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等你,至将死之日

图/网络    文/亓沐



在大学,路上总是走着形形色色一堆人,大多都平淡无奇,有一个女孩儿却成功成为了瞩目焦点。

她不是校花,她凭借着一头鲜艳的橙色头发成功吸引了过往人的目光。

我在路上也撞见过她两三次。没办法,她那头鲜艳的发色使得我不得不注意到她。

还有一次正好碰到她和几个社会小青年在小巷子里“厮杀”,她看起来瘦弱的身子如狼似虎一般向对方扑过去,我自顾自加快了回家的脚步。

此后,我对她的印象永远是一副提着菜刀肆意挥舞的社会大姐大模样。(或许是我对社会大姐大有什么误解。)

出于不想和社会大姐大扯上关系,每次经过她身旁,我总匆匆加快脚步,把她抛在身后。最胆大妄为也不过用眼角的余光扫上一眼,心里为自己见识过社会大姐大而略显骄傲。

最怂莫如我。

我这辈子和这样有些硬气又帅得一批的小姐姐注定不会有啥子交集——除非我脑袋秀逗,不然我如鼠的胆量不足以让我飘到和社会大姐大结识。

打死我也想不到,我脑袋原来真的会秀逗。




01.


大姐大名叫顾浅,是一位堕落了的过去式学霸,芳龄十九,胸围傲人,性格如她的发色一般张扬。

这是我从别人口中和自己眼中得知的顾浅。大多信息正确,除了一点,最重要的一点:顾浅性格并不张扬,反而有些内敛。

这是大多数人不得而知的顾浅,除了韦世循,除了后来的我。

周一晚上,同往常一样,我迈开了前往田径场的脚步,身穿一袭白裙。

你以为像我这种自认为文艺的伪文青会放过这种大好的装文艺时刻吗?

我坐在草地上,望着星空,正欲往下躺。一个黑不隆咚的角落里传来一阵故意压抑着的哭声,我心下一凉,确认是女孩的哭声后,走过去递了几张纸巾。

“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

黑暗中,女孩抬起头。看清是大姐大的那一秒,我只有一秒钟的错愕,转而拔腿就要跑,腿却开始发软。

啊,最怂莫如我。

我转身的瞬间,背后大姐大出声了,话语中尽是无奈,“无人入我相思门,无人知我相思苦。”

我放弃逃跑的想法,一屁股坐在她身旁,“感情向来不相通,有些情绪,只适合一个人咀嚼。”

大姐大伸出手,一脸友善,“顾浅,照顾的顾,浅薄的浅。”

我迟疑地把紧张得握成爪状的手递过去,“时怡,时间的时,怡情的怡。”

至此,我和大姐大就算正式认识了。




02.


那之后,顾浅总是有一搭没一搭地来找我,和她行走在校园里,诚然需要太多的勇气。

一瞬间备受瞩目的我有些惊慌失措,想说点什么抗议时,却被大姐大的一记眼神吓得识趣地闭上了嘴。

没办法,大姐大的气场始终还是占上风。最重要的是,我心疼她的孤单,她无人陪伴的孤独,她除我之外再无朋友的无助。

这些都是后话了,说句实话,不敢拒绝她最根本的原因,还是我怂。

好不容易和大姐大成为了朋友,我心中的疑惑自然得抓紧时间得到解答。我问顾浅为啥如此有胆量搞个这么雷人的发色,她总沉默不语。

我抿唇,罢了,或许还没有熟到可以让她信任的程度吧。我现在还是保命要紧,万事皆小,狗命最大。

她渐渐主动和我聊起她的过去,从她知道我是一名情感写作菜鸡时。我始终觉得这其中是有阴谋的。

她带我去初次相识时的草坪,仰身一躺,整个人四仰八叉躺在地上,十分不雅观。她翻身面向我,从草坪上拔下一根草,高高举起,“时怡,都说人生如草芥,你说如果生命有轮回,未来的某一瞬间,相遇过的人是否还会再相遇?”

我看着她雾气朦胧的眼,只递了一张纸巾过去。她沙哑着开口:“时怡,我活不下去了。”如鲠在喉,我发不出任何一点声音。

韦世循就是在这和顾浅说了永别的。不是再见,不是后会有期,不是下次再叙,而是永别,别了就一生不见的那种。

顾浅从未想过韦世循有一天会离开她,从未。




03.


韦世循是顾浅的初恋,从幼儿园到大学,贯穿了顾浅的整个青春。他承载了太多顾浅关于青春和未来的构想,所以在他说永别的那一刻,顾浅的心,伴随着她的青春和未来,碎了个稀巴烂。

她仍记得在她头顶兴风作浪的讨厌少年。他揪着她的碎发,一边欢呼着“顾浅,我揪住你的小辫子啦”,一边大跨步往前跑,逼得顾浅只得跟在他屁股后边儿跑,好不狼狈;

她也记得每当她上课打盹时,他用橡皮筋弹她时的丑恶嘴脸。物理课上的她呼呼大睡,坐在后座的他用橡皮筋猛弹她的耳朵,把她惊得站起来,不负众望引来了物理老师的注意。

最后总是两人一起被罚站,他在背后用力扯她的衣服,她也并不搭理他。下课铃一响,他撒着欢儿地冲向小卖部,买来她最爱的棒棒糖和可爱多作为赔罪礼物。

她还记得他用力地往她衣服帽里投掷纸团,在她冲过去想和他一决高下的途中,被他手中展开的纸条上“我爱顾浅”四个大字震住了脚步。

她记得他写字极其难看,却一笔一划认真地描摹着“顾浅”两个字;她记得他用每天剩下的零花钱,跑去小卖部为她买棒棒糖和可爱多的雀跃的背影;她记得他说的每一句“我爱顾浅”,记得时间,记得地点,记得他说这句话时的认真。

关于他的点点滴滴,她什么都不想忘——除了那夜从他口中吞吐出来的一字一句,除了那句“永别了”。

她想把时间倒回到那个星光黯淡的夜,可她做不到。

她抬头看我,眼里已经满是泪水,我看着身子一颤一颤的“大姐大”,仍未出声。

她小心地摸着一旁的草地,声音哽咽,“时怡,那天晚上,他就是躺在这儿抱着我说的永别。”

她再也控制不住,捂着嘴让眼泪大滴大滴落下来。我使出全身力气抱紧她,她的泪吧嗒吧嗒滴在我手腕上。

不怕争吵,不怕分手,就怕那个人搂你在怀里,就连分开,都只是温柔地摸着你的碎发,分开都不忘不能对你大声说话的约定,轻声对你说:“乖,我要走了。”

你完全无法反击,就算哭,都显得太过苍白无力。可除了哭,你又什么也做不了。

韦世循就是这样和顾浅说的永别。人确已远走,距离和空间上也已是永别,可顾浅放不下,舍不了。

离开都那么温柔的人,她没理由忘掉,也没勇气放下。




04.


十八岁的顾浅和韦世循,同大部分少男少女一般,沉溺在初尝恋爱的甜蜜中。他们惺惺相惜,他们喜欢比较,比较谁更爱谁这等无聊的问题,会因为对方的不注意吃醋生气,也会争吵,甚至闹分手。每到这时,韦世循总是最先低头的一方。

年纪轻轻,似乎什么事情都来得及,似乎时间足够挥霍。

因此她们把旅游的计划往后拖了又拖,一起染非主流发色的计划不停地往后推。他们丝毫不觉得有什么遗憾,因为最爱的人一直在身边,最想做的事就是爱对方。

如果顾浅知道结局会是这样,或许就不会把那些该一起去做的事情一直拖拉着不去做,或许不会花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和他生气,和他吵架,或许……没有或许了。

世事不能假设,往事无法重来。

那个星光黯淡的夜,十八九岁的少男少女,躺在草坪上相互依偎,顾浅用力地扯着韦世循的衣角,眼泪不争气地往下掉。

韦世循眼眶泛红,笨拙地用手擦拭着她脸上的泪,“浅浅不哭,我一直,一直都在的。”

“浅浅,如果我离开了,你再也找不到我怎么办?”

顾浅咽了一口唾沫,强忍着心中的悲伤,“我会成为人群中一眼可见的那个人,等着你某天出现在我身后。就算染个非主流发色也不在意……只要你,能找到我,就好。”

韦世循闭眼,狠狠咬住下唇,“浅浅,乖,不哭,我要先走了。”

身旁的人碎碎念的声音越来越稀疏,慢慢没了声响。顾浅不敢抬头看他,只用手死死地抱紧他的腰,护士上来时,她发了疯一样用身体护住他的,一只手死死捏着他的衣角,她把护士依次赶退,歇斯底里地哭喊着。

她哭了半晌,直至失去力气。她整个人累趴在他身体上,头埋进他的胸膛,那个曾经无比温暖的胸膛,热量慢慢散去。

狂风大作,骤雨将歇,她心中的火被扑灭,只有眼角的泪昭示着她的伤心和绝望。

我不怕找不到你,我会成为人群中一眼可见的那个人,等待着你。

或许,到我将死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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