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志搬家] 婚姻是公示的爱情——Fool for Love(1)

2009-10-25 00:41


Today we will be discussing... Love (借用歌词,Petey Pablo-Fool For Love)

Is there anyone.. anyone..anyone...in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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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到底涉及不涉及爱情?我想这个问题应该是本次讨论的核心了。


世俗观点普遍认为,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哪怕是原本相爱的两个人,在建立了婚姻的关系之后,也往往会被家庭内部很多琐事困扰,导致感情受到挑战,出现危机,甚至是决裂。在目前中国的社会状况下谈论这个问题时,我承认我不能否认这种看法的合理性。但是,我情愿把一个问题看得很深,去深究它的本质,去追溯,探索它的起源与发展,我坚信只有这样,才能够让我自己了解到事物的本质,而不至于永远地无知下去。


婚姻绝对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之上的。我敢这么说,因为我是在从根源上去思考它。现代人类社会的婚姻毫无疑问是一个法律概念,任何一个婚姻关系,包括与其相关的财产关系,都是由当事人所在国的法律在调整,其建立,解除,以及相应的权利义务的归属都受到法律的规范。这毫无疑问。但婚姻绝不仅仅是简单的财产关系--这个扼杀了很多爱情的罪魁祸首。


为什么要先从法律的角度来开始讨论呢?我觉得这涉及到婚姻的本质要素,那就是公示。法律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作为保障而实施的,那同样,被法律所规范的婚姻关系也同样以国家的强制力作为保障。那我在此就要给婚姻下一个初步的定义--经过法定程序,获得法律认可的男女关系(我在此假设全人类目前只认可异性恋)。“获得法律认可”便成了婚姻关系最基本的构成要件,这便是我认为的“公示”作用,就像你买房要登记产权、拿房产证一样。没有了这一点,任何相关的财产关系都是无从谈起的,尤其是对于那些对婚姻别有用心的人来说。


由此我想到了发生在原始社会或者动物之间的“婚姻”(在此先叫做婚姻吧,至少我认为它们当中的很多都是)。举一个大猩猩的例子。看过《动物世界》或者《东芝动物乐园》的人们都应该记得,当一只刚成年的,正处于发情期的雄性黑猩猩在遇见一只他心仪的雌性黑猩猩时,他的第一反应必然是展示他的雄性气概,然后与该雌性黑猩猩的配偶(if any)决斗进行争夺(往往此时的配偶会是首领级的人物)。一旦得胜,年轻的黑猩猩便会做出那个大家熟悉的动作,向整个氏族宣布它的胜利,当然,还有他的战利品--爱情。而我认为这就是黑猩猩社会中的“公示”,原始人、狮子,还有很多很多其他动物都是这样。


公示,我不知道为什么会义无反顾地坚信这一点,也真的不清楚为什么很多物种都会选择这种方式。但事实就是,许许多多有智慧的物种,他们中的很多比人类还要有发言权,都是在公示他们的爱情,这似乎已经成为了这些物种的生存法则之一,一个经过了数千万年甚至上亿年的生存法则。因此我可以给婚姻下一个我自认为是终局的定义了--公示过的爱情。


有了公示,就有了公示的后果,也便要承担公示过后的责任。回到黑猩猩或者狮子的例子上来,公示过爱情的他们便会像他们的手下败将一样遇到其他的更多的壮年雄性的挑战,失败、放逐、甚至是死亡便是他们要承担的责任。其实人类的婚姻何尝不是这样呢?无论是移情别恋、家庭纠纷还是感情不在导致的离婚,流言蜚语,还有社会的不接受,道德的不认同,都会随之而来,这些都是离婚的人要承担的后果。当然,我们不能忘了财产的分配,但在我看来,这其实只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出现私有化只有被嵌入到婚姻关系中去的,其初衷不过是为了维持社会的稳定。毕竟,实体正义还有一些基本的道德标准如果无法实现的话,社会会出现很大的动荡,而这,正是国家--这一人类社会目前的普遍结构形式体--所要竭力控制的。


再把目光转移回今天。现代社会中,很多的婚姻其实没有爱情,有些也许是委屈求全的结合,有些就是直接奔着财产去的。仔细想想其实这些情况都是在“财产”这个概念产生之后才出现的。财产分配实际上是在对离婚后对无过错方或弱势方的一种补偿,这是出现“财产”概念后社会能够提供的一种救济形式,是个权宜之计。而很多人现在实际上是在利用这一点,毕竟,人都是自私的,也是实际的,先生存后生活,当生存都遇到困难时,拿些财产才是踏踏实实的方法。


所以,这些都是噱头,是在钻空子,与爱情无关。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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