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 虫

  

      16岁的夏天,我喜欢过一个男孩;26岁的夏天,我爱上了一个男人。

  是的,我用移情别恋终结了这场长达10年之久的初恋。确切来讲,是单恋,而这个动作的主语是我。

  相似的人,终要相遇。L真正吸引我的,大概是他那一双如我一般藏着秘密的眼睛。高一,一整年,我几乎同他处在两个维度,尽管我们出入于同一间教室,然而我对于那双眼睛的窥探欲并没有因此得到消除,反倒愈渐强烈。我清楚地掌握了它的作息规律,它会打盹,也会闪光,它最迷人的时候,就是在体育课的上篮。

  L藏着秘密的眼睛,是纠缠在我身上这条灵虫的蛊毒,我迫切地想要占有它,也迫切地想要分享彼此的秘密,我分明能感觉体内多到爆炸的多巴胺在剧烈的涌动,好似下一秒就会喷涌而出。我身上这条甩不掉的灵虫,是变异的蜈蚣,是13岁那年动刀子留下的记号,是我不曾与旁人提及的隐痛,尽管它一点也不凶猛。

      杜撰快乐,成了我每一节体育课上最大的消遣。L投进的球,喝过的水,脚上的鞋,脸上的汗,无一不是我流连的风景,偶尔我会模仿他系鞋带的样子,笨拙得让人想要扑倒。好多次,我欲言又止,直到那个傍晚,我在学校后操场目睹他拥吻另一个女孩,就彻底患上了选择性失语症。后来,又染上了心因性呕吐症,起风的日子,我恨不能被吹散,至于支离成什么,都不重要。

  高二文理分科,我来来回回改,最后还是拗不过他的牵引,选了理科。结果,我们班就三个被派分到同一个班级,除我跟他之外,还有一个不到一个月就休学没来的同学,自此L名正言顺成了我在这个陌生群体里的关注。大概也因为这个关系,他眼睛里的秘密突然之间有了一种呼之欲出的生动。

  给他抄过作业,帮他写过情书,喝他剩下的水,在高考结束那天,我成了他那帮兄弟口中的嫂子。那年暑假,他陪我一起挑了纹身图案,我陪他一块去了趟监狱。我身上多了一只蝴蝶,他开口叫了一声爸爸,我们一起疯狂了所有的日夜。

  后来的后来,我们各自发生的位移绑架了这场初恋。再见到L时,是在今年的同学会上,他已长成地中海大叔。这么些年来,我们断断续续地联系过,却不曾像高三那年的暑假放肆地占有对方,我听说过他的滥情,但什么也没做,只是一遍遍地听说。

      如果时间允许被重置,我愿回到10年前,回到那个夏天,回到那一节体育课上,他眼神专注地投着三分球,对坐在台阶上流着热泪的我浑然不知。走出KTV包厢,我打通了男友的电话,也终于明白,L对我而言,是怎样的存在。

  我曾以为,我会以爱L的方式,活够这个世纪。很抱歉,追了他这么些年,我没能活成一个差不多的自己。所幸,我还有近三分之二的生命,可以牵着眼前这个男人的手,与他一起撕裂那个叫情深不寿的梦魇,同他一起守护这只栖息在我身上的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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