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天法商特训营第3天

问题一、保单受益人写的是老公,离婚了,万一身故后保险金仍会赔付给他吗?

1、适用司法解释:受益人约定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

2、两种做法,变更身故受益人,变更投保人为自己。

问题二、离婚前紧急给孩子买的年金险,离婚时是否还算做夫妻共同财产。

注意️️三点:

1、目前没有统一法律规定,各地法院会有不同认定结果

2、以浙江为例,认为是夫妻双方自愿赠与子女的保险金利益不分割

3、离婚前突击购买大额保单且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占比较高的,子女已成年的,极大可能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要从保单购买时间、购买目的和购买意图来看。

问题三:老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孩子买的保单,离婚时会做分割吗?

1、如果是年金保险,孩子取得的保险年金一般认为属于其个人财产,父母离婚时不被分割。

2、如果对保单做退保处理,按照退保的现金价值进行分割

3、不退保的话,各地法院认定不同,部分法院视为对子女的赠与,譬如浙江,部分法院判定为共同财产


今天的案例涉及到了给子女购买的保单离婚时的分割和处理,不能以简单的法规法条去判断,适用的法条也扩展到了离婚时子女抚养以及抚养费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对于保单的分割,各地目前没有统一标准,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切忌不要被保险代理人的夸张口号误导。

常见口号:“避税避债,离婚不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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