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童年

我记得当年爸爸开的是一辆奥拓,深蓝色,手动挡。每个周日下午开车送我去学校,周五下午再来接我。

从周日吃过午饭开始,我的心情就像燃光了蜡的孔明灯,呼呼地往下坠。上车前和妈妈道别,我总是努力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背着妈妈给我买的深红色大书包,提着周六晚上去超市买的一大袋零食,坐在车上对着窗外唱歌。

爸爸开车时很少和我说话,只偶尔问一句这周作业写完没有,有什么不懂的要及时问老师。

那时候我还没学奥数,遇到稍微灵活一点的题就犯难。这时爸爸就会穿过厨房走到后院,告诉我要“触类旁通”。爸爸说话带着很土的乡下口音,习惯了学校里另一种口音的我,过了很久才明白他说的是哪四个字,有什么含义。

爸爸把车停到学校门口,然后让我自己进去。有时候学校门口停满了车,他就把车停在附近的街道旁,再陪我走到校门口。有几次妈妈送我去学校,会陪我到宿舍楼下,和生活老师打个招呼,嘱咐我“要听老师的话哦”,再离开。

刚读小学的我,学会的第一项新技能是打电话。之前去学校参加入学考试的时候看见操场旁边有电话亭,爸爸回去后给我买了一张IC卡,让我背下了他和妈妈的手机号。为了确保记忆深刻,我还学会了变着节奏地背,3-4-4,4-3-4,3-3-5,11位数被我背出了花样。那两串电话号码,到现在他们都没换。

那时的我因为不会扎头发,剪成了短短的蘑菇头,五官还没长开,脸上也没有肉,显得格外黑。但是我比同龄人高一截,垫着脚尖就能够到电话亭。

刚开学的时候一切都很新鲜。作为插班生,我尽量用最短的时间学会了写班上同学的名字,模仿着那个城市的口音,也记住了哪个男生偷偷喜欢哪个女生。

我还交到了一个同样是插班生的好朋友。她有一半的维吾尔血统,汉语名字叫邓栀莹。我那段时间在看一部动画片,和邓栀莹学着里面的两只小老鼠,把“许恬 邓栀莹”工工整整地写在一张纸上,装进一个塑料盒里,上体育课时埋在了操场一角的双杠下面。

我只用了很短的时间,就成为了班上的前三名。也是在同样短的时间里,我喜欢上了班上一个眼睛亮亮的男生。舒羽。

上音乐课的时候大家围着教室坐成一圈。他隔空冲着我笑,嘴角勾起,有点坏坏的模样。我也忍不住对他回笑,把眼睛瞪得大大的,想象自己是电视上长发飘飘肤白貌美的女主角。

直觉告诉我有人在盯着我。我一扭头,直直撞上了来自教室另一角的一个女生毒辣辣的目光。

程希希也是班上数一数二的尖子生。但和我不同,她从学前班起就在这所小学读书,长得白白净净。比起我出生的不闻名的小镇,她来自遥远的福建,还有个高年级的姐姐程湘湘。对于只会说方言和普通话的小学生来说,她和姐姐之间无人能懂的福建话无形中成为了她的加分项。

我感受到了她目光背后的敌意,瞬间红了脸,低下头盯着音乐课本。那节课老师在讲五线谱,而我一个字都没听进去。以至于后来学琴,还必须得看简谱。

在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感觉到程希希和我之间似有若无的隔阂。与我后来在青春片里看到的撕破脸皮大吵大闹的情节不一样,小学女生是不会轻易把对另一个女生的讨厌表现出来的。她们往往继续对你好,和你一起吃完晚饭做游戏,一起偷偷去小卖部买冰棍吃,一起捉弄男生。但你会发现,她会找借口不把新买的课外书借给你,会在你比她多考了0.5分之后笑得很勉强,还会在你周日来学校之前就把零食分给宿舍里别的女生吃。

我每个周末回到家,写完作业,就放光盘看动画片,没怎么看过电视上热播的连续剧和综艺节目。那时家里也没有买电脑。我回到学校眉飞色舞地给邓栀莹讲我又看了什么动画片。讲到一半时,她问道,"你看了这周的快乐大本营没有?" 此话一出,顿时另外两个女生围了过来,然后她们仨开始眉飞色舞地讨论那一期节目的嘉宾。我决定先把课桌收拾一下。

在我家乡的小镇上有一条古旧的步行街,卖着各种好看的文具和没用的小玩意儿。妈妈偶尔会带我去那里逛。我记得她第一次给我买自动铅笔,却嫌0.5的笔芯太细写字不好看而不准我用了。

我很想用自动铅笔,班上除了学美术的同学大家都不用传统的铅笔了。坐我旁边的旦增朗杰找我借笔芯,我告诉他没有,他甩了我一句“连自动铅笔都没有”,就转身去借另一个女生的了。

我却一直不好意思开口让妈妈给我买新的。直到上了三年级,我成为班上第一批因为字写得好而被老师批准用钢笔的学生之一,妈妈才又买了一只自动铅笔奖励我。0.7的,我一直用到初二。

上四年级之后,新来了一个男老师,而原来的班主任付老师被调走了。大家一直都叫她“付妈妈”,甚至在作业本封面上“教师”一栏也这样填。而我却一直固执地叫她“付老师”,犟着认定自己只有一个妈妈。别人对我再好,也不能让我改口。

也就是差不多那时候起,我发现女生们一起玩的时候邓栀莹总是更喜欢和程希希一组了。我一开始不知道为什么,也不好意思当面问。过了很久才从别人那里听说,她们两个家离得挺近,暑假的时候两个人经常一起逛街。

后来出于机缘巧合,邓栀莹邀请我周末去她家过夜。我缠了爸爸妈妈整整两个周末,用一个小学生最好的口才好说歹说,才让他们同意了。

周五晚上第一次和她睡在她家宽大柔软的床上,我们兴奋地聊天聊到半夜。周六早上我第一次睡懒觉睡到十点半,起床吃了手抓饭和馕。对于不爱食肉的我来说,那顿早餐吃得我一上午喝水都觉得嗓子腻。然后我们在书房里肩并肩写作业,仿佛又回到了刚认识的那会儿。

一切都从她周六下午带我去逛商场开始改变。也许是因为她爸爸非要买进口巧克力招待我,也许是因为她硬要买和另一个女生一样的万能剪刀套装,也许是因为她时不时提起什么东西是和程希希来这里逛时两个人一起挑的。

回到她家后,我铁了心要回家,努力地保持礼貌,却一意孤行要给爸爸打电话。爸爸当然很诧异,但最终还是同意来接我。

那时候爸爸的车已经换成了黑色的桑塔纳,还是手动挡,却比之前的深蓝奥拓宽一点。我舒服地躺在后座上,隐约觉得爸爸虽然没有细问,却似乎完全明白我当时的心情。我们都不说话。

那个周末之后,我和邓栀莹的关系时好时坏。而这种波折,在一次轰动全班的事件之后,以我们关系的无声破裂结束。


我偷东西了。


在一次小组打扫卫生的时候,我瞥见了拉珍抽屉里的夜光史努比。她之前拿出来炫耀过,是她舅妈从北京给她买的,上面还有她妹妹咬过的齿印。

那天我吃晚饭比较快,是第一个到教室的。我拿起扫把从右边最后一排开始扫地,扫到中间时一下子看见了那个在抽屉里发出微弱荧光的史努比。

我没有多想,敏锐地瞄了一眼门口没人,一伸手就把那个史努比藏在肥大的校服袖子里了。我继续低着头扫地,却发现自己的腿有一点发软,脸胀得滚烫,心脏在身体里咚咚咚地狂跳,连喉咙都能感觉到震颤。而我脑里只有一个念头——原来“心都跳到嗓子眼了”不是夸张手法。

过了几天我把这个偷来的史努比卖给了班上另一个女生。她留了个心眼问我是不是“拿”了拉珍的,我说不是,我也有个一样的。

这不是我第一次卖东西给同学了。不知为什么她很信任我,大方掏出了十块钱。这个女生叫黄香蓉,我们后来很具体细致地计划了一次毕业旅行。

也许就算我没有转学,这个旅行也会泡汤。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拉珍当天晚上就发现史努比不见了,却以为是自己放错了地方,没有细找。过几天黄香蓉在晚上把史努比拿出来放在床头,才被她认出来。

顺藤摸瓜太容易。全班同学都知道了我是个小偷。但我死要面子拒不承认,一口咬定我也有个一模一样的史努比。

藏族同学通常不分年级地在一起玩。拉珍把这件事告诉了全校为数不多的藏族学生后,一个向我表白过的五年级男生还传纸条问我“真相是什么”。

我忘了这件事是怎么收尾的了。黄香蓉有没有把史努比还给拉珍,我有没有把钱还给黄香蓉。不过这件事在学校里一直传的沸沸扬扬,老师们却好像从来没听到半点风声。

等到五年级时,班上的同学们态度暧昧地选择了宽恕我。女生们继续和我玩,男生们继续问我题。但每一次有东西被偷时,大家都会不约而同地望向我,却没有一个人吭声。

我从来没有偷过钱。我只偷自己想偷的东西。无论是那些我清醒地认识到自己不可能拥有的东西,还是那些我十分肯定只要我开口,爸爸妈妈就一定会给我买的东西。通常不贵重,也就一支笔,一个小玩意儿。我也从来不好好保管,甚至记不起是藏在寝室里还是家里了。

这个毛病直到上初中才消失。我用一种幼稚的方式极端地逼自己改掉了:“如果偷这个,期末考试就进不了前三名”“偷了这个我就会变得很丑很丑”“偷这个就会得癌症”…诸如此类的毒誓,竟渐渐让我彻底失去了对“别人的东西”的渴望。

不过在那之前我就转学了。六年级时为了小升初进入更好的中学,妈妈让我转学到了另一所中学的附属小学。她的本意是让我在那里读初中,高中再争取考到本部去。谁知我在那个学校,一呆就是七年。

在新的学校里没有人知道我偷东西的历史。我只是一个成绩不错,有望保送的新同学。不过那一年我没有任何好朋友。也许是因为,全年级六个班,有两个班都是像我一样冲着升初中才去的新生们。大家在刚开始懂事的年纪里,各忙各的,心里知道周围的人全都无足轻重,有缘分初中分到同一个班,再交朋友也不迟。

那年爸爸买了一辆丰田,银灰色,自动挡,挂挡的地方弯弯曲曲。他和妈妈照例轮换着每周接送我。家里有两个读小学的表妹也在这所学校,下课时我偶尔会去看她们一眼。看着她们在教室走廊里和同学们嬉笑打闹,我总是会想起另一幅毫无关联的场景:

一年级报名的前一天,妈妈从爸爸准备好的一沓现金中抽出一小部分,对我说,“你看,家里面的姐姐们读书只需要花这么多,”她又把那一小部分放回去,“而你读书要花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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