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使创作平民化,是拯救中国文学吗?


对文学创作平民化理解为通俗化倾向,大约没大错。

网文的重要特征即通俗化,好处是创作门槛降低,读者群扩大。

这两条,一方面能吸引更多人参与创作,一方面吸引更多人阅读,正是产销两旺的好生意,网文就是生意。

一个个网文平台,需要投资,要盈利,生意就做起来了。

不同于房地产,淘网等物化产业,这是非物质产业,是满足精神需要的产业。

人世苦,需要乐,爽,网文就找到了生意风口。

通俗文是平凡人的家常菜,一直在并将一直有吧,生意也就可做下去,从期刊纸质,到无纸网络,将来或许呈现于vR元宇宙一一生命力顽强。

不过这东西过眼瘾不养脑,能开心不养心,于真正人生社会作用不大,迷信之还会堕落云雾,一生混沌不醒。

最好只当个乐。

此说并不是贬低网文,因为这就是网文,让你又乐又醒的可不是网文的事,真要那样,网文的生命力或许就没了。

网文拯救中国文学是不可能的,它是生意,但其红火大于文学,倒是有点用,

如同一栋楼上的窗玻璃,一辆汽车上的漆面,多多少少折射出中国文学的面目:老,丑,色,暴,无病吟,自以为是,傲视读者,

这是小作坊制造包装精美的看病号用的保健品,当然网文也不过是千姿万态的痒痒挠,

谁也甭管谁,谁也甭说谁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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