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08

信息大爆炸!!

                     ————税务所实习-DAY6

今天是我增值税学习的最后一天,中午十一点就得向主任汇报。去之前忐忑不安,其实自己这个礼拜并没有认真系统学习,每天回到家都累得直接睡着了,上班不辛苦,主要是通勤太累了,挤地铁的时候真的是心如死灰。

虽然,但是...在向主任进行简单汇报的过程中真的学到了很多, 我进行一个简单的回顾:

由于只是花了今天早上的一点时间来准备,所以我很心虚。只是从税法的几个要素进行了简单描述,并且描述的不太到位。首先是增值税的纳税主体,我将其概括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但实则本末倒置。纳税主体是纳税义务人,分为一般和小规模确实是对的,但我局限于书本了,主任给我举了居委会、社区等一些行政单位,主要看这些单位销售行为是否符合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主任将其归纳成五点:货物、劳务、服务、权益、无形资产),还举例了工人从公司收钱(这里的钱不但指工资,也包括一些例如工人将自己的不动产租借给公司取得的收入,那么这里就需要征收增值税),其次征税对象,这里就是说:销售货物、提供劳务、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主任说,劳务和服务是并列关系);第三是税率,我简单背了增值税税率13% 9% 6% 0 征收率5%(主要针对房屋租赁等) 3%;第四纳税环节,主要包括货物的生产或移送使用、销售以及进口,但这里主任说关于纳税环节更体现在消费税上,消费税在哪一个环节征税要明确好(这里我对于消费税只有浅显的认识);第五,回归到增值税原理,注意增值税要和所得税分清楚!!增值税=销项-进项,进项税额是否需要抵扣,前提是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这里主任也给我布置了一个新任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中午,去便利蜂吃了一顿,但是,,冰美式太难喝了。。。。

下午回到公司,和南审的姐姐聊了一会,发现她现在的生活其实就很理想,她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她想要在轻松自由的工作,所以她选择税审,这比会审轻松,无论是工作还是考证,税务所都会比会计师事务所轻松自由。她的想法也让启发了我。。。

两点的时候,所里开了一场案例讲座(关于合伙企业的纳税申报问题),作为一个刚刚接触税法的小白,这场分享会真的让我觉得信息量极大、盲点极多,GP(普通合伙人)、LP(有限合伙人),两者主要存在于一些需要大额度资金投资的公司里面,比如私募基金,对冲基金,风险投资这些公司,这里GP可以理解为决策人和管理人,考虑到资金不够以及风险太大的问题,需要LP来提供足额资金和分摊风险。LP就相当于一个出资人,可获得分红。

企业方:投资人希望获得的利润先冲减投资成本,剩余的作为收益。 税务局:。。。(由于今天没有太多时间理完这场分享会的具体内容,我决定将此内容写在明天的日记中)


今天分享会上主任和大boss提问了几个老员工,问他们觉得应该如何处理。我听了听,觉得似懂非懂,反正在底下怎么想都觉得主任肯定不会问我,结果!!!偏偏挑中了我,我就说出了两个我认为比较重要的点:一是,企业想先回本后分利,二是,税务所在纳税申报时应该将基金公司的所得按照出资比例分摊到每个投资人身上,然后每个投资人再根据税率进行缴纳,自然人缴纳个税,法人或其他组织缴纳企业所得税。(先分后税模式:先把按照合伙企业纳税环节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再分配到各家进行汇算清缴)(这里的所得与收到钱概念也不一样)总而言之,其中道理真的很多很杂,想要搞清楚想要仔细研读:

1.合伙企业法

2.财税{2000}91号 【2008】65 159

PS:

总算熬到周五了,这个礼拜,我负责整理了2020-2021年我们部门的客户数据,花了一天半的时间,在胡哥的帮助下总算完成了,也在主任的教导下对于增值税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接下来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要进行探究,希望下一次和主任汇报时能够更加自信吧,当然还有一份工作报告等着我。。。。DXJ 加油!

下班后在四周逛了逛,走的好累也没发现令自己心动的美食,看来还是要提前搜索定位好美食,有目的的去才不会浪费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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