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天长,地久。
(天长地久。)
㊣天地之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也,故能长生。
(天地之所以能长久存在,是因为它们不为了自己的生存,所以能够长久生存。)
㊣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
(因此,圣人遇事谦退无争,反而能领先。将自己置于度外,反而能自全。)
㊣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
(这不正是因为他无私吗?所以能成就他的自身。)
《酷说老子》第七章(1)现代管理学理论,竟然都没有脱离《道德经》的思想核心?
1、
首先,讲一个商业界著名的“哈里逊”事件:
1933年,经济危机如病毒一样侵袭了美国所有的企业,哈里逊纺织公司就是其中被感染最严重的一家。当时3000多名员工都悲观地回到家里,等待着公司宣布破产,等待着“失业”这个瘟神临门。
在漫长而无望的等待中,他们突然接到了董事会的一封信:
向全体公司员工继续支付薪酬一个月。
在全国经济一片萧条人人罹患“失业病”的时候,这个消息对员工们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他们既意外又惊喜,纷纷打电话向董事长亚伦•傅斯表示感谢。没想到一个月后,正当他们为了下个月的生活发愁时又接到公司的第二封信,董事长宣布:
再次向全体员工支付薪酬一个月。
3000名员工接到信后无不热泪盈眶,第二天,他们纷纷拥向公司。自发地清理废墟、清洗机器,有的人还积极去外地的州区联络已经中断的货源。三个月后,哈里逊公司竟然奇迹般地死灰复燃,重新运转。
2、
当时的《基督教科学箴言报》是这样描述这一奇迹的:
“员工们使出浑身的解数,日夜不懈地卖力工作,恨不得一天干25小时。那些曾经劝董事长亚伦•傅斯领取保险公司赔款一走了之和批评他感情用事、缺乏商业精神的人开始服输。”
现在,哈里逊公司已成为美国最大的纺织品公司,分公司遍布全球五大洲,六十多个国家。美国《幸福》杂志曾将其评选为:
“人们最愿意在其中工作的100家美国企业之一。”
3、
在经济危机中,许多企业家都选择了领取保险公司的赔款然后销声匿迹。唯有亚伦•傅斯选择了“外其身”,选择了将员工的利益放在首位,结果:
其他的企业纷纷关门倒闭,哈里逊纺织厂却在破产的洪流中岿然不动,得以“身存”。
这是为什么呢?为什么“外其身”反而能“身存”呢?
4、
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在1943年发表的《人类动机的理论》一书中,提出过一个“需求层次理论”。将人类的需求大致划分为五个层次,由低到高分别是:
第一层:生理需求。
第二层:安全需求。
第三层:归属需求。
第四层:尊重需求。
第五层:自我实现需求。
那么,我们现在可以分析一下哈里逊公司为员工们做了什么?
第一,继续发工资,保障了员工们的生活,即满足了生理需求。
第二,没有宣布破产,保住了员工们对生活的期望,即满足了安全需求。
第三,危难时不抛弃不放弃,赋予了员工们对生活的向往,即满足了归属感。
第四,连续两个月发放工资,不提任何附加条件,让员工们感觉到自己不是智能机器人,而是一个被需要也被尊重的人,即满足了尊重需求。
第五,当一个人以上四点都满足的情况下,就会萌发出一种更高的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
也就是说,一旦激发了员工们的自我实现需求,他们就会主动的、自发的挑战自我。以一种猎奇的、创造的、审美的心态去探索周围的世界,去解决身边的难题,从而获得一种由内而外的满足感,成就感和荣誉感。
5、
其实管理学上有一个名词,叫:
心理收入。
什么是心理收入?顾名思义,心理收入与物质收入相对。物质收入,即是工资、奖金、福利等等,为人带来外在的价值;心理收入,指的是满足感、荣誉感、成就感等等,为人带来内在的价值。换句话说:
哈里逊公司为员工们提供的不仅仅是物质收入,更重要的,是能够为员工们提供丰厚的心理收入。
这就是哈里逊公司能够起死回生的原因的所在,企业界的人士应该都听过一句话,叫:
“高薪留不住高管”。
为什么呢?因为一个合格的高管在某种程度上,都有自我实现的需求。也就是说,相对于物质收入而言,他们更看重心理收入。如果心理收入太低,他们就会失去成就感,最终选择辞职。
6、
而哈里逊公司的行为,相当于一次性满足了员工们四个层次的需求,从而有效地激发了所有人追求第五层次的冲动——自我实现。如此一来,员工们就会将公司的事业当做自己的事业,将公司的发展方向看做是自己的人生发展方向。美国杰出的组织心理学家维克托·弗鲁姆的也正是在这个基础上,于1964年提出了一个很有影响力的观点:
“人之所以坚定不移地会从事某项工作并达成目标,是因为这些工作目标的达成,会反过来帮助他们达成自己的目标,实现自己的需求。”
这就是管理学上著名的“期望理论”的核心理念,那我们现在想一想,所谓的期望理论,它的核心思想解释的通俗一点不就是“让利于人”这四个字吗?或者再接地气一点,不就是“做事的时候先满足对方的需求,后考虑自己的需求”吗?唯有如此,才能实现彼此动力和效益最大化。
那我们把这个观点用中国古文来表达,不就是“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吗?
7、
所以,老子这一章给我们的启示就是:
对自己要“外其身”,对他人要“存其身”。
对自己要“后其身”,对他人要“先其身”。
说的通俗一点,就是在利益面前:
把自己放在外面,把他人放在里面;把自己放在后面,把他人放在前面。
哈里逊公司的董事长亚伦•傅斯就是如此实行的:
对待自己:“外其身”“后其身”,从轻考虑,最后考虑;对待员工:“存其身”“先其身”,着重考虑,优先考虑。
所造成的结果,不是正好印证了老子所说的“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吗?
《酷说老子》第七章(2)现代军事学理论,竟然都没有脱离《道德经》的思想核心?
1、
上一节我们讲了商业界的例子,这一节再讲一讲军事界巴顿将军的事迹,众所周知:
巴顿是美国著名的传奇将领,他跟中国的战神白起一样,身经百战,从无败绩。在二战时期,被称为“凡尔赛区的不败将军!”
他的作战风格特别鲜明,其中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四个字:
身先士卒。
每当攻下城池的时候,巴顿总是冒着枪林弹雨,率领第一批先锋部队进城。每次水陆两栖作战的时候,他总是首先跳入浅滩,率领第一批士兵们登陆上岸。他曾经为自己的作战理念,做过一次形象的表述,他把一根湿面条放在桌面上用手指去推,然后说:
“领导艺术就是这样,你从后面是无法将面条推向前的,面条会从中间变弯。前线的士兵也是这样,除非有人率领才行。①”
2、
谈到这里或许你会产生一个疑问:
巴顿提倡的身先士卒,这分明是“先其身”怎么能是“后其身”呢?
这种问题,就属于被文字的表象所欺骗,因为老子所谓的“后其身”意思是:
做一件事情的时候,把自己的利益放到后面。
而“身先士卒”的行为:
本质上就是敢于把自己的生命放在士兵的后面,敢于把自己的安危置之度外。所以,身先士卒其实是一种“后其身”和“外其身”的行为。如果将军能身先士卒,那么士兵必定会争先恐后,所向披靡。
所以巴顿才会说:
“如果士兵们知道,将军也同他们一样有被子弹击中的危险。那么他们就会从心眼儿里敬重他,愿意听从他的命令。”
这就是巴顿之所以成为美国“最伟大的指挥官”的原因。其实巴顿将军用兵之道,只不过是祭出了三千兵法中的一点皮毛,在中国古代早已经诞生了更加全面而透彻的统帅理念。
3、
比如说我国古代有一部兵书叫《太公兵法》,也叫《六韬》,传说是姜太公的留下的军事著作,其实不大可能,应该是战国时期的一些学问家借姜太公的名义创作出来的。《太公兵法•龙韬》里就有这样一番对话。
周武王问姜太公:
“如何让三军将士们能舍生忘死地为国作战呢?”
姜太公回答的非常精辟,充满了领导艺术:
“将领有三个要点,隆冬不穿皮裘,夏天不摇扇,雨天不撑伞。与士卒共寒暑,这叫礼将。行军经过艰险的关隘,跋涉于泥泞道路时,将领一定要放弃骑马。与士卒共劳苦,这叫做力将。宿营时,全军都已驻扎完毕,将领才能就寝;士卒饭菜都熟了,将领才能吃饭。与士卒共饥饱,这叫做止欲将。
如果我们把姜太公的这番描述抽象整理一下,所谓的“礼将”和“力将”不就是“外其身”吗?“止欲将”不就是“后其身”吗?所以姜太公最后说:
“如果将帅与士卒共寒暑、同劳苦、一起承受饥饿,一起享受酒肉,那么三军自然振奋,作战必定争先赴死。”
国民党的军官就从来不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打仗的时候总是说“给我上”;共产党则一开始就领悟了《太公兵法》中的精髓,所以冲锋的口号都是“跟我上”。
同样的道理,如果我们把这种军事理念如果用古语来表述的话,不正是老子所说的“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吗?
【参考资料】:
1、艾伦・阿克塞尔罗德《巴顿的领导艺术:第三章、第八章》
《酷说老子》第七章(3)现代政治学理论,竟然都没有脱离《道德经》的思想核心?
1、
第三,再讲一个政治界曾国藩的故事:
1854年,曾国藩奉命讨伐天平天国。他凭借自己的人脉和威望,麾下迅速聚集了一大批人马。但是谁也没想到的是,仅仅过了几个月,幕僚们就渐渐离散。那么这些人去了哪里呢?都纷纷投奔到了另一位湘军首领——胡林翼的门下。
曾国藩百思不得其解,就问幕僚赵烈文:
“众人都是出自我的门下,为什么都跑到胡林翼府上了?”
赵烈文直截了当的回答说:
“人人都有私心,跟着你一不能升官,二不能发财,不走干什么?”
曾国藩赶紧请教说:
“那该当如何?”
赵烈文说了一句名言:
“合众人之私,以成一人之公。①”
意思就是说,一个人想要做出一番出于公心的事业,也必须要满足众人的私心和利益才能成功。
2、
幕僚们为什么选择弃曾投胡?我们再看两组具体的数据就了然于胸了。
1854年,曾国藩攻下武昌:
保奏人数是三百,受封赏者占总人数的3%。
后来太平军反攻,清军退出。1856年,胡林翼又重新夺回武昌,而且战争的规模还不如曾国藩的大,保奏人数是多少呢?
在三千以上,受封赏者占总人数将近30%。
一句话,跟着胡林翼是高风险高回报;但跟着曾国藩呢?同样是为国家效力,同样是出生入死,回报率却渺茫的跟买彩票一样,如果你是幕僚,你会选择追随谁呢?
3、
显而易见,曾国藩犯了一个“书生意气”的错误,他以为凭着“道义”两个字就能感召天下人。他对将士们求全责备,用人和奖赏都十分严格。再加上施政严苛,以致于湖南军民诚惶诚恐。最后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叫:
“曾剃头”。
赵烈文一眼就看出曾国藩这种痴人说梦的空想,所以提醒他说:
“苟唯贤杰以天下为己任,流俗之情大抵求利耳。”
4、
其实我们可以这样理解:
每个人都有私心,所谓圣人亦不例外。
区别在于:
圣人的心里装的是一个“义”字,常人的心里装的是一个“利”字。
故孔子曰: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
但是“义”与“利”真的是不共戴天的仇人吗?非也!
所谓义,是利他,是天下之大利。
所谓利,是利己,是个人之小利。
也就是说:
圣人的私心装的是天下之大利,常人的私心装的是一己之小利。
所以,“义”与“利”其实指的是同一件东西,“义”只是“利”的别名。
故墨子曰:
“义,利也。”
5、
因此本章可以理解为:
天地不自生,为众生而生。圣人不自利,为众人谋利。
也就是老子在第四十九章中所谓的 :
“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
受到批评后的曾国藩后来幡然醒悟,痛改前非。对部下小胜必赏,细行必嘉。体察幕僚之私心,谋求众人之利益。不遗余力地推荐和保举各路能人贤士。自己则不争功不贪名,甘居人后。几年后,他的幕府便成为了当时的“神州第一幕府”。以至于造成朝廷之上“名臣能吏,半出其门”的局面。
6、
曾国藩为什么虚怀若谷,甘当众人的垫脚石呢?他写给江忠源(湘军初期统帅)的一封信中说:
“大局糜烂至此,不欲复执守制不出之初心。能尽一份力,必须拼命效此一分,成败利钝,付之不问。”
曾国藩所谓的“成败利钝,付之不问”不正是对“外其身”和“后其身”的生动阐释吗?无论曾国藩是诚心实意也好,虚情假意也罢。他最终也成就了自己的功名:
官至两江总督,封一等毅勇侯,位居晚清中兴的四大名臣之首。
这不是正如老子所说的“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吗?
【参考资料】:
1、《曾国藩全集:书札(引赵烈文语)》
2、《论语·里仁》
《酷说老子》第七章(4)破山禅师:吃肉杀人也能成佛?
1、
之前我们讲分别从商业界、军事界和政治界分别阐释了本章的思想,总体来说,侵染了一层功利的色彩,沾满了一种世故的气息。如果仅仅以此来解释老子的思想,未免会给人一种望文生义,甚至是穿凿附会的嫌疑。
那么我们不妨把视角再拉升一个高度,站在世外净土的修行角度,继续认识一下《道德经》的庐山真目。
2、
明朝末年,天下大乱,当时民间的有一个叫张献忠的起义领袖,不过,他更像是土匪山贼,残暴异常,嗜杀成性。凡是他所到之处,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所以他打仗最大的爱好——就是屠城。
史书记载,他“屠戮生民,所过郡县,靡有孑遗”。有一天,张献忠的军队刚刚攻下四川保宁城,驻扎在一座寺庙外。当地有一位法号叫破山禅师的高僧听闻此事后,孤身来到张献忠的营地为民请命,希望不要屠城。张献忠对破山禅师的名声也早有耳闻,于是故意叫人抬出几锅猪肉、羊肉和狗肉堆在一起,说:
“你和尚敢吃这些,我就封刀!”
破山禅师当场答应:
“老僧为百万生灵,何惜如来一戒!①”
于是席地而坐,破戒开荤。张献忠见状,只好遵守了“不屠城”的诺言。可能“吃肉”这种事情在普通人看来,简直小事一桩,不足挂齿。但是在佛教徒的眼里,“吃肉”虽然没有“杀生”罪大恶极。不会堕入十八层地狱,但同样也会造成等同于“杀生”的恶业。
3、
宋代高僧愿云禅师曾写过一首在佛门中广为流传的《截杀诗》,就代表了这种思想。诗曰:
千百年来碗里羹,怨深似海恨难平。
欲知世上刀兵劫,但听屠门夜半声。
夜半声,夜半声,怨深似海恨难平。
欲消世上刀兵劫,莫把苍生作肉羹。
可见在佛门中,吃肉是因,杀生是果。两者因果相报,循环无休止。正是“吃肉”使得众生“怨深似海”,以致于冤冤相报,杀业不断。所以,“吃肉”所造的恶业,也是十分深重的。如果“杀生”应该被判死刑,那么“吃肉”起码是无期。
4、
可能许多人都有这样一种观点,认为:
凡夫俗子贪心多欲,出家人则清心寡欲。
其实这是一种美丽的错觉,因为人人都有欲望,包括佛教徒。所不同者在于:
凡人的欲望,是获取名声、利益或者权力;僧人的欲望,是解脱、涅槃,或者往生西方极乐世界。
所以,如果让一个百分百虔诚的佛教徒破戒开荤,其难度之大,其需要愿力之深,无异于让一个亿万富豪裸捐,而且还要终生保持穷困。如果套用基督教的一句话表达就是:
肉食者要想往生西方极乐世界,比骆驼穿进针眼还难。
那么,现在我们或许能够理解,破山禅师为了“百万生灵”而放弃“如来一戒”的举动,是多么的难能可贵,多么的望不可及。他为了众人的“婆娑世界”,甘愿放弃自己“极乐世界”。这种大仁大勇的大乘觉悟,绝非凡僧俗尼所能参透。
5、
譬如在十九世纪的时候,欧洲的大西洋上有一艘大型商船遭遇了海盗。船长组织所有的水手和男性船员,一起协力抵抗。那个时候的海盗并不像现在这么讲究人道主义,他们劫船都十分残忍,为了保持自己的神秘性,基本不留活口。
当时船上有二十名僧侣, 全部端坐在一个角落里持珠念佛,一动不动。一个水手跑过来说:
“佛祖是不会来救你们的,你们应该拿起武器自救。”
一个僧侣回答道:
“我们是出家人,不能开杀戒。你们去抵抗海盗吧,我替你们祈求佛祖保佑!”
最终,经过惨烈的打斗,海盗被击退,水手也伤亡惨重,而船上的僧侣们呢?毫发无损!由此可见某些宗教徒的自私和懦弱。而在遥远的东方,中国同样有一个和尚,在面临这种“杀生”还是“持戒”的两难选择时,却毅然决然地选择了拿起屠刀。
6、
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英军却指责是林则徐挑起了战争。素来阻扰“禁烟运动”的清朝首席军机大臣穆彰阿趁机主张议和,天天打压和诬陷主战派。道光帝一怒之下罢免了林则徐,后来还不解气,又把林则徐发配到新疆伊犁“守边”。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就是这个时候林则徐写给家人的告别诗,也正是这一句诗,极大地触动了深山老林里的一个丑和尚。于是,这个丑和尚决定出山。
有一天晚上,丑和尚独自闯进穆彰阿的王府中,掏出短刀架在穆彰阿的脖子上,穆彰阿吓得双眼紧闭,嘴里还不停地念叨着“阿弥陀佛!”丑和尚笑问:“你一个卖国贼也好意思念佛?佛祖岂能救你这等人?”穆彰阿说:“和尚慈悲,定能救我。”丑和尚哈哈一笑:“本以为你是一个不世奸雄,没想到是一个贪生的懦夫,罢了!杀你脏了我的刀!”丑和尚收回刀又问:“你收了谁的钱要主和?”穆彰阿战战兢兢地回答说:“不关我的事,这是朝廷的意思。”丑和尚骂道:“要你这宰相有何用?”穆彰阿赶紧磕头求饶,这时候正好有两个婢女路过。丑和尚纵身一跃,消失在了夜幕之中。
穆彰阿松了一口气,从地上爬起来,越想越恼,于是第二天重金聘请了一名江湖杀手,前往新疆伊犁刺杀林则徐。丑和尚早已料到了这一点,所以早就提前动身来到了林则徐的住所。某天晚上,林则徐突然发现院子里躺了一个僧人,正要上前查问,丑和尚懒洋洋地坐起来说:“林公勿忧,我就是来睡个觉!”林则徐问:“何不进里屋休息?”丑和尚推辞道:“习惯睡外面。”
林则徐也不强求,然后吩咐仆人不要打扰。就这样,过了二十多天。一天深夜,林则徐正在家里读书。忽然听到窗外传来打斗声,林则徐急忙出去查看,只见一个丑和尚正在院里掘地起土,准备埋一具尸体。
林则徐的仆人惊呼:
“和尚杀人了!”
丑和尚笑着说:
“和尚不杀人,和尚杀杀人者!”
林则徐恍然大悟,原来这个丑和尚之所以院內露宿二十余天,是为了斩杀前来行刺自己的刺客。于是他执意邀请丑和尚进屋喝几杯酒暖暖身。丑和尚婉拒道:
“我持酒戒。”
林则徐问:
“大师为何不持杀戒?”
丑和尚笑着说:
“能杀人,方能救人。②”
7、
可见,真正的和尚都有大慈悲,大情怀。并非是终生埋首山林,不问世事,置天下黎民百姓于不顾的匹夫匹妇。也就是说:
在盛世,和尚有光大佛法的责任;
在乱世,和尚有拯救苍生的责任。
所以佛教的经典里才会提倡:
“菩萨身虽远离众生,心常不舍,静处求定,获得实智慧以度一切。③”
民国时期著名的弘一法师在抗日战争时也曾手书一句名言:
“念佛不忘救国。”
同样的道理,念佛也不能忘了救人,这才是真正的大乘佛教真义。
8、
我们现在假设,如果进入西方极乐世界需要门票的话,那么船上的二十名僧侣一定排在最后,甚至连领门票的资格都没有。为什么呢?因为这些僧侣们的行为就等于是:
让别人杀生,自己偷生;让别人下地狱,自己上天堂。
他们这种小鼻子小心眼的境界在佛们属于小乘,最多也就修成罗汉,做一名自了汉而已。与大乘菩萨的境界根本不是一个量级,与佛陀的境界更是相差百千光年的距离。而吃肉的破山禅师和杀人的丑和尚一定排在最前面,为什么呢?
众所周知,西方极乐世界的掌管者阿弥陀佛,曾经在如来佛祖面前发过四十八大宏愿。他的每一个宏愿都蕴含了普度三界众生的愿望,四十八宏愿一天不实现,他就一天不成佛。这跟地藏王菩萨“地狱未空,誓不成佛”的决心,在佛门中可以说是日月同照,相映成辉。
破山禅师和丑和尚又何尝不是“渡人在先,渡己在后”呢?这不就是老子所说的“外其身”和“后其身”吗?
9、
假如西方极乐世界就是太平洋的彼岸,那么:
小乘者的修行就相当于是奋尽全力地游泳,只渡己不渡人,所以叫自了自度;大乘者的修行就相当于是费尽心力地造船,既渡己又渡人,所以叫慈航普度。
初一看,似乎是小乘者距离彼岸更近,到达彼岸更快。但是小乘者的成佛之路,波澜无数,惊涛时有,成功的几率其实万中无一。大多数人最终都体力难支,只能游到某个小岛上勉强做一名罗汉而已。大乘者虽然表面上笨如愚公,但是他们经过多年的参悟与修行。当有一天造出佛法的巨轮时,就能够“直挂云帆济沧海”,飞渡到彼岸世界。
也就是说,在佛门中恰恰像破山禅师和丑和尚这样的大乘境界者。往往最先修成正果,最先开悟成佛。用老子的话说,不就是“外其身而身存,后其身而身先”吗?
【参考资料】:
1、吴伟业《绥寇纪略:卷十》
2、《清稗类抄•义侠类二》
3、《大智度论:卷十七》
《酷说老子》第七章(5):佛教奇闻:释迦牟尼竟然杀过人?阿弥陀佛竟然想出名?
1、
上一节我们谈到,佛教最伟大的领袖释迦牟尼,同样是历经了类似的万千劫数才修成了如来佛祖。什么?其中包括杀人,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据《佛说大方广善巧方便经》记载:
释迦牟尼成佛之前,为了救渡众生,一世又一世地轮回行善。某一世,释迦牟尼转生为一位商主叫善御,与五百位商人一起去大海求宝。当满载珍宝的商船返航时,善御在夜里得到海神托梦。得知其中一位商人起了邪念,正在谋划杀掉船上的所有商人,将财宝占为己有。
于是善御陷入了沉思:
第一,我若不管,五百商人将会被此人谋杀,此人也会因杀业而坠入无间地狱,不得超生。
第二,我若告密,这五百商人一定会杀死此人,五百商人同样会堕入地狱。
第三,我若自己杀了此人,就触犯了佛教戒律中第一戒:“戒杀”,自己也会堕入地狱。
怎么办呢?善御思前想后,日不能食,夜不成寐,整整斟酌了七天七夜。最终决定:
自己破戒,哪怕在百千劫中,获地狱报亦当忍受。
于是,善御自己杀死了那个萌生邪念的商人。当然,这个故事听起来恍如天方夜谭。但信者自信,不信者也不必斥之为迷信,将其当做神话寓言即可。
3、
释迦牟尼佛正是凭着这种“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慈悲心,世世渡人。最终修成正果,成为了被人万世敬仰的如来佛祖。所以,想修身成佛就必须做到法外有情,心中无我。即是老子所谓的“无私”,“不自生”,“外其身”和“后其身”。
公元713年,禅宗六祖慧能大师在圆寂前最后一次公开讲法,众弟子们痛哭流涕地问道:
“正法眼藏(即禅宗心法),将传付何人?”
慧能说了八个字:
“有道者得,无心者通。②”
什么意思呢?意思是:
有道者皆无心,无心者方能得道。
什么是无心?无所求即是无心。不求名、不求利、不求七情六欲。不求智慧、不求成佛、亦不求西方极乐世界,甚至不求“无所求”这个念头本身。也就是说,当一个人“无心”的时候,才是他最接近“道”,最接近“佛”,最接近“神”的时候。所以苏格拉低说:
“你需要的越少,就越接近神。”
释迦牟尼在《金刚经》里面也同样认为:
“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③(无上正等正觉,开悟成佛)”。
如果用老子的话来表达,不正是“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吗?
4、
最后再来探讨一个问题,什么问题呢?因为从古到今有太多的文人学士看了这一章之后,都不禁掩卷深思,仰天长叹:
“老子简直是阴谋家的祖师啊!”
那么,老子真的是一个阴谋家吗?我们不妨先来看一段文字:
“设使我当得成佛时,十方世界,无量诸佛。若不一致赞叹称扬我名号者,我即不取无上正觉。”
翻译成白话文,意思就是:
假使有一天我即将成佛的时候,十方世界上的一切诸佛。如果不异口同声地歌颂我,称赞我的名号,那我就不成佛。
如果只从字面上理解,就好像在说:
若没有人歌颂我,我才不要成佛!成佛了多没意思啊,简直无聊透顶!
你听到这句话是什么感觉?一定会觉得这是哪个和尚想出名想疯了吧?
5、
其实这句话就出自《无量清净平等觉经》,也叫《阿弥陀经》,说这句话的不是别人,正是阿弥陀佛本人。这是阿弥陀佛尚未成佛时在如来佛面前发下四十八大宏愿中的第十七愿。但是,为什么至今没有一个人指责阿弥陀佛名根未除,利欲熏心呢?因为佛教徒们都明白,阿弥陀佛只是在描述一种现象。他的本意其实是:
如果世界一切诸佛,都不称赞我的名号。说明佛法没有被普及,众生也尚未被普度。那我就不能成佛,还要继续弘法渡人。
4、
那么,老子的这一章又何尝不是如此呢?老子也同样是对事情的现象,进行一种语言上的素描,何曾教你阴谋诡计了?
刀能杀生,能伤人,但同样也能砍柴、能切菜。刀本身,并无善恶之分,持刀者,才有好坏之别。
老子的《第七章》和阿弥陀佛的《第十七愿》,不过是一把刀。关键在于:
持刀者是选择一念成佛,还是一念成魔。
所以,除非你认为阿弥陀佛是在教你沽名钓誉。否则的话,你就不能说老子在教你欺世盗利。至少就本章而言,凡是推定老子为阴谋家的人,即使不是有心栽赃,也必定属于无意的盲从。
第七章【完】
【参考资料】:
1、《佛说大方广善巧方便经•第四卷》
2、《六祖坛经•第十品》
3、《金刚经•第二十三品》
作者:紫侠狼,90后文字狂生,夜色如墨,月光如我。
你好!欢迎来到新统国学的世界,这里是当代人的国学院!我是紫侠狼,一个立志复兴传统文化的90后,研究《道德经》十四年,累计读书2.5万小时,目前正在全网连载《酷说老子》,每天更新,预计全书120万字。在接下来的两年里,我会竭尽全力,不做任何保留,秉持“用科学开释国学,以新统承继传统”的理念,在通识教育的基础上,帮你打通各个学科之间的理论壁垒,用我十几年来搭建的知识体系为你架构一条通往《道德经》的天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