公司,若离开则会损失一部分未行权股份,并不影响创始人作为公司控制人拥有的一切相关权力。

经过沟通协商,张峰与投资人各让一步,最终达成一致。行权计划的框架依然有,但是行权计划的时间缩短了,即加速资金到位后的行权计划,将行权计划的结束时间提前。这一方案既体现了张峰及其管理团队对公司的信心和对投资人的尊重,也体现了投资人的投资诚意。

一般来说,投资人不太可能会放弃团队期权以及创始人股份行权计划,但是创业者可以与其协商双方各让一步,争取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使得合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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