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罗翔学刑法

刑法的定义

  1. 司权通系统:司法解释,权威案例,通观学说
  2. 基础知识/理论深度/建立体系/一点常识
  3. 刑法包括犯罪论和后果论。什么行为犯罪,怎么惩罚
  4. 刑法存在的目的:违反了伦理规范;维护正当权益。法益作为入罪基础,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
  5. 正义论:行为正当/结果正当,“平行线例子”,法律最终在寻找最佳的折中点。
  6. 轻伤可以放弃,重伤不可以放弃。伦理说。自由不能以彻底放弃自由为前提。

刑法的机能

  1. 惩罚犯罪保护机能,保障机能保障犯罪人的人权。限制限制司法机关。
  2. 一次犯罪污染了水流,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污染了水源。正义的名义架空正义。

刑法的基本原则

  1.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
  2. 原则上新法不能溯及既往,但是对行为人有益的可以。
  3. 法家思想: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法治思想要求明确,在与限权,法无禁止即可为。
  4. 凌迟处刑:一刀一刀,一天一天的处罚直到死。
  5. 法律上的平等就是:相同情况同等对待,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合理的区别对待也是平等。不是结果上的平等(均富)。

刑法的解释

  1. 当然解释:当然解释是指刑法条文表面虽未明确规定,但实际上已包含于法条的意义之中,从法条当中可以自然而然推导出来的解释。
  2. 同类解释:必须要和列举的条文具有等价值性,具体分析危害,不能机械使用条文。
  3. 目的解释:既要违反伦理也要侵犯权益才算是违法。

刑法的适用范围

  1. 属地 属人 保护
  2. 溯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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