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青春

      收拾了一下房间,偶然发现曾经写过的两本日记,无聊的翻看起来,突然觉得曾经的我也是那样天真,就好像夹在日记中那张发黄的照片中白皙的脸!

      高中毕业后开始有了记日记的习惯,那时候刚上大学,没什么朋友,只能把一些心里话写在纸上,这应该算是一个好习惯,最起码可以让我的思绪回到从前。

      听着隔壁传来的琴声,默默的拿起自己的吉他擦了一下上边的浮灰又放回了原地,也许最美好的时光就是无忧无虑的童年和不知为何忙的晕头转向的大学生活。以前可以为了一个目标废寝忘食,通宵达旦,而现在首先想到成功率几何、收益率多少,适不适合这样做。也许这就是成长的代价。

      现在真的很少有人会认真的看书了,信息时代,一部电话似乎可以解决一切问题,随处可见低头一族。不是恭维,真的要感谢让我发现,虽然没有让我戒掉随手掏出手机的毛病,最起码的让我还能真正的思考点问题读几篇文章,也勾起了我的写作欲望,至少公司组织类似的活动摘抄几句自己写过的文章就好了!

      天若有情天亦老,可怜天不会老,已经在这个别人都向往的海滨城市生活了八年,这个数字貌似还挺吉利,都忘记当初为什么鬼使神差的来到了这里,翻开日记才发现原来高考志愿都不是我报的,汗颜啊。

      原来曾经最喜欢的曲子是《梦中的婚礼》,感慨现在的应试教育真是害死人,政令都不能统一。上学时候教育我们晚婚晚育,现在叫我们剩男剩女。我们都曾为了一份工作,一个目标努力奋斗好多年,为什么到了选择生活一辈子的另一半的时候被别人逼着速战速决。

      孤独的人似乎连爱好都是孤独的,喜欢看书、骑车、爬山,特别是那种险峻的山,享受下山时的胆战心惊,看着被树桠划过的伤口上的血发呆。喜欢一个人漫步在路上,亦或是猛跑几分钟,路灯在身后闪烁、任身体在风中飘摇,追风的感觉!

      现在的生活节奏真的是很快,以至于一件开心的事情都没来得及开心可能就过去了,脑电波也记忆不到那么多的东西。就连看电影都是会快进,真的好怀念小时候看露天电影的时候那种激动的心情,再也不会有人在网吧里呆几个小时就只是为了装扮一下自己的QQ空间,现在大部分在看见那个小企鹅闪烁的时候应该都会反感的(又来活了),哈哈。

      今天貌似唠叨的有点多了呢,不过还好,没有无聊的去看那些没有经过筛选的新闻,看那些需要快进的电影,而是写下了一篇文章,虽然也是用的手机,不过总算是用了脑子的,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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