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原版《道德经》第九章:道亘无名

还原版《道德经》第九章全文如下:

道亘无名,仆唯妻。

天地弗能臣,万物将自宾。

天地相合,以俞甘露。

人莫之命,夫自均焉。

贻折,有名。

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贻痺。

本章对应王弼本《道德经》第三十二章,文本以楚简《老子》为底本,并参照王弼本、帛书甲乙本及范应元本对底本作了校订。

老子的全部理论建立在“对立统一”和“公平公正”两大基本原理之上,《道德经》的所有结论都可以从这两大基本原理导出。还原版《道德经》的前八章是根据“对立统一”原理构建的道论,老子依据道是宇宙的反面这一前提,通过对宇宙种种属性的分析,推断出了道的一系列属性。道的这些属性原本看不见,摸不着,也无法体验,然而运用“对立统一”原理却能够将它们清晰地再现,使我们能够对道形成十分具体的认识。

本章的主题是“道亘无名”,着重阐述道如何奉行“无名”这一基本原则来治理宇宙万物。“无名”不是说道没有名称,而是指道对待万物的一种态度,是道视万物为“无名”,不以名称来区分万物。换言之,“无名”是指道将万物无名化,以示公平地面对万物。

“无名”是老子哲学的一个专有名词,是“公平”在老子理论中的具体表述。道不仅生万物,也滋养万物。“无名”就是道在滋养万物的过程中不分彼此,恩泽均沾。反之,一旦恩泽不均,厚此薄彼,则被视为“有名”。所以“有名”也是老子哲学的专有名词,表示不公。——“无名”即“公平”,“有名”即“不公”。

因此,将“无名”释为“没有名称”是对老子的误读,是在将“无名”的哲学内涵虚无化。一旦理解了老子“无名”与“有名”的哲学内涵,就不可能将“道可道”章中“无”与“有”的断句代之以“无名”与“有名”的断句,因为这将与老子此处对“无名”与“有名”的定义相冲突。同样,“道隐无名”也不可理解为“道隐于无名而不为人知”,因为“无名”并非在讨论道是否有名称,而是在说道是否公平。

本章的底本是楚简《老子》,然而即便是迄今发现的最古老版本,也与老子原旨有了明显偏差。种种迹象表明,楚简《老子》很可能是从稷下学宫回流楚国的齐鲁改写本,而非楚人老子的嫡传正本。楚简《老子》大约比老子生活的时代晚了两百年,两百年几经辗转,或已经历了几代人的传抄。楚简本章的“侯王若能守之”一句,便有战国后人趋炎附势所添加的嫌疑,与老子彻底否定殷周分封制度的基本态度相抵触。

稷下学宫是田氏代齐政治命运的产物,稷下学派的御用本质决定了它维护王权的目的所在。黄老道家对老子思想的修正主要体现在对儒家等级制度的吸纳,从而从根本上背离了老子的“公平公正”原理。老子的价值判断不是要维护王权,而是要废除王权,实现王与民的平等。黄老道家则反其道而用之,以等级制度为本,以圣人之道为用,颠覆了老子思想的价值取向,将老子理论转化成了维护王权的御用工具。

“无名”是老子“公平”原则的具体写照

如何理解“公平公正”原理?道创造了宇宙,万物在宇宙中各有定位,相辅相成,使宇宙得以的延续发展。宇宙就是一部机器,万物都是机器的零件,零件正常工作则机器正常运转,某个零件跑得太快或太慢,将导致整个机器出故障。道就是个检修工,确保每个零件都能有正常的能量,能量合理分配,这叫“公平”。某个零件跑快了或跑慢了,说明能量分配不均,这叫“不公”,于是,要相应减少或增加它的能量供给,这是纠偏,也叫“公正”。

老子分两个章节阐述了上述原理,本章和下一章分别阐明了什么叫“公平”和“公正”。“公平”就是从整体着眼,从个体入手,合理分配能量,老子称之为“甘露均沾”。“甘露均沾”的前提是万物各守其本,至于不守本分该如何处置,这将是下一章“公正”话题下的内容。均沾,不是大象和蚂蚁要喝同样多的水,也不是人人都要有同样的寿命,而是以个体与整体的互动为标准,能维护整体利益的便赐其甘露,而损害整体利益的便视其程度,或弱其能量或使其枯亡。

道亘无名,仆唯妻。

天地弗能臣,万物将自宾。

“道亘无名”是“亘道无名”的倒装,为的是突出道。“亘道’指生养万物之道。“亘”,老子前面章节作了约定,特指道所待的地方,不作动词“恒长”解。“无名”则是动词,表示将万物去名称化,不对彼此作区分。“道亘无名”就是道视万物如一。

“仆”,仆从,指宇宙中的个体,涵盖天地万物。这里的主仆关系不是指道与万物,而是指整体与个体——整体为主,个体为仆,每一个个体都是整体的仆从。“妻”,作动词,匹配的意思。

老子说,道视万物为“无名”,不以名称区分万物。在道的眼里,万物都是宇宙的仆从,都是为宇宙这个整体服务的,若非要有个名称,则“仆从”是它们的唯一名称。天地也不例外,不能因其作用大而封为臣子,也同样只能是仆从。在这样的系统内,个体服从整体,万物都将为维护整体利益而恪守自己的定位,于是系统将有序且持续运转。

这就是老子“平等”原则的具体内涵。“平等”就是万物都是侍奉整体的仆从,在宇宙这个系统中,没有君王,也没有臣子,唯有仆从。“仆”在这里的喻义非常深刻,表明集体的利益大于一切,个体在集体面前无论谁都变得无比渺小。老子还特别强调,天地也是宇宙的仆从,与蚂蚁或大象没有区别。正所谓“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

“臣”,可卑可尊,与“王”相对则卑,与“仆”相对则尊。老子这里是在将“臣”与“仆”相比,取得是“臣”的尊贵之意。若将天地视为“臣”,则意味着天地比宇宙其他成员更显高贵,这无疑违背了老子倡导的平等原则,所以是“天地弗能臣”。

庄子在《齐物论》中以人体这个小宇宙来类比社会这个中宇宙,指出五脏百骨彼此相辅相成,从而人体能发挥正常功能。它们中间没有君王,也没有臣与妾,为什么人类社会会违背自然法则而出现君王与臣妾呢?其寓意与老子这里所阐述的观点一脉相承。

“道亘无名,仆唯妻。天地弗能臣,万物将自宾。”各传世本此句多作“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不敢臣。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仆唯妻”与“朴虽小”分别代表了两种不同的理论,前者源自老子的宇宙生态说,而后者则说法不一。王弼将“朴”释为人内心质朴,河上公则将“朴”释为道,后人多从河上公说。“仆”、“朴”之辨不仅是理论模式不同,还涉及价值取向之争,“仆”的背后是一个没有等级差异的社会,人人都是社会的公仆,而“朴”则回避了这一平等价值观,与王权制度不相冲突。

此外,老子的价值观也受到了西方自由主义的挑战。个体服从整体是老子界定“公平”的唯一尺度,但这与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似乎相冲突,个人利益最大化最终导致系统平衡几乎已成了无数人的信条。然而,这些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亚当·斯密系统均衡的前提是社会成员同质化,当人们的财富不均和能力差距悬殊时,个人利益最大化将无法导致系统均衡,相反,只能使社会进一步两极分化。

“对立统一”原理告诉我们,对立面始终存在,同质化的社会永远不会出现,亚当·斯密的自由主义论断只能是空中楼阁,不过是宣泄个人欲望的乌托邦而已。老子的理论则不同,万物的差异无处不在,“对立统一”始终成立,于是个人服从集体才是唯一的阳关大道,这一点在此次疫情肆虐的挑战中再次得到了进一步验证。

“公平”原则如何践行?

让我们将视野从价值观的探讨拉回到系统运转的工作原理。道又是怎样维护宇宙这个系统“公平”的运转呢?这要分两步描述,第一是分配机制,第二是纠错机制。

首先是分配机制,分配的原则就是万物“恩泽均沾”。

“均”并不代表绝对平均主义,大象和蚂蚁不可能喝同样多的水,若绝对平均,所有的蚂蚁都得撑死,而所有的大象都得渴死。所以,“均”是以是否“合理”来界定的,而“合理”又是通过其反面“不合理”来定义的,“不合理”的出现就意味着“不均”。“不均”老子又称之为“有名”,是纠错机制阐述的问题。这便是上下文的逻辑关系。

天地相合,以俞甘露。

人莫之命,夫自均焉。

老子说,天地万物一体,共同分享道的恩泽。而道对天地万物的赏赐,将会是恩泽均沾,万物对道究竟如何分配无法干预。

老子这里旨在说明道的分配机制,即道是如何将它的恩惠分配给宇宙万物的。上文表明,天地虽然居功至伟,但仍就不能搞特殊化,与天下万物一样,都是宇宙的普通一员,也是“仆从”一个。“天地相合”,则再次重申了这一原则,表明在接受道的恩赐时,天地万物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不分彼此。“天地相合”不仅是天地两者的相合,而是包括天地间宇宙万物的相合。

“甘露”,指道的馈赠,是“贻”的代名词,也是“贻”的形象化表述。这里要着重强调一点:“甘露”出于道,而非天地;天地与万物一样,都是“甘露”的受益者。所以,“俞”作动词,本意承载,指天地万物共享道的馈赠。传世本此句写作“天地相合,以降甘露”,视天地为“甘露”的造化,彻底混淆了天地在此所扮演的角色,将道与天地混为一谈。

“人莫之命,夫自均焉”是“人”、“道”対举,“人”喻万物,“夫”喻道。“夫”在此作代词,而非发语词,代指“道”。《论语》:“子曰:‘回也视予犹父也,予不得视犹子也。非我也,夫二三子也。’”孔子说:“颜回呀,你待我好如父呀,我却不能待你如子呀。这并非我的主意,而是你那些同学干的。”这里,“夫”作代词,那些。“人莫之命”表示人不可御天。

谈完了分配机制,老子接下来谈的是纠错机制。既然“无名”表示“公平”,那么它的反面“有名”就应该表示“不公”。因此,“有名”意味着出错,而纠错就是使“有名”重新回归“无名”。

贻折,有名。

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贻痺。

老子说,道对万物的馈赠始终奉行恩泽均沾的原则,如果这种平均分配的方式遭到破坏,便称之为“有名”。一旦出现“有名”的情况,道将会在第一时间得知,于是将以雷霆之势对此加以制止。道法力无边,手到病除,系统恢复正常,万物再次均享天恩。

贻,楚简写作“诒”,“诒”通“贻”,指道的馈赠。折,本意折断,这里指道对万物一视同仁的分配遭到破坏。这就是“有名”,“有名”就是系统出了问题,出问题就是生病,所以叫“贻痺”。痺,楚简写作“卑”,读“bì”,通“痺”,同“痹”,指由风、寒、湿等引起的疼痛或麻木等病症,这里指分配不均。

“贻折,有名”就是老子对“有名”的定义,特指道对万物的馈赠不能按“恩泽均沾”的原则加以实施。因此,“有名”是哲学专有名词,表示“不公”,指宇宙生态遭到了某些个体的破坏,不能按道最初的设计正常运转,整个系统出现了故障(贻折),个体的利益损害了系统整体的利益。

这里的“夫”仍作代词,指“道”。“夫亦将知止”是说道将对“有名”的乱象加以制止,而且是无乱不治,故能“不贻痺”。“不贻痺”就是系统不生病,不出乱。不过老子这里仅仅描述了道将止乱治乱,但究竟如何治理老子并未进一步展开,具体治理方法老子是在下面几个章节逐步深入加以阐明的。

句中前后两个“亦”字的用法不同,前者是连词,作“如果”解,后者是副词,作“也”解。《诗经·小雅·雨无正》:“云不何使,得罪于天子;亦云可使,怨及朋友。”“亦”便是“如果”的意思。“既”,已经。

最后对还原版将“道之在天下,犹小溪之与江海”从本章移出作一说明。

楚简《老子》本章的最后一句是“道之在天下,犹小溪之与江海。”这一句表达的是“道令万物无不归往”,与本章“道将万物无名化”的主旨没有内在联系。“道令万物无不归往”是“势大象,天下往”一章的主题,故还原版将“道之在天下,犹小溪之与江海”一句移至此章与其合并为一新的章节。

本章勘正说明

传世本自汉以来流行两千余载,有着极大的惯性,无数人在传世本的熏陶下长大成人,很难突破早已形成的定式,导致在楚简《老子》的释读中往往只是走过场,人们以传世本为出发点,最终又以回归传世本而皆大欢喜。

然而本章的楚简文本,虽然只是在个别字上与传世本有差异,但所表达的理论思想和价值判断却已是天壤之别,不可同日而语。

1. “仆”、“朴”之辨及老子对王权制度的基本态度

这里列出了还原版与其他四个有代表性的版本之间的差异,黑体字用来突出差异。

无名,仆唯妻。天地弗能臣,万物将自宾。(还原版)

无名,仆唯妻天地弗敢臣。侯王能守之,万物将自宾。(楚简本)

无名,朴唯小而天下弗敢臣。侯王能守之,万物将自宾。(帛书乙本)

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也。侯王能守之,万物将自宾。(王弼本)

无名,朴虽小天下不敢臣。侯王能守之,万物将自宾。(河上公本)

还原版与其他版本的差异主要表现在:1)“仆唯妻”与“朴虽(唯)小”;2)“天地”与“天下”;3)“能”与“敢”;4)还原版删去了“侯王如能守之”一句。

此外,“亘”与“恒”、“常”之别还原版第四章专门讲过,这里不重复;“弗”、“莫”、“不”的差异并不改变文义;“而”、“也”两字当系衍文。

上述差异中,最重要的莫过于“仆”、“朴”之辨。所幸的是,“仆”与“朴”这两个字在楚简《老子甲》中都出现了,写法不同,用法也不同,区别很明显。

本章中的“仆”字,楚简中为左右结构,“左从人,右从业从二从臣”,即“僕”的异体字:

楚简《老子甲》中左右结构的“仆”字:左从人,右从业从二从臣。

“仆”的另一种写法是上下结构,“上从业从二从臣,下从又”,出现在“将贞之以无名之仆”句中。上下结构的“又”往往读作左右结构的“人”,如“作”写作“上乍下又”:

楚简《老子甲》中上下结构的“仆”字:上从业从二从臣,下从又。

“朴”,楚简中是上下结构,写作“上从业从二从臣,下从木”,即“樸”的异体字,出现在“纯乎其若朴”句中,这里“朴”作纯朴解:

楚简《老子甲》中上下结构的“朴”字:上从业从二从臣,下从木。

可见,楚简《老子甲》中,“仆”与“朴”写法不同,用法也不同,两者当时就已经有了明确区别。读“仆”为“朴”系误读,“仆”在楚简中就是指“仆从”,而“朴”用作“质朴、纯朴”。

“妻”的本意指配取。甲骨文“妻”的写法从女、从屮(草)、从又(手),表示远古时期,男子选中未婚女子后,将小草插在女子头上,以示配取。艸,代表草;屮,则代表刚长出的小草,象征着子嗣。

甲骨文的“妻”字,左半部为女子头上插一小草,右上方是一只手。

所以,将“妻”作“细”、“微”、“稚”解,以迎合传世本的“朴唯小”,多显牵强附会。

“道亘无名。仆唯妻,天地弗能臣。”因为道将万物无名化了,万物化一,它们只有一个共同的称呼,这就是“仆”。“妻”指将“仆”与万物相匹配,表示万物都成了仆从,天地也不例外。之所以把“天地”单独拿出来强调,是为了明确万物是平等的,这是“无名”的内涵。若用“天下”,则无法表达万物平等这一概念。而“弗能臣”与“不敢臣”的区别是,前者表示根本不可能,后者则并没有排除可能性,故“能”较“敢”更为贴切。

另外,还原版删除了楚简“侯王如能守之”一句,而所有版本均有此句,写作“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或“王侯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范应元本等)。删除的理由有三:首先,从价值观分析,老子是彻底否定殷周分封制度的,不可能为维护这一制度献计献策;其次,“侯王”与“万物”対举实属逻辑不通,老子的用法是“天地”与“万物”対举,“王”与“民”対举,“圣人”与“百姓”対举,侯王又怎能让万物宾服?最后,老子论及圣人之道时,“王”多指天下之主,对应的应该是天子而非一方诸侯,诸侯在分封制度中不过是天子的臣仆,这里有偷换概念,将诸侯与天下之主混为一谈之嫌,疑似稷下说客迎合齐侯嗜好之笔。

2.  老子的“道-宇宙-万物”三位一体的宇宙生态模型

老子的宇宙生态模型中,道不仅是生态的创建者,也是生态的维护者。天地与万物一样都是生态的一份子,依赖生态维系生命。道对生态的维护首先是赐予甘露,其次是保障它的恩赐不被滥用,不会出现“诒折”或“诒卑”现象。下面两段文字的解读就是以这条主线为背景,对字句加以甄别。

天地相合,以甘露。莫之自均。(还原版)

天地相合,以甘露。莫之自均。(楚简本)

天地相合,以甘露,莫之令而自均。(帛书乙本)

天地相合,以甘露,莫之令而自均。(王弼本)

天地相合,以甘露,莫之令而自均。(河上公本)

这里,还原版与其他版本的主要区别在于:1)“俞”与“逾”、“降”之别,2)“人”与“民”之别;3)“天”与“而”之别;4)是否有“焉”字。至于“也”字,当系衍文;而“命”与“令”古文相通,不改文义,不作多议。

释读此句,首先要明确“俞”究竟作何解。“俞”字的演化经历了一个“兴衰”的过程,最初的“俞”字,表示“承载”,之后演绎出了“运输”的概念,再之后“输”字的出现替代了“俞”作运输的用法,“俞”的这层含义渐渐消失。另外,“车”远比“舟”出现的要晚,大约春秋时期出现了“载”字,也逐渐替代了“俞”最初“承载”的用法,“俞”的这层含义也逐渐消失,但古文中“俞”还有“允诺、接纳”的用法,但后来连这一用法也不再出现。

俞,甲骨文写作“左舟右亼(集)”,表示船上装满了货物,是承载的意思。之后又从“亼(集)”下演绎出了“巜(水)”字,表示船装满了东西在水上行走,于是“俞”本身就有了运输的意思。再之后人们又在“俞”旁添加了“车”字,以“输”表示运输,用以区别于其他衍生字“渝”、“愈”、“逾”等,“俞”作为“运输”的用法逐渐消失。

甲骨文的“俞”字,从舟从亼(集),不从巜(水)
西周晚期的“俞”字,从舟从亼(集)从巜(水)

“俞”作“承载、承接”解,与老子此处的文义相通。“甘露”喻道赐万物以生,而非言天上下雨。“天地相合”则表示道与宇宙的对立统一关系,万物是一个整体,都因道的恩赐而生,无一例外。这又与下文的“诒折”和“诒卑”相呼应。传世本作“以降甘露”显然是没理解老子的宇宙生态模型,将道赐万物以生解读成了天上下雨,差之远矣。

“俞”楚简作“逾”。但帛书甲乙本和北大汉简均作“俞”。由上述分析此推断,楚简与帛书和汉简可能都出自同一更古老的祖本,而祖本写作“俞”,楚简“俞”下的“之”字当系战国后人添加。

“人”楚简作“民”,当系“人”之误。景龙碑本、易州碑本、成玄英本、范应元本等大量古本均作“人”,可谓佐证。老子这里用的是“人”、“道”対举,“人”喻万物,“夫”喻道。“夫”在此作代词,而非发语词,代指“道”。《论语》:“子曰:‘回也视予犹父也,予不得视犹子也。非我也,夫二三子也。’”这里,“夫”作代词,那些。王弼本、河上公本、傅奕本等作“民莫之令而自均”或“民莫之令而自均焉”,“夫”作“而”亦系讹误,没了“人”、“道”対举这层含义。“焉”作语气词不当缺,“夫自均焉”方显押韵,句式完整。

3. 本章结尾的断句及最后一段文字的释读

贻折,有名。名亦既有,亦将知,知止所以不贻痺。(还原版)

诒折,有名。名亦既有,亦将知,知止所以不诒卑。(楚简本)

始制有名,名亦既有,亦将知。知止所以不。(帛书乙本)

始制有名,名亦既有,亦将知。知止可以不。(王弼本)

始制有名,名亦既有,亦将知。知之所以不。(河上公本)

这段的主要差别是“贻折,有名”对“始制有名”。“贻折,有名。”楚简作“诒折,又名。”“贻”通“诒”,“又”通“有”,不必多言。“贻”对应上文的“甘露”,“折”表示“无名”遭到了破坏而成了“有名”。相比较,各传世本及帛书均作“始制有名”,显然,“始”因与“诒”形近而误,至于“折”何以被读成了“制”已无从考证。“始制有名”脱离了老子的宇宙生态模型,将“制”作“成”或“法”解,又将“有名”作“有了名称”解,有违老义。

“夫亦将知止”,“夫”仍作代词,代指“道”。河上公本、景龙碑本、景福碑本等“夫”作“天”“天”为“夫”之误,“之”为“止”之误。王弼本“所以”作“可以”,范应元本注文指出,王弼古本亦作“所以”,故“可”为“所”之误。

“知止所以不贻痺”,“贻痺”通“诒卑”。各传世本及帛书此句作“知止所以不殆”,唯王弼本作“知止可以不殆”,“可”当系“所”之误。“殆”显然是“诒”之误。既将“诒”读成了“殆”,那么“卑”就只能另作他解,于是众本均将“卑”字断入下句。帛书甲乙分别作“俾(卑)道之在天下也,犹小浴之与江海也。”但“俾道”或“卑道”二字均文义难通,故传世本有按以音相通的规则将此二字校订为“譬道”。

道之在天下,犹小溪之与江海。(还原版)

道之在天下也,犹少浴之与江海。(楚简本)

俾道之在 □ □ □ ,□ □ 浴之与江海也。(帛书甲本)

卑 □ □ 在天下也,犹小浴之与江海也。(帛书乙本)

避道之在天下,犹小谷之于江海。(汉简本)

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王弼本)

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与江海。(河上公本)

实际上,“不贻痺”与“贻折”前后呼应,都是“有名”的形象表述,故“贻痺”当连读,不可分割。且“卑”作“譬”解虽然意思能通,但“譬”字在次实属多余,语气也显得牵强。再者,老子常作各种比喻,却从未见有用“譬”字的。基于上述原因,还原版不采用帛书或传世本的断句。

附:王弼本《道德经》第三十二章:

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也。

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

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

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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