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区电信行业环境分析

一、 概述

海南自贸区作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重要对外开放门户,实行了宽松的外资引入政策和离岸信息政策,对于电信行业的主要利好有两个——

1. 引进来:海南自由贸易港在电信业务领域的外资开放水平已达到全新的高度,特别是在数据中心业务和物联网业务方面,超越了其他自由贸易区和CEPA的现有政策。借助告知承诺审批所带来的申请流程的便利,可以预期,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上述开放政策将吸引更多的外国投资者在电信业务领域进行投资。

2. 走出去:对于国内公司,在国内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在境内存储,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依法依规进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数据出境,并加强对数据出境后的跟踪掌握,核心数据不得出境。不出境的数据难以触达外网,而海南自贸区的国际互联网通道恰好为希望发展海外业务的国内公司提供了出口。

另外,如今在“碳中和”背景下,政府与各企业积极寻找数据中心的绿色发展。海南的地理位置使其在“低碳、绿色”的海底数据中心建设上具有先天优势。

本文先简要介绍海南自贸区的基本情况,之后梳理了电信相关政策,顺带提及了海南地区的地缘与经济因素及其对电信行业的影响,最后选取了我认为电信行业在海南的三个最有优势的发力点进行了详细解读。

二、 海南自贸区情况简介

2.1 背景

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海南自贸区”,以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按发展需要增设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以投资贸易自由便利化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创新,主要开展国际投资贸易、保税物流、保税维修等业务。在三亚选址增设海关监管隔离区域,开展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和中转等业务。

《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对海南作出了新的四大战略定位:

——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探索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把海南打造成为我国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重要对外开放门户。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为推进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探索新经验。

——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大力推进旅游消费领域对外开放,打造业态丰富、品牌集聚、环境舒适、特色鲜明的国际旅游消费胜地。

——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深度融入海洋强国、“一带一路”建设、军民融合发展等重大战略,提升海南在国家战略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

《意见》对海南发展明确规划了“四步走”的发展目标:

202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国际开放度显著提高;

2025年,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自由贸易港制度初步建立,营商环境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2035年,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走在全国前列;自由贸易港的制度体系和运作模式更加成熟,营商环境跻身全球前列;

到本世纪中叶,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形成高度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现代化的制度体系,成为综合竞争力和文化影响力领先的地区。

《意见》明确提出,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从四个方面撑起海南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提高基础设施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其中,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具体措施包括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统筹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大数据战略、“互联网+”行动,高起点发展海洋经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强做优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意见》指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要体现中国特色,符合海南发展定位,学习借鉴国际自由贸易港建设经验,不以转口贸易和加工制造为重点,而以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更加强调通过人的全面发展,充分激发发展活力和创造力,打造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

2.2 现状

2021 年 9 月 29 日,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这是今年 6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以来,制定出台的首批配套法规。

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依照世界银行评价指标体系测算,2020 年海南在全球 190 个经济体中排名第 32 位。首批配套法规的出台,为自贸港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专门、具体、指导性更强的法律依据,从法律层面强化了营商环境建设。

以《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例,不仅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贸港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及自贸港放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多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而且从法律的层面明确政府主要负责人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责任人,建立政府依法履约机制、建立营商环境问题投诉处理机制及强化政府主动服务市场主体意识等,还对标世界银行和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体系,高标准建立和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着眼根本夯实营商环境建设的基础。

2.3 展望

根据海南商务厅数据,10 月 1 日至 6 日,海南 9 家离岛免税店总销售额 16.35 亿元(日均 2.73 亿元),比 2020 年同期增长 75%,比 2019 年同期增长 359%。其中,免税销售额 14.18亿元(日均 2.36 亿元),比 2020 年同期增长 68%,比 2019 年同期增长 319%;免税购物人数 21.65 万人次,比 2020年同期增长 51%,比 2019 年同期增长 142%;免税购物件数 137.95 万件,比 2020 年同期增长 77%,比 2019 年同期增长 249%。从日均变化趋势来看,国庆离岛免税销售前 6 日日均免税销售额 2.36 亿元(海关数据则 7 天免税日均 2.1 亿),高于五一和春节日均(近 2 亿元左右),也高于其他小长假及 1-6 月日均表现,表现尤其强劲,一改 Q3 以来免税销售压力。整体来看,十一海南离岛免税的表现也在一定程度上有望提振市场对 2021 Q4 海南旺季的预期。

自2020 年 6 月 1 日“总体方案”发布以来,在营商环境持续提升的助力下,截至2021 年 7 月,海南共新增市场主体 47 万户,其中新增企业近 21.5 万户,占比 45.7%,增长 61.42%。今年上半年,海南 GDP 同比增长 17.5%,两年平均增速 7.0%,均位列全国第二,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 623.6%,增速居全国第一;今年前 7 月,海南新增市场主题 23.34 万户,其中企业 9.27 万户,占比 39.7%,同比增长 43.5%。在首批配套法规颁布的基础上,海南还将在年内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破产条例》《市场主体注销条例》《免税购物失信惩戒条例》等自贸港法规出台,继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三、 海南自贸区对电信行业的相关政策

3.1 通用商业政策

税务制度

所得税项

 人才个人所得税率最高15%

 鼓励类企业实施15%企业所得税

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及消费税项

 企业进口自用生产设备

 进口营用交通工具

 游艇

 进口生产原辅料

 岛内居民所购买之进境商品

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在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 (FDI) 免征企业所得税

展会境外展品进口和销售免税

对原产于海南或含进口料件建工增值超过30%的货物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

对在“中国洋浦港”登记并从事国际运输的境内建造船舶给予出口退税

外籍人才引进制度

 允许境外人员担任法定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 对外籍人员工作许可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金融制度

 取消船舶和飞机境外融资限制

 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权下放海南

 扩大跨境资产转让范围

 优先支持企业境外上市

 企业境外上市外汇登记直接到银行办理

 支持境外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设立独资或合资金融机构

 支持设立财产险、人身险、再保险公司以及相互保险组织和自保公司

 建设国际能源、航运、产权、股权等交易场所

 发展场外衍生品业务

 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

 构建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

 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

3.2 电信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第三十八条 国家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开放型生态型服务型产业体系,积极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重点产业。

第四十二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依法建立安全有序自由便利的数据流动管理制度,依法保护个人、组织与数据有关的权益,有序扩大通信资源和业务开放,扩大数据领域开放,促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国家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探索实施区域性国际数据跨境流动制度安排。

《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和完善促进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地方财政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机制和对各类金融机构的激励机制。完善财政扶持产业发展方式,通过政府投资基金、贷款风险补偿、融资担保等方式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支持。推广“评价增信+金融服务”等有利于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服务管理模式。省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推进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等公共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为市场主体提供涉企信用信息服务、融资对接服务等综合金融服务。

第二十五条 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数据共享与融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中各种公共资源的配置效率和运行状态,推行智能化监管与服务。

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全省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对接,促进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政府及有关部门依职能产生的电子证照、电子证明文件、加盖有效电子印章或者数字签名的电子材料等电子证照数据,应当及时共享至电子证照系统。电子证照可以通过依政府职能共享、实人授权使用、社会公示等方式运用。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不再要求提交纸质证照。

《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消费欺诈行为。有关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并依法为投诉、举报人保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将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信箱、微信公众号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向社会公布。对实名举报并查证属实的,由查处消费欺诈行为的部门对举报人给予奖励。举报奖励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鼓励消费者通过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维权绿色通道、第三方争议解决机制等方式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

《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智能化监管,认定竞争违法行为、预警识别影响公平竞争的市场运行风险,提升监管效能,预防和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垄断行为。

《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七条 鼓励发展信用服务业,支持信用服务机构通过征信、信用咨询、信用评级、信用保险、信用担保等,为社会提供信用产品和服务。

鼓励在市场交易、企业管理、行业自律、金融服务等活动中查询社会信用信息和使用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

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用产品,拓展信用应用服务领域。

鼓励信用评级机构对接国际评级市场,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和制定国际标准,增强评级机构国际影响力。

第十二条 国家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办理登记注册、资质审核、日常监管、公共服务等过程中,应当按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以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记录、存储公共信用信息,并及时、准确、完整地将其归集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互动融合。省人民政府社会信用主管部门、司法机关、实行垂直管理单位等应当加强沟通与协作,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相关信用信息系统开发合作。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实行垂直管理单位的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可以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与数据交换。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并公布服务规范,合理设置社会信用信息查询窗口,通过互联网等向社会提供便捷的查询服务。

四、 海南自贸区对电信行业的其他影响因素

4.1 地缘因素

南海是中国与东盟国家的汇合点,是亚洲重要的区域经济中心,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是中国与东南亚地区开展经济交流的重要交通大动脉。“海南岛作为南海地区的核心,其地理位置环海,这种自然孤立的地理条件决定了它具有其他地区无法比拟的对外开放优势”。海南在中国的最南端,是菲律宾、马来西亚等东盟国家与中国发展北海贸易的第一站。海南建设自由贸易区符合中国和东盟国家的利益。

接入全球互联网、建设离岸数据中心、通过海底机房实现碳中和目标…对于电信行业,海南在作为实体经济对外开放的自由港的同时,也在信息上对外开放,促进地区交流,通过海南自由贸易区的建设为载体,实现中国“主权,共同发展”的倡议,在一个自由贸易区的帮助下发展带来的巨大的经济效益,促进东盟国家增强对南海发展和安全的信心,解决地区冲突,促进区域合作,最终实现南海共赢的目标。

4.2 经济因素

海南岛地处热带北缘,光、热、水等条件优越,拥有丰富的植物资源、动物资源、农作物资源和矿产资源,构建合理的产业结构和未来发展潜力巨大,可以实现经济的均衡发展。

海南建成自由贸易港的优势在于:以旅游为主体的服务贸易自由岛,它的特点在于不是以物流为主体的自由贸易区,而是以人流为主体的自由贸易区;不是以物流来带动资金流、信息流和人才流,而是以人流带动特色商品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自由贸易区。密集的人流所产生的的信息流会更加促进电信行业的发展,也会吸引大量外资的投入。

五、 海南自贸区电信行业优势领域解读

5.1 外商投资电信业务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智慧海南总体方案(2020-2025年)》(以下合称“《总体方案》”)、《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以下简称“《海南负面清单》”)等法规和文件细化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在投资自由便利方面的总体方案和具体措施,为投资开放政策的落实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基于上述相关法规和文件,在电信业务领域,海南自由贸易港对外商投资的开放力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

一、新的电信业务开放领域

1.开放国际数据中心业务:

根据《海南负面清单》,允许实体注册和服务设施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企业,面向自由贸易港全域及国际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数据中心、内容分发网络等业务。从目前的《海南负面清单》描述来看,该项业务并未设置任何外资股比限制。结合此前其他离岸电信业务的试点实践(如离岸呼叫中心业务等)推断,该项业务有可能允许外资100%经营。

数据中心业务的普遍开放是外商投资电信业务领域的一大创举。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即通常所说的云服务,而内容分发网络等业务即通常所说的CDN加速服务。两者均为数据基础资源类服务,一直以来在外资准入方面受到相关法规和政策的较严格限制。此前,互联网数据中心及内容分发网络业务并未对外国投资者普遍开放,仅向合格的香港和澳门投资者(即《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CEPA”)下的投资者)开放,且外资股比不允许超过50%。即便在其他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也不存在更为优惠的投资政策。由此可见,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电信业务开放水平已高于CEPA项下的投资优惠政策,且超过了其他各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现行标准,其力度前所未有。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入驻企业数量的逐步增多,相关基础数据资源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大,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及内容分发网络有可能成为相关外国投资者考虑的投资热点行业。

需要注意的是,该项开放政策存在限制性条件,包括:(1)相关企业的注册地和服务设施需在自由贸易港内;(2)该项业务的服务范围仅应面向自由贸易港内的用户和海外用户,并未扩展至国内其他地区的用户。由此可见,该项开放政策的主要意图为打造离岸性的数据中心业务试点。即便如此,在相关基础设施和营商环境的支持下,海南自由贸易港也有可能成为在香港、新加坡之外部署跨国企业内部亚洲地区IT数据中心的一个新选择,预期对外国数据中心业务的经营者仍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2.开放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的外资股比

根据《海南负面清单》,在增值电信业务领域,将按照《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自贸区负面清单》”)执行,但是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除外。根据《自贸区负面清单》的规定,除某些业务外,增值电信业务的外资股比不应超过50%。结合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海南自由贸易港已不再对外商投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设置相应的外资股比限制,即外资股比可至100%。

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包含多项业务,其中值得关注的业务类型为物联网(IoT)业务。虽然此前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对外国投资者普遍开放,但受限于50%的外资股比要求。对于CEPA投资者和其他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投资者,也不存在例外政策。由此可见,在物联网等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方面,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外资开放水平也已高于现有外资政策。同时,由于该项业务基于互联网,基本不存在地域性限制,在理论上,业务经营者可通过部署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服务平台,面向全国范围内的用户提供服务。因此,该项开放政策预期将极大地提升国际物联网领先企业的投资积极性,提升国内物联网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水平。

二、现有自由贸易区电信业务开放领域的沿袭

根据《自贸区负面清单》,对于电信公司,外商可投资的范围限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其中增值电信业务的外资股比不超过50%(电子商务、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类、呼叫中心除外),基础电信业务须由中方控股(且经营者须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另外,将允许推广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原有区域的试点政策。

综合上述相关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所沿袭的现阶段外资开放领域主要如下:

1、信息服务业务 - 外资股比不超过50%(应用商店业务除外);

2、电子商务、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类、呼叫中心、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限于为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 外资股比可至100%;

3、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 - 外资股比不超过50%。

三、告知承诺审批申请程序的便利

根据工信部于2019年12月6日发布的《开展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相关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18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设立的公司,申请在境内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即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存储转发类业务、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和编码和规程转换业务)时,适用告知承诺审批。

告知承诺审批是指申请人提出相关许可事项申请,电信管理机构将相关申请条件和相关要求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书面承诺符合所告知的条件和要求后,电信管理机构根据申请人承诺直接做出行政审批决定。简言之,在告知承诺审批的流程下,工信部仅对企业的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即颁发许可,而并不进行实质审查。

海南自由贸易港作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一部分,也适用告知承诺审批制度。因此,对于拟投资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国投资者而言,在申请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许可时,也可选择通过告知承诺审批方式进行申请,从而进一步享受申请流程的便利。

5.2 国内公司数据出境

2021 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起草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工业和电信数据处理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在境内存储,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依法依规进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数据出境,并加强对数据出境后的跟踪掌握。核心数据不得出境。

与此同时,在“电力资源稀缺+能耗管控政策趋严”的双重压力下,IDC机柜资源尤其是单点大规模机房愈发稀缺,IDC机柜价格保持稳定。大互联网企业对一线资源依赖度和客户粘性高,云巨头的核心业务需依赖第三方IDC资源;另外,随着新应用的加速普及,以字节跳动、美团、快手、拼多多等为代表的内容客户需求逐渐崛起,内容客户主要采取租用方式与IDC企业合作,给予了IDC企业更多自主权及更大盈利空间,内容客户或将成为未来2-3年IDC行业主力需求。  在此背景下,这些国内的内容提供方如果想要拓展海外市场,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将国内积累的庞大内容触达给海外用户,而海南自贸区的国际互联网通道恰好提供了出口。

2021年4月12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开通仪式在海口复兴城互联网信息产业园举行。这也是全国首个覆盖省域范围内多个重点园区的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该通道以省为单位申报建设,服务覆盖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9个园区。经测试,其全球网络平均时延和平均丢包率较非专用通道分别降低12.84%和89.54%,特别是至东南亚方向的平均时延降低44%,至东南亚、大洋洲等方向的平均丢包率低于0.5%,主要性能指标与韩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相当。

5.3 低碳海底数据中心

如今在“碳中和”背景下,政府与各企业积极寻找数据中心的绿色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2021 年 7 月 27 日北京市公布《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若干规定的通知》,对于超过标准限定值(PUE1.4)的数据中心将按月征收差别电价电费。未来随着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落地,后续各地政府或将陆续出台相关细则落实数据中心节能。

据工信部数据,2019 年我国超大型数据中心平均 PUE 为 1.46,大型数据中心平均PUE 为 1.55;规划在建数据中心平均设计 PUE 为 1.41 左右,超大型、大型数据中心平均设计 PUE 分别为 1.36、1.39,距离 2025 年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 PUE 降至 1.3 以下的目标仍有一定差距。在此背景下, PUE 或将成为未来数据中心政策重点监察指标之一,从而落实数据中心绿色化发展的新目标。

2021 年 7 月 30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会议要求“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尽快出台 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坚持全国一盘棋,纠正运动式‘减碳’,先立后破,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数据中心托管的服务器需要长时间持续运行以向下游用户提供服务,作为高耗能产业,数据中心规模的快速增长推动其用电量增长维持高位。据中国产业信息网,2020 年国内数据中心年耗电量约为 2,045 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 2.7%。在“碳中和”背景下,未来“绿色化”能力或将成为 IDC 厂商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在此背景下,我国积极布局海底数据中心,助力碳中和。与传统的数据中心相比,海底数据中心通过与海水进行热交换进行冷却,无需额外部署制冷系统,不仅营运成本具有明显优势,而且符合“碳中和”背景下数据中心节能减排及绿色化发展的目标要求。此外海底数据中心已实现模块化建设、施工周期短,通过部署在沿海发达地区,可以有效降低数据传输的延迟。在当前“双碳”背景下,海底数据中心成为数据中心绿色化发展的实现路径之一。

政府层面,目前我国厦门、海南等地积极推进海底数据中心产业发展。厦门方面,2021 年 8 月厦门印发《厦门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其中提到将以“新基建”投资带动“智慧海洋”工程建设,加快海洋大数据、海底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海底数据中心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并在厦门海域开展示范应用,通过用能指标等政策手段有序引导陆上高能耗数据中心布放海底,探索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新模式。海南方面,根据海南省政府官网,2021 年 4 月海南省工信厅、海南省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海兰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海底数据中心项目建设。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5 日 的海南自贸港绿色数据中心(海底IDC)高峰论坛上,对外发布了海底IDC解决方案,即在“新基建”背景下,根据陆海统筹、集约用海需求,综合利用前沿海洋工程技术、大数据技术等,建立在海底一定深度的标准化、模块化、高密度、绿色节能的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该公司还分别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海南有限公司、联想(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通服建设有限公司以及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另外,2021 年 10 月 8 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部署做好电力煤炭等供应,广东省能源局转发有关通知提出,对于极少数承载涉及安全或重要数据的违规 IDC,原则上 10 天内迁移至合法合规数据中心。本次李克强总理在常务会议中提出的推动具备增产潜力的煤矿尽快释放产能,支持增加电力供应,可一定程度上缓解目前国内电力供应紧张困难的问题,进一步保障国内电力的有序供应,具有高科技属性的制造业产能有望得到支持保障,减轻产能压力,利好科技智造行业。IDC 兼具科技+高耗能属性,未来老旧高耗能的 IDC 机房有望加速出清,此项举措或将利好海南的低碳海底IDC行业。

六、 法律法规全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_ (baidu.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moj.gov.cn)

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dukaow.com)

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 (foodmate.net)

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_ (hainan.gov.cn)

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 (creditchin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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