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的真与假到底谁说了算?

几年前,《当代》曾刊出一则故事,某大学考古系教授一生严谨勤勉,甘于贫寒,却也耐不住家中老夫人的埋怨,开始反思自己的生活状态,终有不甘。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一位号称从事盗墓的“老乡”,想便宜转手手中的战利品。老教授感觉机会来了,拿出所有家当购买“老乡”手里的古董,还以为自己是专家不会看走眼,捡了大漏。结果,不久老教授使被公安局通知那位“老乡”是文物造假团伙中的一员,自己手里的都是赝品。

那位老教授最后赔了个底朝天,落了一堆假货。不过,故事终归来源于现实生活。古董自来多赝品本不必多说。近年来,随着中国人均收入与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人们对精神生活的追求等多方面因素,加之“盛世玩收藏”的观念引导,越来越多人加入到这个本应准入严格的行当中来。与有限的藏品形成对照的是无限的收藏热情与投资需求。

中国艺术品市场研究院副院长西沐说,中国90%以上的藏品都是假的,真品还不到10%。更有业内人士估计文物造假已经形成产业链,养活着数十万从业人员,产值以百亿元计。根据雅昌艺术市场监测中心的统计,2011年秋中国艺术品拍卖(统计时间从2011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成交总额为428.07亿。通过文物商店、古玩市场及其他民间交易达成的交易额不可计数。面对如此可观的市场规模和收藏需求,文物造假产业链的形成必然有动因。而造成文物制假如此猖,却不仅是市场问题,更有法律、法规及文物鉴定方法手段等问题。本文由华南艺术品交易中心主任大宝 LG5252110 撰写。

始于辨伪

一般意义来说,文物鉴定是三名以上的研究者因工作职责或接受委托,就被鉴文物进行整体研究、检测、分析,主要针对其真伪、价值、年代等得出结论。

以古陶瓷鉴定为例,其主要包括辨别真伪、确定窑口、断定年代、评定价值四个方面。而确定窑口、断定年代评定价值是建立在辨别真伪的前提下。因此,真伪的鉴别则成为文物鉴定中的最基础内容。

文物鉴定根据主体分为公立鉴定和民间鉴定。公立鉴定指国家文物行政部门主管的组织机构的鉴定行为,比如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地方省级鉴定站、经批准设立的带有事业单位性质的文物商店、公立的博物馆等。民间鉴定指除此之外的各类鉴定行为。目前,对于文物鉴定结果的争议不仅发生在民间机构,在公立机构也频繁发生,而争议的焦点也主要集中在真伪辨别上。

记者发现,市场上看到的由专业鉴定机构出具的文物签定证书都可以花几百元到几万元不等购买。一位资深鉴定专家表示,现行《文物保护法》没有针对文物鉴定环节担责方面的规定,这就为提供虚假鉴定者提供了获利的空间。定机构不需要为鉴定结果负法律责任。鉴定是一种结论,虽然结论对文物的交易具有关键性作用,但从法律层面上,它只作为交易的借鉴依据之一,并不是举证。

与文物鉴定有关的法律《拍卖法》、《合同法》、《著作权法》等,有关鉴定的条款仅有“零星碎语”,有关鉴定专家的资质、鉴定程序、法律责任等也是空白。目前,我国民间的文物鉴定既未形成成熟的行业自治,也缺乏法律层面的规范和监管。

技术之争

中国著名文物鉴定专家、原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副主任史树青在北京大钟寺地摊上花1800元买了把现代工艺制品“越王勾践剑”,还在众多媒体上宣传自己“捡了大漏”。从事文物考古鉴定半个世纪的文物界泰斗一不小心也买到了赝品,这就需要反思传统的文物鉴定技术。

有学者提出,我们的文物鉴定技术还停留在使用磨制工具的“新石器时代”,民间文物鉴定仍然停留感官鉴定阶段,鉴定的理论是依靠放大镜长期观察积累下来的经验。著名藏家马未都曾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津津乐道地回忆自己如何积累的鉴定法眼—观看,每天去故宫盯着宝贝看。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文物造假者也在与专家的较量中提升自己的技术水平。他们参照书中的描述与图片不断地改进仿造工艺。于是,造假者、藏家和鉴定专家可能在参照同一本理论教材,而依靠放大镜观察纹理材质与技艺的方法风险在提高。

现代仿古与作伪已经采用数码影像制图、精细化工配料、非金属电镀、可控电气化窑炉等先进的工具与技术,形成以地区为特色的各种仿古产品的基地。安徽仿品主要以清代民国海派和新安画派老画为主。南京假画以金陵画派、傅抱石、陆俨少、陈大羽等画家的画作为主。河南则是伪青铜器和伪玉器的重灾区,等等。

针对高科技仿古,国内一些文博机构从国外进口仪器设备,也采用高科技手段来鉴定文物。被收藏界称为“古玩行的西医大夫”的关海森认为,要想改变文物造假这样一种整体环境,得从鉴定技术上做文章。只有鉴定技术可行后,法律上才有裁定一件事物的标准多年来,他建造了自己的文物鉴定实验室,把医疗、地质勘测、军事、生物、摄影、珠宝鉴定等行业中的工具、仪器借鉴过来用于文物的鉴定。

但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文物科技评估中心顾问委员罗武干博土认为,科技鉴定不仅需要高端的仪器设备,更需要拥有专业技能的科研队伍,并建立全面、可靠及庞大的数据库。在这些基础之上,科技鉴定的结论才更有公信力。

行业自律

不少买家为了最大限度减少损失,选择从拍卖公司的拍卖会上购得赝品。即便如此,不少拍卖公司拍假与假拍行为依然大行其道。《拍卖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也不利于竞买者一拍卖公司对拍卖品的真伪或品质不需要承担瑕疵担保责任。2011年初,被北京中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拍出2.2亿天价的一套汉代玉凳成为当年拍卖市场的“最责玉器”,然而时隔年就被鉴定为高仿品。

在美国,消费者从拍卖公司购买的藏品如被鉴定为赝品,有权将拍品退还给拍卖公司,并获得支付款两倍的赔偿。拍卖公司与鉴定机构在行业内的信誉将受极大影响。因此,国外的拍卖行业发展规范,很少出现拍假的新闻。

在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完善之前,拍卖行业想要持续健康地发展,必须开展行业自律。庆幸的是,一些公司已经开始行动。

专注朝鲜美术拍卖的北京际华春秋拍卖有限公司鉴通过朝鲜国内美术机构参与鉴定,特别是艺术家本人和家人的参与帮助,杜绝仿品、赝品的上拍。

匡时拍卖起从2009年实现了海外征集藏品的新模式—与日本最大的拍卖公司之一,亲和拍卖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即日本亲和利用本土拍卖行的优势,代替压时在日本征集中国艺术品,面民时则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在中国进行拍卖。这种新的模式既开拓了藏品的来源,又最大限度地保证了藏品的品质,是现实条件下的有益尝试之一。终结文物鉴定行业的乱象,需要法规的完善、行业的自律与鉴定技术的改进多管齐下,方能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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