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金山区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推动我区传统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培育信息产业发展,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和助推作用,根据《关于金山区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智慧城市发展的若干配套政策》(金科规〔2020〕2号)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度金山区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支持促进产业创新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产业链合作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化项目。

(二)支持利用信息化技术提升企业的管理、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综合能力的传统企业信息化改造项目。

(三)支持利用信息化技术在城市管理、社会治理、民生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建设示范性应用的智慧城市示范性应用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在金山区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组织(不包括全额拨款的机关和事业单位)。

(二)申报单位必须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填报项目需实现的相关经济、技术指标以及资金落实情况。

(三)项目建设执行期一般在两年内(不超过2024年5月31日)。

(四)重点面向化工、纺织服装、汽车零部件、食品加工、生物医药等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三、申报材料

(一)《2023年度金山区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网上填报,在待评审状态下在线带水印打印,并加盖企业纳税所在地主管单位公章)。

(二)《2023年度金山区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

(三)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四)申报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申报单位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六)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须有法人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名,详见附件2)。

(七)项目相关科研成果证明文件复印件。

(八)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需登录上海市两化融合评估系统,注册填报并下载。

(九)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1.申报单位需登录“一网通办”金山频道进行申报项目。使用法人一证通登录,登录后在线填写《2023年度金山区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并上传《2023年度金山区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等相关申报材料。

2.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7日16:00。

(二)书面申报

1.申报单位须待网上材料审核后,网上状态变为“待评审”状态下,将申报表在线带水印打印。书面申报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所有书面申报材料请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三、申报材料”中的顺序排列,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一式五份。于6月3日前将五份书面申报材料送至纳税所在地主管单位(联系人详见附表)进行推荐盖章。

2.纳税所在地主管单位请将盖好章的推荐汇总表于6月17日前发送至区科委信息化推广科。

3.申报单位请将盖好主管单位公章的五份书面申报材料于评审当日(评审时间另行通知)送至区科委信息化推广科。

五、联系方式

区科委信息化推广科

地   址:金山区金一东路11号4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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