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丨我是怎样掉进售楼小姐的套路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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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天上掉馅饼,

记得别大喜过望。

文丨岳冰 图 | 网络

01

我叫孟广霞,是经营黄金和彩金首饰的,在商场做专柜已经十六年了。

三年前,我经过多方的市场考察后,决定做一个自己的品牌,就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专利权。

今年5月份,终于如愿以偿,顺利拿到了属于自己品牌的商标权。

我就寻思着,想在某个新开盘的大型商场,开设品牌产品推广部。

为了后期的市场、客源、以及经营等等,各方面的稳定和便利因素考虑,我决定买下这个商铺的产权,不再选择租赁场地。

虽然我是一个女人,售楼小姐依然对着我顾盼生辉、脉脉含情、满面堆笑,同时又没忘记,伶牙俐齿地恭维我一番:

“姐姐您眼光真是太好了!这里不仅紧邻市政府、地铁口、高端社区,还有一个近千亩的植物园,鸟语花香,游人络绎不绝,人气旺盛,您把市场推广部设在这里,八方宾客就会不请自来,生意绝对能火爆的。”

02

画着精致妆容的售楼小姐,挥洒自如地,在纸上一一罗列出,买下该处商铺的种种好处,不厌其烦,一遍又一遍大肆渲染着,开发商的各种大力优惠政策,还有每年的N%现金返祖。

对于我们这些买家来说,那可都是花花绿绿的钞票诱惑啊。

售楼小姐算来算去,计算器在她手指下“啪啪啪”地响个不停,伴随着一个个数据的跳跃翻飞,让我觉得,自己此刻要买的商铺,经过开发商的各种优惠以及现金返租,一下子省下总房款的1/3都不止啊。

还不包括砸金蛋会带来的意外收入。

这真是一个天大的惊喜!

就像天上突然掉下个馅饼一样,不偏不倚,刚好砸在我头上。

我毫不犹豫地签下合同,并交了商铺的首付款。

首付这么低,还不影响自己生意上,正常的的资金运转。

如此一举多得之事,何乐而不为呢?

03

其实我自己心里也有一本帐,按照售楼小姐的算法,首付是先扣除当年开发商给的8%的返租,预交总房款的10%,次年再交20%,第三年交20%,剩下的走银行按揭。

开发商第二年给的返租为房款的8%,第三年返租是房款的9%,这样推算下来,返租的钱数,差不多够支付给银行的月供了。

三年后,自己就可以直接入驻这里办公,比起租赁别的市场营销点,资金上简直省得太多了,而且还得到一套商铺,真是一本万利,超级划算的买卖!

我高兴得毫不犹豫刷卡交钱,然后签字,画押。

一份房产买卖合同,一份商铺租赁合同,都是开发商定下的格式合同。

售楼小姐对着我巧笑嫣然,声音甜腻:“姐姐不用再看了,我们这里所有的客户,都是签这种统一的格式合同呢。”

幸亏我不是个男人!糖衣炮弹下,理智尚存。

04

静下心来,我拿着签好的合同,一条条耐心翻看。

当看到返租一项时,感觉哪里不对,于是拉起售楼小姐的手:

“小姑娘,这个协议上的返租金额,怎么变成是实际支付房款的百分比呢?不是说的总房款的百分比吗?”

售楼小姐的表情无比淡定,依然是盈盈带笑,含情脉脉:

“是的啊姐姐,不会错的,第一年开发商让利,确实是给您返的总房款的8%,但是后面,您要是能够一次性交清房款,也可以给您按照总房款的百分比返租金的。但是,您不是选择首付分期了吗?”

我拿着合同,愣神半天,这才恍然大悟。

我是被售楼小姐口中的,“商铺返租”和“低首付”的噱头,给套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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