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姆“目标分类学”在课堂中的运用

        学师范的都知道布鲁姆的三维目标,也大概都了解过认知目标的六个层次:知道——理解——应用——分析——综合——评价。之前我有一些疑惑,既然是三维目标,为什么只有认知领域有专门进行分解?最近买了一本《如何在课堂中运用布鲁姆目标分类法》,虽然这本书依然是介绍认知领域的目标,但是里面讲到了情感领域和动作领域其实也有,但是动作领域的未出版。刚刚到拼多多上找书,竟然三本都有,就立刻下单(连对比不同商家价格都没有就下单了,哈哈)。

        教学目标的分类标准是难度,按照从易到难递进。也就是,要掌握高阶的内容,必须先掌握低阶的内容。下面先从认知领域做简要介绍。

知道。这是第一层次的学习,这是记忆信息,以便在需要使用信息时能提取出来。

理解。这是第二层次的学习。

应用。这是第三层次的学习,就是要能够将知识应用到解决问题或回答问题之中。

分析。这是第四层次的学习,这要求学习者将事物进行拆分,以显示各部分间的联系。例如,分析发动机的工作原理。

综合。这是第五层次的学习,这一步要求学习者创造新事物,或对已存在的事物进行进一步的开发。例如,设计一个改进版的发动机,以提升其工作效能。这就要把关注点从“是什么”向“可能成为什么”发展。综合的过程也有助于增强分析性理解。

评价。这是第六层次的学习。你不需要完全掌握前面所有的层级来做判断,但是你掌握得越完整,你的判断就越有可能完善。

        学生水平虽有差异,但所有学生都可以使用他们已掌握的知识和理解来创造新事物(综合)和做出判断(评价)。无论其水平如何,教师都可以通过提问来促进学生提升能力。当学生做判断时,发现缺乏对知识的掌握,便可以去强化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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