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棺材的盖板做成了老式滑盖手机的样子,它被一点点推过来,棺材里面的阴影也就一点点地压过来。
从棺材店老板轻巧的动作判断,那给人厚重印象的棺材板其实并不怎么沉,真正沉重的可能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对死亡的恐惧。
开口剩下最后三十公分的时候,我注意到屋顶那一组吊灯。九只灯泡已经坏了五只,还有一只一直在神经质地闪动着,灯罩的影子就在顶棚上明明灭灭地变幻着,仿佛谁在按动时光的快门。
棺材店老板问:“感觉怎么样?”
我说:“继续!”
只听轻轻的“咣当”一声,一切可见光便从我的眼中消失了。
我有些恍惚,就在棺材盖板完全合上的一刹那,好象那一只灯泡也快速地闪了两下,坏掉了。
有吗?好象没有!真的没有吗?我说不清。无边的黑暗里,这个疑问困扰了我好一阵子。
雨后的校园,空气湿漉漉的,停车场上的雾气在路灯昏黄的光柱里流淌,显得更浓一些。
就在这一团一团慵懒的雾气中,就在我眼角的余光里,一个黑影在游荡,忽远忽近。从它踟躇不定的行动轨迹看,它的主人有些犹豫,他在寻找合适的时机。
“同学,你好!”他终于鼓起勇气蹿到路灯下,大头皮鞋差点把自己绊倒。“你也常来图书馆吗?”他问得煞有介事,似乎想把这次精心策划的搭讪演绎成“偶遇”。
我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只是很矜持地答应一声:“你好!”
仅仅两个字,对他来说就成了莫大的鼓励,想来他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比方说,我用鼻子“哼”一声,然后扬长而去。
他开始滔滔不绝地自我介绍和演说。他是文学系的,他上大二了,家就在这座城市,他爱好文学,对哲学也很有研究。
他刻意准备好的说辞在苏格拉底、休谟、尼采和叔本华之间自如地跳跃着,似乎足以证明他对人生有着很“深刻”的认识。
他说话语速较快,看得出他很想利用好图书馆到女生宿舍这段距离。
只可惜我对老庄孔孟都是一知半解,遑论那几位不知究竟哪朝哪代哪一国的哲学家,所以他的演说我似懂非懂。
为了掩饰我的无知,我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话:“‘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这句诗的意思是说,活着永远不可能了解人生的真正意义到底是什么。”
他“噢”了一声,停下了脚步,然后,又怔了片刻,最后便扭头消失在了能拧出水的空气中。
可能“大头皮鞋”认为我不够“卡哇伊”,而他心中的大一女生就应该“卡哇伊”一些,最起码不应该讲得这么深沉甚至邪乎,可惜了一付好身材。
补充一句,我被“大头皮鞋”搭讪的时候刚上大一,留着长发,脸上是大大小小的青春痘,因为刚开始适应高跟鞋,我必须扭腰送胯地往前蹚,自己感觉也很不自在。另外,我所知道的哲学家和能想起来的诗词确实少得可怜,但是对一个被高中教育折磨了三年的理工女生来说,你也不能指望她知道更多。
至于装深沉这件事,我承认有一点儿,不过我以为在那个年龄还是装深沉距离真的深沉更近一些,否则显得更“二”。
我躺在楠木棺材里,黑暗象无法逃脱的宿命紧紧地包裹着我,我能感觉到自己的瞳孔已经放大。但是这里暗得很彻底,我连自己的眼睫毛也看不到。
我来这儿是给姥姥挑棺材的。
姥姥身体很好,但她认为有些事还是早点准备的好。几年前她就把寿衣亲自缝制好了,这一次过完八十大寿,她就趁着家里人比较齐全,提出尽快置办老房,就是要买一口棺材。村里的老人都是这样的,他(她)们认为早点买棺材不是什么不吉利的事,那边的房子准备好了反倒更安心。
舅舅劝慰半天不管用,就问:“谁去看看?”
没人应声。
我就说:“那我去!”我明白舅舅的意思,就是“去看看”而已,我乐得去瞧个新鲜。
这是我第一次进棺材铺,如果老板不介绍我都分不清松木和楠木。
有一具楠木棺材看起来很不错,质朴而高贵。老板一个劲儿夸我有品味,眼光好。我从他的话语中能听得出来,这一件可不便宜,如果能卖得出去可是一笔大生意。
我摸着面饰上的花纹,问:“躺在里面舒服吗?”
“那当然!”老板得意地说,“要躺很长时间呢,必须得舒服”。
我说:“那我进去试试。”
老板有些诧异,但是立即反应过来,招呼伙计说:“楠木枕头有点儿硬,拿块枕巾来。”
我躺了进去,又说:“盖上让我感觉一下。”
老板就感到十分意外,小眼睛都瞪圆了,可见进到棺材里面试睡的人偶然会有,扣上盖板体验的人他还从来没见过。
我又一次见到“大头皮鞋”是在北京朝阳区的798。尽管二十年没见面,我们还是能彼此认出对方。
他的头发比我的还长一些,但是掩盖不住上面那一片荒芜。他留着胡子,不是那种仙风道骨的胡子,是邋里邋遢的样子。背包已经够大,马甲上、裤腿上还布满了口袋,象个丐帮长老。
我看见他时,他正摆弄一架日本产的相机,给裸女雕塑拍照。我不知道此刻的他是摄影师还是行为艺术家。
我说:“嗨!”
他先腾出相机外的一只眼瞄了一下,然后叫到:“是你!”惊喜的程度拿捏得恰到好处。
“你会来这种地方?”他一边问一边开始打包相机,表现出深谈的诚意。
“是啊。难道我就该呆在实验室!”我说,“其实我已经不干本行了,现在在一家文化传播公司混饭吃。”
我们在一家茶楼坐下。他很绅士地帮我拉椅子、点茶水,不再是当年莽撞的大学生。但是他的话痨症显然还没治愈,所以以后的时间又被他掌控了。
他说,他是省作协会员,写过两部长篇小说,中、短篇若干。他还提到了那两部长篇的名字,可惜我没听说过,没法评论,也没法礼貌地称赞一番。他又说,最近没灵感,出来找找看。
说话的时候,他总是习惯性望向窗外。心理学研究表明,他对前途命运有些迷茫。
当然,“大头皮鞋”也不是对我完全视而不见。说话间,他还象征性地恭维了我的样貌,说多年不见,学妹更显成熟性感。我说谢谢。我能从他的话里听出对时光流逝的感慨与无奈。
感慨之后,老友相逢的氛围便更加浓厚,尽管我们之前的交情只限于五分钟的交谈,准确地说是他五分钟的自说自话。
他说:“你在学校说的话把我吓坏了,没想到你竟然没有自杀。”
我开玩笑说:“你的意思是说,我现在可以选择自杀了?”
“最起码现在我不会很担心这样的事发生。” 他说。他的话听起来不是达观,而是有几分消沉。
之后,他接了个电话就告辞而去。
尽管我知道人活着就是为了等待死亡,但从来没想过要走捷径, “大头皮鞋”怀疑我有自杀倾向,全是当年装深沉的后果。现在看来,倒是他的状态更让人担心。
令他失望的到底是文艺江湖的风浪,还是走向庸俗的生活本身,不得而知,但愿不是因为看到初恋情人不可避免地老去而灰心。
棺材的做工确实不错,躺在里面真的很舒服。楠木的香味让我身心放松,物我两忘。
在绝对的静寂里,所有的人正一步步离我而去。他们曾经爱我,然后又忘了我,空间、时间和“清晨起”都已经把我抛弃。此时,我不是一个叛逆男孩的母亲,不是一个武断自负的男人的妻子,也不是一个吹毛求疵的老板的员工。
我就是我,可我是谁?
博尔赫斯说,过去是构成时间的物质,因此时间很快就变成过去。站在棺材外面,时间是分岔的,通向无数的未来,而在一口精致的楠木棺材里,时间是收敛的,不会漫无边际地发散开去。
确定的结果给人以安全感,不管这个结果是好是坏。我对老人们积极备办老房也多了一些理解。
我和姥姥长得最象。对着镜子抚平鬓角的几丝乱发,我几乎就是姥姥八十岁时候的样子。
午饭后,我用力推着轮椅手轮圈把自己摆放到阳光下,抱怨说:“这手轮上的橡皮该换一换了,都快掉光了。”
一个娃娃脸女护工职业性地笑着答应说:“好的,马上就找人给您换上。”
她在敷衍我,我知道,至于什么时候能真正换掉,我不知道。
她们都很有经验,知道老人们说过的事可能自己也记不住,愉快地答应一声就可以了。
这样的老人很多,而且越来越多,养老院显然已经不够用了。这些人里面也包括“大头皮鞋”,他真的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
他来养老院的时候就是这样,每天呆呆地看着前方,眼神空洞而深邃,不知道在思考高深莫测的哲学问题,还是在构思什么狗血剧情的小说。
他刚被送进来的时候我还在想,世界真的就这么小吗?这个“大头皮鞋”为什么总是出现在我的生活里,忽隐忽现。从我们交往的过往看,他都不能算作是我的朋友。
我发现从来没有人来看望他,好在他已经勘破生死,对这种冷落和漠视已经没有了感觉。
我有时候过去看望一下“大头皮鞋”,儿子来的时候,我也会带着过去看他。但他对这种略带温情的关怀依然没有感觉。
儿子说:“这是一种境界!”
“什么境界?”我问。
儿子说:“无差别的境界,大圆镜智。”
我说:“你年经轻轻,看这些东西是不是早了点?”
“我都五十多了,妈妈!”
“是吗?”我仔细回忆了一下,儿子好象应该是不小了。
不管怎么说,这个曾经荷尔蒙爆棚的文学青年,这个颓废派艺术家,这个连时间也忘记了的老头,他在我生命中是独一无二的。
日子就是一张琐碎小事织成的网,而遗忘就是由这张网的灰烬构成,是挣脱束缚的最有效的方法。
忘掉一切便是最好的安排,难道还有更好的命运。
太阳已经偏西,我左手用力推了一把轮椅的手轮圈,想转个角度抓住最后一缕阳光,手却打到了棺材板上,发出“嗵”的一声,把我自己吓了一跳。
再后来“忽喇喇”一阵响,棺材盖板就打开来。
突如其来的亮光晃得我睁不开眼。即便我使劲闭上眼皮,而且因为过分用力使得眉头、额头都皱成一团,也挡不住这从人世间穿透过来的光线,它顽强而执着地冲击着我眼皮上的感光细胞。
我听见有人在喊:“醒醒,快醒醒!”
我好不容易睁开眼,棺材店老板大大地“吁”了一口气。他扶着我跨出棺材,说:“不好意思,刚盖上您这口棺材的盖就来了个客人,一通讨价还价、安排送货就把您给忘记了。”
我说:“没什么。”
他很不平,说:“没什么?我这四块半板加工得多精细,严丝合缝,人在里面时间长了哪能受得了。”
看来,他见我没有事,心思已经转到关心他的产品质量上,而且他显然觉得这么长的时间,我就应该被闷死才对。
事实是,我没有被闷死,还穿越时空看到了我的过去、现在和难以捉摸的未来。
我说:“质量是不错,我没闷坏是因为里面有个‘虫洞’。”
老板说“不可能!”他对棺材板的材质很有信心,却不由自主地探头进去检查。
趁他在里面找“虫洞”的功夫,我瞄了一眼顶棚上的灯,好象确实只有三只亮着。
我走出棺材铺,仿佛重新回到了人世间。
后记:
鉴于博尔赫斯的名声太大,而他的小说又过于晦涩,所以写一篇所谓“博尔赫斯式”的小说也显得很艰难。
博尔赫斯说过,一个人进入暮年时,会有很多回忆,但经常自动浮现于脑海的,大概也不会很多,这当中会有一张年轻的脸,和这张脸引发的灿烂的记忆,这张脸不一定属于妻子,也不一定属于初恋情人,它只属于瞬间。
当我进入暮年甚至已经躺进棺材的时候,我会想到什么。我想可能就是曾经的文学梦。
文中出现的文学院青年其实就是我的文学梦。
他在我正当妙龄时出现,带着表达的冲动和激情,但是不得要领,只能做个过客。进入中年后,他再次出现,得体、世故、颓废。还是那句话,一切正在不可避免地走向庸俗,包括文学。
既然怎么着也是庸俗,我索性重温旧梦,庸俗一把。借着柴米油盐生活剧之间的广告时间,我仓促而笨拙地创作,父母担心我身体会吃不消,老公觉得我是无事生非,老板说我不务正业,使我自己也恍恍惚惚,觉得这一切就是我的错,但我又不知错在哪里。
有一天,“我们”都会老去,文学青年迟早也会成为一个忘记时间的人,那是第三重境界。
所有人最终也要进棺材,那里没有“虫洞”,发现不了另一个宇宙,也无法回到过去。这是宿命!
“三十公分”的光阴稍纵即逝,似乎也不必过分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