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口余生 兔年说兔

“虎口”的事是不消说的了,“见仁见智”似乎是永远存在的,如人饮水,各人冷暖自有体味。且看那兔,娇巧可爱,令人心生柔软,时闻有“撸猫”一说,据云其皮毛绵软,丝滑如绸,给人以相当美妙的触觉体验。如兔者,无论家兔还是野兔,皮毛也是极蓬松的,只是唯独缺少了猫的娇媚一“喵”,直让人骨软筋酥,心中爱恋喷薄而出。家兔且无需论,单说那野兔,被真枪实弹猎杀的事也是有的,若果真要捕获一只野兔,养一只细犬是最惠而不费的事了。

幼时曾有幸见识过一次被真枪实弹猎杀的野兔肉,也仅仅见识而已。那只野兔是被一个“来历不明”却极壮实的男人用“兔子枪”打死的,至于何以被称之为“兔子枪”我是不太明白的。但如花椒粒般大小的枪子儿却在兔子的体内被分明地剥离了出来。据猎杀兔子又品味兔肉的人说,被烹调的兔肉有一股极浓厚的草腥味儿,另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说,新麦泛青,兔子无以为食,以是就啃食麦苗,所以兔肉的草腥味儿就浓厚。猎杀兔子的男人未置可否,或许他保留了意见也说不定,总之那盘兔肉好像不太受人待见。只是那盘兔肉最终的命运如何,我好像没有资格知道。似乎能看上一眼那盘被端上餐桌的兔肉已是我记忆中的“饕餮盛宴”了。

时至今日,我很是疑心那个“来历不明”的男人何以会有一支“兔子枪”,据说他很会用枪打兔子的,但我从来没有见到过那只枪。他为何不养只狗去捉兔呢?这也是我不太明白的。听说他的名字叫新旺,又或者是希望,至于姓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关于兔的传说和故事有很多,但大多都和人脱不了干系。无名氏的“守株待兔”,李斯的“东门逐兔”;最有名的是一只“狡兔”,它和“走狗”的关系最为密切,但结局也最为悲惨——“兔死狗烹”!尽管“狡兔三窟”,但毕竟“兔子尾巴不长”,真是不知是兔连累了狗还是狗戕害了兔。然而最神异的事莫过于“兔角龟毛”,又或者“兔角牛翼”。

呜呼!兔亦何辜,直教人说长道短?“得兔忘蹄”类乎“得鱼忘筌”,一为得道之语,一是失本之言。以是兔虽一族,所系万千,兔岂有意于此乎?最为娇柔的大约就是玉兔,玉兔之所以名扬天下主要是得益于一个女人的怀抱。此女自然是别具一格,非同凡响的,“小家碧玉”不能当此,“大家闺秀”亦难以胜任。天下物类繁矣,何一兔独秀哉?试想当下,一猫一狗,披毛带甲者难以胜计,若嫦娥怀猫抱狗白日飞升,当何如耶?

猫狗凡俗,狐兔通仙;若鸡犬升天,一人得道故也,陆上猫狗,摇身而为仙品,天上玉兔,坠地化作猎物;何也?失其所恃耳。“兔走乌飞”,时节暗移。食草之兔多腥,然不免于祸,无论枪杀还是狗抓,兔者警敏,惟奔而已矣。兔急啮人,权变蹬鹰,置之死地而后生,岂惟人乎?

时有丹青,妙手点染,一兔招摇,飞沫良多。忽而无名风摇,居然炙手可热,声名大噪,所谓“见仁见智”者,实名利等分耳。向日,鼓唇而摇舌,见风以使舵,节操碎裂至纷纷矣!以此观之,兔无美恶,人心浮摇也。或云,兔眼最红,然世情反复,较之猴臀,犹赤也。

壬寅已矣,癸兔斯年,“见兔”而“顾犬”若亡羊以补牢,自虎而下,虽微芥纤卉,岂无所冀哉?有之,无论暗箭明枪,遑论虎啸鹰唳,唯蹿蹬向前,闪转腾挪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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